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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星期五

多管齊下為健保開源

最近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多次表示健保財務吃緊,必須認真評估調漲保費。他指出 國內醫療支出占GDP約6%,只有經濟暨發展合作組織(OECD)國家的三分之二,以如此偏低的支出水準,難以長期維持醫療品質,否則就會消耗整體國家醫療的基礎。

負責健保費用總額協商的全民健康保險會(健保會)也在9月2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 :因我國人口結構老化帶動醫療服務需求增加,健保支出逐年成長,今年度總額已達到7,526億元,預估今年底健保收支短絀達676億元,明年度總額若以成長率下限2.907%計算,安全準備總額於明年底將只有0.54個月,短絀771億元,無法符合至少1個月保險給付支出的規定。

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8條規定:「健保安全準備總額,以相當於最近精算一個月至三個月之保險給付總額為原則。」預估明年安全準備總額將低於一個月,勢必要增加健保收入或減少給付項目。

另《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4條明訂:「健保費率應由健保署於健保會協議訂定(下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後一個月,提報年度收支平衡費率之審議。」健保已連續四年入不敷出,短絀逐年拉大。由此來看,健保的收支不平衡已經到了不得不正視與改善的地步,討論的重點應該不是健保需不需要增加收入,而是如何增加收入?

增加健保收入的方法,包含以下幾種措施:1.調漲健保費率、2.提高部分負擔、3.擴大徵收保費基礎(如補充保費、家戶總所得制)、4.其它補充財源(如菸捐、公益彩券分配收入等)。最近常被討論的健保開源措施則圍繞在調漲健保費率、提高部分負擔與採用家戶總所得制。

調漲健保費率

調漲健保費率是改善健保財務最穩定有效的方法,但是阻力非常大,沒有任何一位被保險人和雇主希望多繳保費,因此每次要調漲費率都會引起眾多民眾與雇主反彈,演變成政治議題。

全民健保實施25年健保費率只調漲了兩次,但最後都由當時的兩位衛生署長辭職負責,可見調漲保費之不易。其實健保費率不只會調漲,也曾兩次調降,分別2013年從5.17%降到4.91%,2016年再降到4.69%。所以嚴格來說,現在將健保費率調回4.91%或5.17%並不為過。

只是今年遇到Covid-19疫情,衝擊整體經濟甚鉅,這時要民眾和雇主多繳保費,勢必引發更大反彈。因此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認為現在不是調漲健保費率的好時機。

不過陳時中部長認為疫情不必然與調保費衝突,反而當疫情發生時更凸顯健康與醫療的重要,愈有必要適度調整保費去投資醫療。2008年中研院的《醫療保健政策建議書 》就曾提出「增加醫療保健支出,完備醫療產業發展基礎」的建議,並藉以帶動國家整體經濟發展。要增加醫療保健支出,當然也要適度提升健保收入才能夠做到。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4條明訂健保費率以6%上限,目前是4.69%,顯然還有調漲空間。政大財政系教授連賢明 建議:以安全準備維持一個月保險給付為目標,每年依照收支平衡來調整費率,如此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的精神,也能降低費率調整幅度。他指出若每年調整,明年只要調高到4.83%,漲幅只有2.93%,後年費率再調到5.51%,漲幅在14.17%,但之後就會比較輕鬆,2023到2031年每年調整幅度都只有3-3.5%,便可以維持收支平衡。

不過淡江會計系副教授韓幸紋 提醒,增加健保收入不能只靠調漲健保費率,因為若只調費率,25年後,每個人的所得可能有40%都必須拿來付健保費,健保制度才走得下去。

以家戶總所得計算保費

相對於調漲健保費率是向每一個人和機構增收保費,採家戶總所得制則是向有錢人增收保費,因為家戶總所得愈高的人須繳更多的保費。2010年在研擬二代健保時,當時衛生署長楊志良就是力推家戶總所得制,但是並未被立法院採納,而改以補充保費增加健保財源。

以家戶總所得計算保費可以擴大計收健保費的基礎,不單單以薪資計費,而是將所有的收入都涵蓋在內,如果退休人士仍有租金或投資收入,也必須繳健保費,以免將健保財務壓力完全放在青壯年的受薪階級身上。

另外,國內貧富差距持續擴大,尤其是全球疫情更加劇此一趨勢,因此韓幸紋副教授主張,家戶總所得制對弱勢更公平,還可以達成所得重分配的效果。

但是連賢明教授表示,二代健保收取補充保費之後,費基已逼近95到96%可掌握總所得,家戶總所得頂多再增加4到5%,額外的貢獻可能沒有大家想得那麼多,對改善目前的健保財務效果有限。

調高部分負擔

調高部分負擔是健保署最常用來增加健保收入與達成分級醫療的方法,已經多次調整部分負擔;此措施不會增加一般民眾和雇主的保費,也不會向有錢人多收保費,而是向醫療使用者增收費用,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爭議較少。

調高部分負擔一般被認為是遏止醫療浪費的好措施,讓民眾就醫時因為要自付較多費用而更會三思,減少沒有必要的「逛醫院」浪費,讓健保醫療資源得到更妥善合理的運用。

然而連賢明教授表示,從學理和過去許多針對部分負擔的研究來看,提高部分負擔對於「抑制浪費」很有限,頂多減少2-3%支出,效果不如大家所期望的。

此外,韓幸紋副教授擔心,調高部分負擔可能對弱勢者較不利。她研究發現,台灣最常利用醫療資源的5%民眾裡,有20%是低所得族群,因此,小幅度調高部分負擔對一般中產階級不但無感,反而可能傷害弱勢。

提高部分負擔對健保開源節流效果不明顯,有可能是因為過去的調整幅度都不大,因此最近楊志良教授 主張從大幅改革部分負擔著手,做為這波挽救健保財務的努力方向,他建議門診和住院部分負擔都採取定率制,用所有的醫藥費用去計算,而且取消重大傷病免除部分負擔的規定。不過考量增加部分負擔對弱勢者的不利影響,他認為部分負擔應設立年度天花板,比如以國民平均年所得的10%為上限,而且應以病人的經濟能力決定是否收取部分負擔。

排定優先順序,多管齊下改良健保財務

上述討論的三種增加健保收入措施,彼此並不衝突,其實可以多管齊下,比較不會將增收費用的負擔完全放在某一類族群上面,使健保有更穩定、寬廣的財源。在推動策略上,建議健保署或衛福部同時研擬數個方案,試算其效果,提出給社會大眾討論,凝聚共識並由民意進行集體選擇與決策,這樣的政策推動過程應該會比較平順。

這三種措施中,我個人建議優先採用大幅改革部分負擔,因為改革部分負擔同時有增加健保收入與管控醫療支出的效果,而且有現行法律基礎。

由於門診輕症就醫情形較多,現階段改革重點在門診的部分負擔,可考慮回歸《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的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的20%,居家照護醫療費用的5%。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30%、40%及50%。」

適度提高門診的部分負擔率,不僅能立即增加健保收入,且有助於健保體制逐步朝較能夠永續的「保大病不保小病」或「保住院不保門診」的模式發展,將健保資源用在刀口上,去保障民眾因急重症所帶來的衝擊。

每次一談到「保大不保小」或提高健保部分負擔及自付額,有些病人權益團體便會質疑這些措施會導致弱勢民眾無力就醫的障礙,失去保障全民的公平性與照顧弱勢民眾醫療的精神。事實上只要有完善的配套去保障中低收入民眾的就醫管道,保大不保小不必然會成為弱勢民眾就醫的阻礙,像楊志良教授所提到的配套措施就相當可行。

另外一個方式,就是健保局針對中低收入民眾開辦類似「論人計酬」的專案,由政府社會福利預算編列及代繳其健保費,指定專屬的醫療院所來照顧這一群民眾的健康、醫療與所需的照護,保障其充分的就醫機會,但是也相對做合理的健康與就醫管理。將有能力付費的民眾與中低收入民眾分開規劃,才能夠在兼顧不同族群需求與能力下,進行必要及彈性的變革,讓全民健保走得更穩、更遠。

本文於2020年10月29日刊登於獨立評論@天下 〈健保保費漲不漲?要增加收入不如多管齊下〉

2019年12月1日 星期日

社會福利醫療制度的隱憂


今年6月國內長榮航空的空服員發起罷工,法國巴黎則是4月發生醫院急診室罷工[1],接著在6月有全國公立醫院醫護人員的示威[2],主要的原因是國家健保財務長年虧損,公立醫院預算縮減或關閉,醫療人力流向民營醫院,且人口老化導致急診量大增,醫療暴力日增以及醫病關係緊張,引發急診醫療人員工會與公立醫院醫護人員的不滿,透過罷工或示威爭取權益。

雖然從國內有限的相關報導尚無法看到法國最近醫療的事件全貌,也無從判斷其為短期或長期、全面或地區性的社會議題,但是也值得與法國醫療健保制度相似度很高的台灣借鏡與反思。

台灣與法國的社會福利醫療

台灣的醫療健保制度在國際上屢受佳評,法國也不惶多讓。2000年法國被世界衛生組織(WHO)評選[3]為世界各國之中,整體醫療照護最好的國家。法國和台灣都有很完善的醫療照護制度與服務提供體系,同樣實施由國家主導的法定全民健保,給予每位民眾和合法居留人士廣泛的就醫保障。

類似台灣的全民健保是由公保、農保與勞保逐步擴展而成,法國法定社會健保的主幹是由三套在不同時期實施的社會保險組成的,納保對象分別為受雇者及家屬、農業工作者、以及非農業部門的自雇者。

在2000年,法國更將未受雇者納入,使得社會健保擴及全民(涵蓋率達99.6%)。雖然不同工作領域的民眾受到各自所屬健保基金的保障,但基金來源基本上都相同,就醫保障和給付條件也都遵循中央政府所訂的規定,實質上可理解為全國採用同一套社會健保制度。

法國的法定健保給付項目與範圍和台灣的全民健保一樣非常廣泛,甚至也涵蓋傳統順勢醫療、復健水療和護理之家照護費用。一般而言,法國病人的自付額是醫療費用的30%,法定健保給付7成,但是對於重大或長期傷病患以及弱勢民眾則全額給付。

此外法國政府也制定相關法規,保障民眾能夠以合理的保費加入民間提供的補充健保,以彌補法定健保未給付的醫療費用,因此絕大多數的法國人都會參加民營的補充健保方案。

我認為台灣與法國在醫療方面最相似的成就,是都有非常方便的就醫管道,醫療服務的提供相當充足,民眾的就醫可近性很高。台法兩國都給予病人高度的就醫選擇權,沒有強制的轉診制度或嚴格的分級醫療,民眾可以自主決定要到哪裡給哪位醫師診療。

但是兩國也都透過費用的機制,希望達成某種程度的分級醫療效果,如果未經家庭醫師或診所醫師的轉診,直接給專科醫師診療或到醫院就醫,病人自己必須負擔多一點費用。

為了節省法定健保的支出,法國在2006年修法實施軟性的「把關醫師」(gate-keeper physician)辦法,參加法定健保的民眾必須選擇並登記一位醫師做為自己家庭醫師,但仍未規範民眾的自行就醫權利。

法國與台灣病人的就醫幾乎都不太需要等候或排隊,不像在歐美許多國家,除了急診之外,就醫大多要事先預約,一、兩個禮拜後才看得到醫生,非緊急手術或檢查更要排隊等上好一陣子。

這兩個國家之所以能夠達成這麼便利與快速的就醫環境,主要都是透過眾多且多元的各層級醫療照護機構提供充足的醫療服務,而且政策上鼓勵醫療服務的互相競爭。以2015年的資料來看,每萬人的急性病床數分別是34床(台灣)與41床(法國)。

法國和台灣都有普及的基層和專科診所與醫院,醫院也同時提供專科門診服務,四分之三的醫院床數是由非營利醫院所提供,只不過在法國以公立醫院居多,在台灣則以民營的非營利醫院居多。

由於國家健保負擔了高達七到八成的全國醫療支出,台灣和法國的醫療照護都受到政府高度的規範以及嚴密的管控。法國的醫院經營者與健康經濟學者Jean de Kervasdoué[4]就曾指出法國醫院受到48個法規單位的管控,且要不斷應付挑剔的官僚體系。台灣醫院也同樣受到中央和地方醫政、健保、環保、消防、勞動、社福、建管等機關與法規的層層規範。

社會福利醫療容易壓榨提供者,去討好使用者

像法國和台灣這種以有限的支出與資源,保障全民享有高品質與便利醫療的社會福利醫療制度,當然是民眾之福,但是一味偏向民眾的醫療制度也有隱憂。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教授曾表示,全民健保的成功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對醫療服務提供者偏低的給付上面。若這種情況一直無法改善,遲早會引發醫療人員的抗議或出走,導致醫療體系的不穩或崩壞。法國醫療人員罷工和抗爭可能就是重要的徵兆。

社會福利健保共同點是由政府出面統一訂定醫療服務的價格,醫療提供者無法依照自己的技術或品質定價,唯一能掌控的就是設法增加服務量;而同時因為健保大幅消除了民眾就醫的經濟障礙,醫療使用者因為醫療費用的自付額不多,就醫又方便,醫療需求便明顯增加。因此醫療的提供者與使用者共同促成醫療使用率的快速上升,加重醫療人員的工作負擔。

社會福利醫療制度下,國家的整體醫療預算也都由政府設定與管控,當醫療需求愈來愈多,國家醫療預算跟不上的時候,政府很自然會設法壓低給醫療服務提供者的給付,直接受到衝擊的就是醫療人員的報酬,無法隨工作量的增加而同比例調整。

此外,由於就醫高度方便且沒有設限,民眾愈來愈不會珍惜醫療資源,甚至將醫療福利視為理所當然的權利,並對醫護人員愈來愈不尊重與信任,導致醫療爭議和醫療暴力事件愈來愈頻繁,這些現象和趨勢在法國和台灣都可以看到。

因此,當臨床工作負荷愈重,報酬無法合理改善,專業尊嚴與成就感下降時,醫療人員的不滿與抗爭便是正常的出口,一點都不讓人意外。

今年上半年法國發生的醫療人員罷工和示威事件,台灣更要借鏡,不應只是隔岸觀火,覺得事不關己。從一些重要的客觀指標來看,台灣的醫療經營環境可能比法國更差,醫療人員的工作壓力也比法國更高。

台灣的全國醫療支出約是GDP的6.5%,大概只有法國的11-12%的一半。台灣主要醫療人員的密度也明顯比法國來得少;2017年每萬人的西醫師人數分別為20人(台灣)與34人(法國);每萬人的護理人員數分別為68人(台灣)與105人(法國)。

雖然台灣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14%)低於法國(19%),但是就醫使用率卻比法國高,從平均每人每年的門診次數來看,台灣 (16.9次)是法國(6.3次)的將近3倍。由此可見台灣醫療人員的負荷應該要比法國更重,醫療支出和所用的醫療資源卻遠比法國少。

共謀理性、平衡、永續的醫療制度

社會醫療福利與就醫保障固然重要,醫療的品質與永續也一定要兼顧。當台灣人民享有如此便利與低價的醫療福利時,應該更加感恩與珍惜得來不易的醫療資源,以及給予創造這些可貴醫療照護的醫療人員應得的尊重與肯定,讓這些辛苦且敬業的專業臨床人員感到付出是有價值的。

醫療要能夠永續,前提是要合理與平衡,不能只是對醫療使用者好,而長期忽略醫療提供者的權益。殺雞取卵或「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醫療財務模式,終究會無以為繼。

期盼政府、社會大眾、醫療提供者與使用者一起努力,居安思危,在健保財務與醫療結構尚未出現嚴重問題時,能持續及理性謀求醫療與健保的改善強化,讓台灣的健保與醫療與時俱進,長期成為國際的標竿與典範。


本文於2019年7月4日刊登於《康健雜誌》網路專欄


[1] 〈巴黎醫院急診室鬧罷工 病患就醫受影響〉,網頁連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29126
[2] 〈人力流失、病患卻增加 法醫護上街抗議負擔過重〉,網頁連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34374
[3]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Assesses the World's Health Systems, 網頁連結:https://www.who.int/whr/2000/media_centre/press_release/en/
[4] Health care in France, Wikipedia, 網頁連結:https://en.wikipedia.org/wiki/Health_care_in_France

2019年5月19日 星期日

我們願意為藥效付多少錢?健保藥價的難題

今年三月憂鬱症常用藥「百憂解」的藥廠,考量由於健保署每年調降藥價,加上近年原物料、製藥及運輸成本上漲,經過精算後已經不敷成本,決定4月1日起將停止供貨,並退出台灣市場,引起醫界和社會大眾的注意,以及對於健保藥價持續調降的憂心與討論。

藥價定期檢討調整可能是台灣健保制度最主要的特色之一,優點是替全民健保省下可觀的藥費支出,缺點是對醫療院所的經營與生存造成衝擊與不穩定,以及長遠的用藥品質隱憂。

健保署為何要不斷調降藥價?

藥品是醫療費用支出中相當主要的一環,台灣健保對藥品的給付涵蓋非常廣,可大幅減輕病人的藥費負擔,但也成為健保沉重的財務壓力,全民健保為了管控支出,從一開始便實施藥價定期檢討調整政策。

健保署檢討藥價的做法是針對每一種藥品,調查各醫事服務機構購買的價格,計算實際每一種藥品市售價平均數,若是某種藥品市售價平均值與該藥品健保給付價之間差距超過某種比率(健保署給予大多藥品3-5%的利潤空間),健保署便會調降該藥品的給付價。

全民健保的藥費給付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診所在使用的「簡表」,無論診所醫師開甚麼藥給病人,診所以開藥日數向健保申報固定的藥費。另一種是醫院在使用的藥費支付標準,詳訂每一種藥物的給付價,醫院依照開給病人的藥品和數量向健保申報。

對醫療院所來說,藥價差(醫療院所向藥廠的購價與病人或健保付的藥價之間的價差)歷來都是經營醫療服務的重要利潤來源,尤其全民健保的住院照護給付偏低,而且醫師診察費偏低,藥價差很自然成為醫院或診所彌補健保給付不足的重要財源。

每當健保署執行一波醫院藥品支付標準的調降,醫院為了維持一定程度的藥價差,就要再與藥廠進行議價,請廠商降價。然後健保署也會跟進調查新的藥品市售價,一年後發動另一波藥價調降,如此循環不已,直到藥價低於健保署所設定的基本價,或藥廠認為該藥品在台灣已無預期利潤,決定停售或退出為止。

醫院為節省藥費出力最多,受害也最深

本質來看,藥價調整是健保署利用醫事服務機構的藥品議價能力,去探詢藥廠對每一種藥品價格所設定的底線,管控藥品費用支出,確保國內用藥低價化的策略。其實真正為全民健保撙節藥費支出貢獻最多的,不是健保署,而是醫事服務機構。

每年健保署調降健保藥價,醫院都要再費盡心思和動用許多人力,對降價的藥品重新議價,而且藥廠能夠給的價差空間愈來愈小,直接壓縮到醫院的藥品利潤,增加經營的困難與不確定性。

難怪台灣醫院管理的前輩—長庚醫院管理中心前主任莊逸洲曾無奈地表示:對於全民健保的絕大多數政策,醫院都多少還有方法可以因應,唯有對於藥價調整政策,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面對藥價調降,醫院不能不跟藥廠議價,可是愈努力議價,結果是讓健保署調降更多藥價,自己的藥品利潤就縮減得更多,醫療院所明明知道這是一種「自殺」行為,可是還是不得不做。

由於規模較小的醫院購買的藥品數量也較少,議價能力有限,因此購藥價格較高。可是健保署訂定藥品支付價時是採單一藥價,並不考慮醫院的規模,小醫院的藥價差一定比大醫院來得少,導致小醫院較難經營,以及醫院往大型化發展的結果。

「藥價黑洞」的真相

雖然醫療院所辛苦地跟藥廠議價,造就健保署調降藥價的空間,可是醫療院所得到的藥價差,卻被汙名化為「藥價黑洞」。事實上藥價差是健保制度所造成的,而且在健保署的藥價調查之下,各醫療院所的購藥價格與藥價差已經非常透明,無所遁形。

全民健保實施初期,藥廠和醫療院所確實曾透過保密條款、贈藥、折讓等方式,避免真實藥價資訊被健保署知悉,但很快在健保署要求醫療院所必須申報所有的藥品交易資訊並祭出重罰之後,藥品實際售價就已經完全透明,不可能有「藥價黑洞」的存在。

若要完全消除藥價差或所謂的「藥價黑洞」,最徹底的辦法就是所有健保給付的藥品都由健保署直接和藥廠議價,以議價的結果訂定藥品給付價,然後規定藥廠也以此價格供應給所有醫療院所,如此一來便不會有任何藥價差。

這樣做的好處是醫療院所不必再與藥廠議價,可節省許多的作業與所衍生的成本。而且因為醫療院所沒有藥價差與利潤考量,不會篩選藥品,只要健保給付的藥物,任何一家醫院的醫師都可以用。而且或許可以改變有些醫療院所以開藥的價差計算醫師薪資的做法,讓醫師的開藥回歸單純藥效與專業考量。

消除藥價差之後,不會因為院所的規模不同,獲得不同程度的藥價差,對所有的醫療院所來說都是公平的。

不過沒有一件事是十全十美的,由健保署單獨與藥廠議價來訂定藥品給付價的做法,最大的缺點,是健保署議價的效果有限,沒有像目前醫療院所那麼強烈的議價動力,而且大概議價一次定終生,沒有進一步議價的動機與根據,難以探測到藥價的底線。

此外要執行這樣的作業,健保署或食藥署勢必要增加許多相關的人員與成本,而且健保署也必須正視現有醫療照護與藥品作業給付偏低的事實,調整以補足醫療院所合理的給付。

健保署藥價調降忽略「信任」的價值

最讓醫界和社會大眾擔心的是,藥價持續調降,會不會導致療效好的藥品無法在台灣生存,損及醫療品質?

雖然健保、藥政官員與製藥工業代表一再強調,當原廠藥專利期過了之後,取得許可藥證的學名藥(同成分的非原廠藥)一定具備與原廠藥相同療效/品質,即使較貴的原廠藥退出台灣,還是有不少學名藥可以取代,民眾和病人不需擔心。

不過就我所知,臨床醫師普遍對低藥價政策引發的效應感到憂心。最近在一份調查中,97%的受訪醫師和專家認為近年病人用藥品質,因健保砍藥價政策而下降。[1]。新光醫院耳鼻喉科徐英碩醫師[2]就表示好幾種臨床上公認的好藥陸續退出台灣,感嘆「手邊治療病人的武器越來越少」。我相信有同樣感覺的醫師不在少數。

理論上來說,即使在專利期內的藥品,在健保署與醫事服務機構的聯手砍價下,也可能低於藥廠所設定的經濟利益條件而主動退出台灣,或不再被醫療院所採購而被動消失。此外,研發新藥的藥廠可能對台灣市場敬而遠之,因為新藥一進入台灣健保,代表該藥品的底價不久後就會被揭露,國際上也會得知,藥廠對該藥品在國際上訂價或議價的空間也會大為縮減。

國內的製藥工業代表也表示,若藥價一直砍,台製學名藥也可能生存不下去,因為原物料價格持續上漲、製藥規範愈來愈嚴格,生產成本逐漸增加,藥價過低到不敷成本時藥廠就不願生產該藥品。

另一個主要的盲點,在於健保藥價政策忽略了醫師與病人對既有藥品的信任感,或是「安慰劑效應」。藥品的療效是其藥物本身的效果加上安慰劑效應,而藥物的安慰劑效應來自服藥的病人對於該藥物的心理作用—相信該藥物有效而產生的療效。

若醫師對某種熟悉藥品的療效較有信心,在給病人開藥和說明時也會比較篤定,病人自然會感受到這份信心,而對藥品產生信任感和有效感。當病人服用該藥物發揮效果,便進一步強化醫師和病人其對該藥物的信心,產生更大程度的安慰劑效應和藥物的整體療效。

然而健保署設定或調整藥品支付標準時,無法將安慰劑效應考量在內,因為安慰劑效應不易明確衡量,程度因人而異,且通常在藥物療效的研究中,都設法排除安慰劑效應,因此不會被考量在藥價中,但其效果確實存在。

研擬能讓病人自付安慰劑效應的藥品差額機制

既然藥品的療效包括藥物本身與安慰劑效應,藥價也應該反映這兩種價值,才不致造成扭曲。最理想的狀態是藥物本身的療效由健保支付,安慰劑效應由病人自行負擔。

可是全民健保現行政策不允許藥品自費,只要是健保列在支付標準表上的藥品,一律由健保給付,醫事服務機構不得向健保病人收取另外費用,關閉了病人自付藥品安慰劑效應的空間。

荷蘭在藥價控制方面,有一個相當科學的做法,稱為「藥品給付系統」或「藥價參考系統」。這個機制是將藥效相近,彼此可以互相替代的藥品歸入同一組[3]。如果同一組中有某一種藥品的價格高於該組平均藥價,多出來的藥費就必須由消費者或病人負擔。

如果國內參考這套做法,健保署只要將同藥效的藥品歸類,以其藥效訂該組藥品的健保基本給付價,藥廠可依其成本自訂藥品售價,藥價差額則由病人自己負擔,因為若病人認為某種較貴的藥對自己病情有效,願意自付差額,便能合理反應病人對藥品的信任感或安慰劑效應價值。

事實上在2015年,衛福部曾考慮過類似荷蘭健保藥品訂價機制,試辦「藥品差額負擔」,但隨即遭來許多批評聲浪而停止。其實在病人同意下自付藥品差額,與自付病房費差額(住雙人病房和單人病房)和特殊醫材(人工關節、人工水晶體等)差額的道理相似,既可讓病人有機會選擇使用自己熟悉、適用的藥品,也可維持藥品供應的穩定度與品質,健保藥費支出也不會增加,且健保署不須承擔罪名,達到民眾、病人、醫藥界和政府多贏的局面。

行之多年的「健保藥價調查調整」制度,確實對管控國內健保藥費支出功不可沒,但是也出現不少隱憂與負面影響。或許此時是衛福部或健保署深入檢討健保藥費政策的利弊,提出新策略的好時機,期盼能調整研擬更能讓健保與醫療永續運作發展的完善機制。

本文於2019年5月15日刊登於《康健雜誌》網路專欄


[1] 61%醫師、專家:健保藥已經「不堪用」,商業週刊,2019年3月29日。網頁連結:https://tw.news.yahoo.com/61-%E9%86%AB%E5%B8%AB-%E5%B0%88%E5%AE%B6-%E5%81%A5%E4%BF%9D%E8%97%A5%E5%B7%B2%E7%B6%93-%E4%B8%8D%E5%A0%AA%E7%94%A8-095913808.html
[2] 徐英碩,〈為什麼好藥都不見了?從經濟學的角度談健保黑洞〉,網頁連結: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3540
[3]不過這僅適用於藥效相同並可以歸類的藥品,如果某種藥品無法歸入現有的組別,則不採用這種給付方式。但是這些無法歸類的新藥只有在可以治療目前藥品所無法治療的疾病或症狀時,才會被納入給付。

達文西深究人體密碼500年後給我們的省思

文藝復興博學奇才

今年5月2日是達文西[1](Leonardo da Vinci,1456~1519)逝世500周年紀念日。從各種標準來看,達文西都絕對稱得上是曠世奇才,在資訊極其有限的時代與67年不算特別長的人生裡,他在藝術、自然科學、工程技藝與人體解剖等領域都達到空前的成就。

達文西最為人所知的是他的藝術創作,與米開朗基羅和拉斐爾並稱文藝復興三傑,成為史上最著名的畫家。雖然目前能夠確認是他的完整畫作真跡僅留15幅左右,但都是繪畫藝術的至寶,光是《蒙娜麗莎》和《最後的晚餐》這兩幅畫就足以讓他名留青史。

除了繪畫之外,達文西更是一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博學之士,後來的藝術史家從達文西大量的手繪圖和筆記手稿中,發現他對於天文、建築、幾何、機械、人體構造和器官、動物、生理、地質與地理等眾多主題,驚人且深刻的描繪與論述。

500多年前,達文西便運用超凡的觀察力、推理能力與想像力,畫出坦克、直升機、機器人、機關槍、降落傘、潛水裝等草圖。他所繪製的無段連續自動變速箱後來實際運用在拖拉機、雪上摩托車、速克達機車和汽車上面。他的思想與才華超前時代至少四個世紀。

達文西對科學熱衷的程度,讓他甚至設立自己的秘密實驗室,用來從事飛行及其他先進科技研究。他完成了一份18張的《鳥類飛行手稿》,用圖畫和文字論述鳥類如何飛行,並繪出各種飛行器形狀與製作方法,也曾實際製作多個飛行器並進行試飛,只可惜未能成功。

透過解剖探究人體構造

更特別的是達文西對人體構造有深入的探究,他從老師委羅基奧(Andrea del Verrocchio)開始接觸人體解剖,這位繪畫老師堅持學徒都要學習解剖學,才能對人體構圖有所正確掌握。

當達文西小有名氣後,獲得佛羅倫斯聖瑪麗亞紐瓦醫院的許可,能夠取得屍體讓他進行解剖,並與托爾醫生(Marcantonio della Torre)共同工作,繪製了240幅人體構造與器官的詳圖,寫了13000字的說明。達文西不僅解剖人體,也解剖動物,並比較各種動物的構造與人類有何異同。

達文西是第一位精準畫出子宮內胎兒、腹腔中闌尾、雙S型彎曲脊椎圖的人。他對骨骼肌肉深感興趣,畫了許多骨骼、肌肉、神經、血管的細部圖,並畫出顱骨、腦部截面圖、心臟循環系統、性器官、肺臟、腸繫膜等。他也是第一位提到動脈粥樣硬化與肝硬化症狀的人。

除了人體構造之外,達文西也曾探究年齡與情緒對人類生理的影響,比如他注意到憤怒與腦部的關聯,畫出憤怒的表情的人臉與其腦部。他甚至也用圖描繪人在性交時,體內的那些部位會產生甚麼反應。

根據事實,勇於突破教條,為新醫學鋪路

因為達文西無法從人體解剖實際所看到的情形,去映證當時醫學主流的「體液學說」,他發現肝臟、腦室、心臟裡都不存在體液學說所宣稱的各類體液,因此他勇敢反駁「體液學說」,這種事實求是的精神令人折服。

如果我們對照達文西所處的時代背景,就更能了解他在人體解剖方面的成就是多麼不可思議!英國醫學史專家若依.波特(Roy Porter)教授指出[2],西方歷史上記載第一次公開的人體解剖是1315年在義大利波隆納大學進行的,由孟帝納(Mondino de’Luzzi)教授執行,《孟帝納解剖學》成為權威教科書。

然而當時人體解剖是被禁止的,一直到1482年教皇才不反對解剖人屍,但屍體必須來自行刑後的罪犯。雖然如此,人體解剖學仍不普遍,象徵意義大於實質的教學與研究功能,一直到達文西死後30年的1550年,人體解剖學在英格蘭和日耳曼地區都還未成為常規。

達文西所處的15世紀末,醫學院裡的人體解剖教學方式沿襲過去一百多年來的傳統,是教授坐在教室的高處,依《孟帝納解剖學》或蓋倫所寫的醫書照本宣科,由一位外科醫師用解剖刀將人體劃開,助教以教鞭指著相關部位,醫學生沒有親自動刀的機會,主要目的不是要讓學生從解剖的人體中實際觀察與學習,而只是要灌輸當時被奉為圭臬的「蓋倫醫學」。而諷刺的是已經流傳千年以上的蓋倫醫學觀是建立在動物解剖,而非人體解剖上。

然而達文西並非習醫之人,卻能夠不受舊規條的束縛,讓他開時代之先河,實際投入及發揚人體解剖的價值,引領新醫學的萌芽。知名醫學史作家努蘭教授(Sherwin Nuland)指出[3],人體解剖觀點的真正改變歸功於多位包括達文西在內的文藝復興藝術家,他們絲毫不在意蓋倫的學說,只為探查人類構造的真相。

與達文西合作解剖的夥伴托爾醫生的學生喬維奧(Paolo Giovio)醫師曾描述[4]達文西在解剖工作所下的苦工:「達文西為了能夠描摹出各種關節和肌肉,因而讓這些組織依自然狀態彎曲或伸展。他在醫校裡解剖犯人的屍體,毫不在意將自己投身於這被認為無人性及令人作嘔的工作。他非常準確的表列出不同部位、甚至最細小的血管和骨骼的組成。」

達文西人體解剖的畫作與論述大多於1510年完成,可是一直延遲到他去世後120年後的1651年才獲得出版,因此並未直接影響到維薩里(Andreas Vesalius)醫師在1543年出版奠定現代醫學基礎的巨著《人體構造》。但是醫學史學者認為達文西在人體解剖領域所開創的新觀念與環境,為後來的解剖學者和醫學研究者鋪路。

佛洛伊德曾稱讚達文西「當眾人仍在沉睡,他早在黑暗中醒來」。英國研究達文西解剖學派的醫學史專家基里(Kenneth Keele)醫師稱達文西為「新解剖學的先鋒」。他說[5]:「達文西打破了將解剖學埋葬了許多世紀的固著偏見;他刺激了藝術與解剖科學之融合;他為大師級學者如維薩里準備好了耕地。1543年《人體構造》出版,解剖學將不再被遺忘或貶抑。」

醫療與政策應堅持實事求是,理性決策

五個世紀後當我們回顧並緬懷達文西在人體解剖的投入,除了敬佩他的睿智與貢獻之外,也得到許多寶貴的啟發。醫學的進展是許許多多人共同努力的成果,除了醫療專業之外,其他科學、藝術、社會人文的研究與發展也一起為醫學注入不可或缺的動能與貢獻。

當代的醫療著重科技整合,精密的診斷與治療儀器,如超音波、電腦斷層掃描、磁振造影儀、內視鏡、放射治療儀等,都是電子、機械、物理、資訊、醫學等學科的合作成果;許多新藥物的開發更是生物、化學與醫學的結晶。醫學將繼續保持開放包容的態度,運用各領域的智慧造福醫療與人類的健康。

現代醫學已經從中古世紀的宗教與教條束縛中掙脫出來,建立在理性、事實求是、探究真相的科學精神上,因此臨床醫療強調實證醫學,每一種醫療措施必須通過對結果客觀嚴謹的驗證,才能成為常規或標準。

政府的醫療政策,也應該盡可能以理性與科學為依據,並促成醫療持續往更堅實的實證基礎發展。在民主國家,與民眾福祉息息相關的醫療與衛生成為政府施政重點,可是也很不幸使得許多單純的醫療議題變得政治化,政治考量要比科學證據重要,政策制定取決於民粹而非事實。

比如最近受到社會關注及討論的達文西機器人手臂微創手術系統,就是以第一位設計並畫出機器人的達文西命名。類似達文西手術的新醫療科技是否要納入健保給付,理應依其實際臨床成效決定。不過許多新醫療技術的應用與驗證都需要時間和足夠經驗,才能了解其真正的醫療價值。政府最好擇定1-2間重點醫學中心設置新醫療科技先驅研究單位,集中案例並收集分析測試的資料,以評估該新技術的成效,若確有具體成效,再有計畫地納入給付並逐步開放。不過目前政府似乎是對新醫療科技廣開大門,對其成效也未嚴謹監測,後來發生爭議已是可預料的結果。

除此之外,許多醫療和健保政策,如藥價給付、分級醫療、健保保費調整等,都是可以經過客觀分析作理性決策的,卻因政治力介入而變得複雜,甚至扭曲,進而影響臨床醫療的執行。

500年前達文西等前輩的努力,讓醫療逐漸從舊醫學和宗教教條中脫困,但此時卻又陷入政治力與民粹的束縛之中,令人相當惋惜。期盼政府和社會各界能再次向達文西等先賢學習,突破既有的利益與偏見,以事實和科學為基礎,共同追求更理性、適切的醫療與衛生制度和發展。

本文於2019年5月7日刊登於獨立評論@天下


[1]請參考Wikipedia,條目” 李奧納多·達文西”,網頁連結: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8%97%E5%A5%A5%E7%BA%B3%E5%A4%9A%C2%B7%E8%BE%BE%C2%B7%E8%8A%AC%E5%A5%87或” Leonardo da Vinci”,網頁連結:https://en.wikipedia.org/wiki/Leonardo_da_Vinci


[2]若伊.波特(Roy Porter)著、王道還譯,2005年。《醫學簡史》,商周出版。
[3]許爾文.努蘭(Sherwin B. Nuland)著,楊逸鴻等譯,《蛇杖的傳人:西方名醫列傳》,時報出版社,第82頁。
[4] 同上,第83頁。
[5] 同上,第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