孫越叔叔經過40年的傑出演藝生涯,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不過更令社會大眾難以忘懷的,是他長期擔任公益志工,投身公益宣導的精神與影響力。他親自參與多項開創性的公益倡導,包括菸害防制、器官捐贈、安寧與臨終照護、預立醫療自主計畫、受刑人探訪、飢餓三十、聯合勸募、捐血救人、愛滋關懷等愛心公益行動。
經過孫越叔叔倡議的公益理念,都引起相當大的社會迴響,許多公益口號都深植人心,至今仍被傳誦,像是:
「伸出你熱情的手,做個快樂的捐血人。」
「器官捐贈同意卡,你最有價值的一張卡!」
「安寧療護不僅是照顧癌症末期的病患,更兼顧病患他們的家人,做到了真正的生死兩無憾。」
「『飢餓30』是救命,不是救急。」
「人人有權拒吸二手菸!」
30多年來,在孫越叔叔參與的眾多公益行動中,多半是與健康、醫療照護與生命品質都息息相關的議題,而其中他投入的時間最久、影響最深遠莫過於菸害防制工作。國內致力推動菸害防制的董氏基金會在其「華文戒菸網」,特別刊載一篇文章[1]介紹與紀念孫越叔叔對菸害防制的貢獻,以及他自己所受的菸害與戒菸的經歷,讀來更讓人由衷敬佩與感動。
我認為,我們對孫越叔叔的感念,最好的表達方式就是整個社會加緊腳步全力根除菸害,讓台灣成為一個「零菸害」的國度,就像我們致力於消除每一種重大的疫情一樣。
全世界的香菸疫情
世界衛生組織(WHO)非常重視香菸對全球健康的危害,並將菸害視為一種全球疫情(global tobacco epidemic),特別訂定每年的5月31日為「世界無菸日」(World No Tobacco Day),這是世界衛生組織所定的八個重大健康議題宣導日之一。
菸害是現今人類的主要殺手,每年奪走全世界700多萬人的生命,約是因愛滋病而死人數的7倍,其中600多萬人是吸菸者,90萬人是因為吸二手菸致死。全球前五大死因—缺血性心臟病(冠狀動脈疾病)、中風、下呼吸道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病、和肺癌(連同氣管與支氣管癌)都與抽菸有密切的關係。
全世界目前有超過11億吸菸人口,有三分之一至一半的吸菸者會死於菸害。八成的吸菸者住在中低收入的國家,對這些國家民眾的健康與生命造成最為沉重的負擔。臺灣過去15年來菸害防制有很明顯的成果,18歲以上吸菸人口比例從2004年的24.1%下降至2016年的15.3%[2],但是目前還是有超過350萬的吸菸人口,其周遭受到二手菸傷害的人則更多,導致國內每年有超過2萬人死於菸害。
孫越叔叔經常公開以他實際遭受的菸害之苦為我們做了慘痛的見證,呼籲吸菸者盡早戒菸。他曾經說:「我雖然戒除了37年的菸癮,卻因戒的太晚,這些年來深受慢性阻塞性肺病所苦,只要不小心感染就要入院治療,每次住院都得兩星期,目前仍使用類固醇持續治療。」他也在2007年被診斷出肺腺癌第一期,雖然肺腺癌不是吸菸者最容易罹患的肺癌種類,但是吸菸者得到肺腺癌的風險比不吸菸者高出將近一倍。2009年他則是因為冠狀動脈疾病裝了4根支架。
早戒菸、少抽菸,少受殘疾之苦
孫越叔叔後悔沒能及早戒菸,更後悔吸菸所帶來的病痛。但是對已經吸菸的人,早戒菸一定比晚戒菸好,少抽菸一定比多抽菸好。提出「疾病壓縮論」的史丹佛大學醫學院教授James Fries,曾以一對雙胞胎兄弟吸菸的差異來說明他的論點。
這對兄弟其中一位每天抽3包菸,另一位則是一包半。若在1900年左右,他們大概在30歲左右都會罹患肺炎,而且應該在肺炎病發後3天就都過世,所花費的醫療費用不多,病痛的日子也不長。不過隨著醫藥的進步,如盤尼西林的治療,他們都不會年紀輕輕的因肺炎而死。
在今天,菸抽得較重的這位約從40歲起會開始出現咳嗽、氣喘與呼吸短促的症狀(肺氣腫)。如果他再繼續抽菸,這些狀況還會一直困擾著他,然後在50幾歲時心臟病發。在以前,這位先生大概這時就會死於心律不整。不過現代的醫學科技可以有效控制其心臟病,延長生命。但是幾年之後他可能發生中風,接受許多的醫療與復健照護。最後,在70歲時,他應該會罹患肺癌,並在一連串的慢性疾病交雜中病逝,他總共使用的醫療資源約是一般人的4倍。當這類病患的生命往後延長時,將帶給社會更沉重的疾病負擔,而且殘疾在他們生命中所佔的比重也較高。
相對地,菸抽得較少的這位可能一直要到70歲左右才會出現肺氣腫;相關的疾病也會往後延,因此雖然幾年後他應該也會陸續出現心臟病與中風,但是在他過世前可能都不會遇到肺癌。與前一位兄弟比較,這位先生的生活品質要好得多,享有的健康歲月也多出許多,給社會造成的醫療照護負擔遠遠較低,光是肺氣腫所帶來的困擾,就少了30年。
也就是說,現代醫學有效延長了人的生命,但是對於接觸香菸越多越久的人,所增加出來的歲月中,病痛生命佔了很大的比例,耗用更多的醫療照護資源;吸菸越多越久的人,晚年越有可能長期病痛纏身。未接觸或接觸菸害較少較短的人,比較能夠真正享受醫療科技所增加的生命質量。
社會對菸害警覺度遠遠不足
澳洲資深的臨床重症醫療專家肯‧修曼醫師(Ken
Hillman),對於香菸對人體的殘害有非常深刻的了解。他說加護病房裡三分之一的病症是吸菸所造成的,最常見的包括冠狀動脈疾病、癌症、動脈阻塞、以及肺衰竭。許多抽菸導致的病情事實上也是無法治療的絕症,預後情形與癌末病人一樣差,可是許多人談癌色變,卻對菸害毫無警覺[3]。
美國「預防合作組織」曾做過調查,詢問民眾「美國人早逝(未到平均壽命便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甚麼?」結果僅有23%的受訪者回答正確答案:抽菸。選答交通事故、吸毒或火災的比例高達6成,但這三種原因合計所所導致的還不到早逝人口的10%[4]。
但是無奈的是,為何人類社會無法根除這個世界上危害健康生命與公共衛生程度最大的禍害?全世界有多少科學家和臨床工作者投入不可計量的資源去研發藥物和醫療技術,就是為了要治療癌症、心血管與呼吸道疾病,可是另一方面我們還是容許香菸一天又一天地導致許許多多人罹癌以及破壞心血管與呼吸系統,實在非常諷刺。
要根除香菸的危害,並不需要特別的技術,也不用花錢,只要戒菸即可,所帶來的健康效益,絕對遠勝過人類史上最偉大的醫學發明或醫療技術,可是由於藥廠、醫療儀器公司和醫療機構無法從戒菸獲得實質的利潤,因此興趣不高;且因為抽菸引發的症狀並不難診斷與治療,對醫療人員反而沒有專業成就感,而要說服病人戒菸卻太過艱鉅,失敗率奇高,絕大多數臨床醫師連提都不想去提。坊間有大量介紹保健養生的書籍,但是深入討論菸害或戒菸的專書卻寥寥可數。
菸害防制無法完全寄望醫界;事實上,菸害防制的主戰場,不只在醫界,而是在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包括傳播媒體、法令的管制與執行、提高菸稅捐、醫療機構的專業協助、宗教團體和非營利組織的推動,以形成全民的抗菸運動。而有效的菸害防制策略,必須從防止不吸菸的人(特別是兒童和青少年)開始吸菸,提高不吸菸民眾抵制二手菸,以及推動戒菸等措施多管齊下。
防止傳播媒體誘導吸菸的訊息
首先,現在的電影和電視劇仍不時出現抽菸的鏡頭,雖然電影和電視節目都有分級制度,電視節目若出現吸菸行為也會打出警告,但我懷疑這些提醒和分級有多少實質效果。我們常看到電視節目出現「基於節目/劇情效果,以下節目有抽菸鏡頭,抽菸有害健康,請勿模仿」的警告,我無法理解的是抽菸畫面是要呈現怎樣的戲劇效果?沒有抽菸就無法表達此效果嗎?既然知道抽菸有害健康,卻要演員抽菸,並且增加誘導兒童青少年模仿的風險?豈不自相矛盾?
美國暢銷電影《閃舞》、《第六感追輯令》、《美國舞孃》的編劇Joe Eszterhas在其電影中有許多刻意強調和美化抽菸的情節。他也因為長年抽菸罹患喉癌,後來他在《紐約時報》撰文[5]公開承認:「香菸謀殺了無以數計的人類同胞,而我是幫凶。…我求神赦免我,而我會努力阻止其他人犯同樣的錯。…我雙手沾滿了鮮血,好萊塢也一樣。」沉痛呼籲好萊塢不要再重蹈覆轍。
許多吸菸者和孫越、Joe Eszterhas一樣,都是在兒童或青少年時期覺得抽菸很酷,想要和大人一樣而開始抽菸並染上菸癮。除了周遭有吸菸的親友之外,媒體是最主要的訊息來源和模仿對象。相關法規應該更明確限制國內電視節目出現抽菸的畫面,不應以節目/劇情效果做為藉口。現在網路上也散布許多誘導吸菸的影像,比如Youtube.com就有成千上萬支年輕女性抽菸的影片,對菸害防制構成新且嚴峻的挑戰。
形成「對吸菸極度不友善」的環境
此外,我們應該繼續強化及營造出「對吸菸極度不友善」的環境。多年前我在美國密西根州進修,那時密西根州法規就禁止民眾在室內吸菸,因此抽菸必須到戶外,而當地每年有五個月戶外處於低溫,我認識有幾位臺灣留學生本來會抽菸,因為吸菸不方便,冬天在戶外抽菸又凍到受不了,乾脆就把菸給戒掉了,因「禍」得福。
目前我國《菸害防制法》的第四章有吸菸場所之限制規定,大多是指特定的場所或公共使用的交通工具。但如果可以進一步從一般民眾拒吸二手菸的權利為出發點,規定即使在禁菸區以外的地方抽菸時必須距離不吸菸者20公尺以上,以臺灣如此稠密的環境,相信會讓想要抽菸的人產生很大的心理負擔,而減緩抽菸的衝動。
國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0條明定:「孕婦不得吸菸、酗酒、嚼檳榔、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為其他有害胎兒發育之行為。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為有害胎兒發育之行為。」然而不只胎兒須要保護,兒童、少年也都應該免於菸害。《菸害防制法》第三章即在禁止兒童及少年、孕婦吸菸行為,其實應該將條文擴大包含二手菸的限制。我曾多次在醫院附近和公共場所看到成人在兒童旁邊吸菸,讓小孩默默承受菸害之苦。從保護兒童的角度看,必須修法嚴禁讓兒童、少年和孕婦吸二手菸,違反者應該重罰。比如吸菸必須距離兒童、少年和孕婦30公尺以上,室內有兒童、少年和孕婦則不得抽菸。
儘管國內已有不少禁菸場所的明文規定,但是在禁菸區抽菸的情形還是很常見。菸害防制法規是否能對吸菸行為產生有效規範,很大程度決定於能否確實執法。只是要靠有限的執法人員去取締恐不切實際,應該設法讓檢舉違規抽菸成為全民運動,制定相關法令透過照相檢舉,並提高檢舉獎金,鼓勵民眾參與擴大執行菸害防制的效能。
營造戒菸的支持系統
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致力營造戒菸的環境與支持系統,幫助每位想要戒菸的民眾脫離菸害。根據國民健康署在2010年委託進行的「成人吸菸行為調查[6]」,發現有將近四成的吸菸者在過去一年內,曾因為想戒菸而停止吸菸一天或一天以上。另有研究發現七成的吸菸者曾想要戒菸,比例相當高,但是失敗率也不低,顯示仍有許多的阻礙必須加以克服。
國民健康署多年以來積極推動「健康促進醫院」與「無菸醫院」的政策,鼓勵醫院推動菸害防制的政策與措施,並接受認證,有相當不錯的成效。由於病人就醫時有較明確的病識感或危機感,能夠提高戒菸的動機與意願,且由醫師提出專業的忠告,病人比較能夠接受,不少醫院透過臨床資訊系統提示就醫病人的吸菸史給醫師,由醫師主動建議病人戒菸或轉介戒菸門診協助。在前述國民健康署的委託調查中,得知在過去一年內曾接觸醫護人員的吸菸者,有將近五成接受到醫護人員勸導戒菸。
近年來各縣市許多醫療院所均已開辦「戒菸特別門診」,由醫師提供戒菸者諮詢並開給合適的戒菸藥物,進行積極性戒菸治療,國健署也逐漸提高補助,協助有意戒菸者降低戒菸過程的不適和縮短戒菸所需的時間,半年後維持戒菸成功率高達32.4%,成效相當良好,甚至有些醫師使用第三代戒菸藥物的成功率可高達七成。
目前台灣已經對菸品徵收將近每包60元的菸稅捐,對吸菸發揮相當程度以價制量的效果,據報導調高菸稅捐有助於提高吸菸者戒菸的意願。在上一次增加菸捐籌措長照財源的修法時,引發某些立委質疑此政策豈不是期望民眾多抽菸來籌措經費,是不道德的。我認為政府應該要有很明確的原則,就是調高菸稅捐的主要目的是增進民眾健康,最終目標是零菸害和零菸稅捐,如此才能真正省下不必要的長照與醫療支出。
戒菸者若有很清楚的信念或想法,會產生很關鍵的力量。孫越叔叔之所以能夠戒菸,就是受到基督教聖經中「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這句話的提醒。有一次他正想要點菸時,看到兩個學生迎面走來,腦中突然閃過:「孫越啊!你抽菸對別人有害,你還要再抽嗎?」於是決定戒掉38年的菸癮,緊接著毛遂自薦進入「董氏基金會」當菸害防制義工。
孫越叔叔的戒菸經驗告訴我們信仰和社群力量對戒菸的重要,宗教信仰最能夠在關鍵時刻提供堅定價值信念,幫助人持續做出對的決定或行為,而其中的核心點就在於「愛別人與愛自己」。而好的社群能夠發揮陪伴、監督與支持的力量,讓人繼續朝難走卻正確的方向前進,不至走回頭路。當然,家庭也是戒菸的重要力量來源,許多人戒菸就是為了家人的緣故,包括為了家人的健康,或是為了家人的期望。
以往戒菸失敗最主要的原因是戒菸者受到吸菸朋友圈的影響,又再度吸菸。因此當吸菸人口比例低於某種程度,來自人際的吸菸影響力道便會快速沒落,使得菸害真正得到根除。我們或許可以去推廣類似以下的理念/口號,形成柔性而正向的支持戒菸心靈環境:
「愛他就要勸他戒菸。」
「愛家人和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抽菸。」
「好朋友不會害別人抽菸。」
我相信「零菸害」絕非是”Mission
Impossible”。儘管香菸對許多對其危害認知不足的人有著致命的吸引力,加上菸草產業有很大的勢力,而且會不斷演化出新型態的菸品誘導消費者,要根除菸害的確是艱鉅的任務,但是台灣過去三十多年在民間團體與政府的攜手推動下,菸害防制已獲得振奮人心的進展,成年人吸菸率從1990年的32.5%降至2016年的15.3%,降幅超過一半。未來我們應該以全民運動的模式,讓每一位民眾清楚認識菸害,免於香菸的誘導,堅決抗拒二手菸,使吸菸成為麻煩、痛苦的事,並有效支持想戒菸者成功戒菸;在孫越叔叔和眾多前輩所打下的基礎上,接續他們的美好腳步,繼續完成這份大業,創造另一個台灣奇蹟。
本文於2018年5月17日刊登於獨立評論@天下
〈孫越叔叔,我們以營造「零菸害」社會來感念您〉
[4]瓦特.賴瑞模(Walt Larimore)著,蕭寧馨譯,《活得久,活得好》(God’s
Design for the Highly Healthy Persons),宇宙光出版。第99-100頁。
[5] “Hollywood's Responsibility for Smoking Deaths”, The New York
Times. Web link: https://www.nytimes.com/2002/08/09/opinion/hollywood-s-responsibility-for-smoking-death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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