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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7日 星期一

記「社區共生」國際研討會

10月28日舉辦的「社區共生」線上國際研討會是由嘉義基督教醫院社區服務部和銀享全球合辦。感謝銀享全球蔡昕伶執行長和團隊的協助與促成社區共生研討會,邀請日本富山型日照的開創者惣万佳代子理事長、英國國民保健署(NHS)高齡暨整合人本服務國家臨床主任Dr. Andrian Hayter、嘉基長照發展中心主任林月娥社工師和醫療與長照整合中心主任翁成傑醫師發表專題演講。

惣万佳代子理事長像是一位親切的阿姨,用和朋友聊天的方式生動地分享「日本共生型服務的起點:富山型日照的開創」,讓人深受感動與啟發。說真的,我從來沒有想過日間照顧機構可以是讓失智的阿嬤、失能的阿公、身心障礙人士和發展遲緩兒童白天共同生活的園地,他們雖然都需要某種程度的照顧,但是他們也可以彼此互動、滿足、增進喜樂與幸福感。

一個社區本來就是由各種年齡與需求的人所組成,自然地融合一起生活,可是政府的福利政策卻是依照族群去劃分,因此到了照顧設計時,便將不同的族群分開照顧,並安置到不同的機構中。惣万護理師在富山縣開辦第一間日照中心時,就主張應該打破這樣的切割,將社區中的被照顧者融合在一起。經過十多年鍥而不捨的努力與倡議,終於讓日本政府接納他們的照顧模式,形成「富山型日照」,他們也開辦推廣課程,培訓有心實施富山型日照的經營者和照顧人員。

我印象很深的是惣万女士說其實個案有七、八成的照顧需要是相同的,在一起生活被照顧是沒有問題的,而且當他們共處生活時,卻可以比傳統的方式更為豐富有趣,創造更多的可能性。

在「跨越藩籬的共生型日照機構-淺談太保日照的全齡照顧體驗」的演講中,林月娥主任提到太保日照中心一開始在接洽設置場地時,並不受社區長者歡迎,了解到社區長輩對日照有許多刻板印象。因此太保日照透過與隔壁國小的融合—拆除圍牆、開闢高年級農學園、老幼共學與分享生活智慧,以及帶日照長輩走入社區串門子,連結與社區民眾的感情,逐漸打造出一個跨越年齡與隔牆,與當地社區融合的日照。

太保日照如此的用心讓我聯想到日本的葵照顧日照中心,這間受到許多矚目的日照機構也是設法讓長者可以繼續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並積極打破與社區的隔閡,融入社區,讓整個社區成為照顧的一環。我相信這些社區共生經營的理念已成為照顧發展的趨勢,繼續改造照顧更加人性化、自然、永續和令人感動!

Dr. Andrian Hayter在其「英國國民健保署NHS十年大計-邁向安老的社區整合服務」演講中,介紹英國NHS思考如何在高齡社會改造規劃出一套新的醫療服務遞送模式,去提供切適的醫療照護支持年長者的需求。這是包括台灣在內每一個高齡化國家都需要努力的課題。

其中他提到區域整合醫療照護機制和團隊設計、在家住院、虛擬病房等方式都很有遠見,讓我們看到發展方向是朝運用資通訊科技,如遠距診療、行動量測儀器和資訊管理平台,支持年長者病人能在家得到妥善療護、盡量減少往返醫院的折磨。據我所知,台灣在宅醫療協會理事長余尚儒醫師已在台東都蘭進行在家住院的實驗計畫,期待台灣能開創出人性化、有效率的高齡社區醫療照護模式。

翁成傑醫師以多年帶領團隊投入社區和居家醫療的經驗,發表「醫療與長照協作-嘉基經驗分享」,我認為翁醫師分享的目標和Dr. Andrian Hayter所提的一致,都是希望營造一個良好的社區支持環境,幫助年長病人獲得妥適的療護,維護其生活品質。翁醫師在演講中用一個家庭案例,說明長照團隊與醫療團隊之間協力的重要性。翁醫師也點出在現行的長照2.0派案制度下,常常導致個案分別由不同體系的長照和醫療團隊所照顧,難以達到以個案為中心的全人整合照顧。關於這點,我們應該學習惣万佳代子理事長的精神,不斷的倡議、爭取和突破。

兩場線上國際研討會讓我有很多收穫,感謝多位同仁的用心籌備,付出許多心力,也都獲得熱回響,超出我們的預期。事實上線上國際研討會比實體研討會容易舉辦,我們可以持續透過這樣的管道,與國際學界與實務界有更多的交流。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帖撒羅尼迦前書5:21)

2022.11.07

2022年11月2日 星期三

記「長者友善暨健康促進」國際研討會

10月22日和10月28日嘉義基督教醫院舉辦了兩場線上國際研討會,研討會主題分別是「長者友善暨健康促進」以及「社區共生」。滿心感謝社區健康部和社區服務部主管和同仁的辛勞,用心籌辦這兩場國際研討會,將國際上的醫療照顧研究成果、政策與實務引介到國內,同時以國內專家與嘉基在社區醫療與照護的努力經驗,分享在地的成果,相當有意義,收獲也非常豐富。

參加兩場研討會之後,我有很多的收穫和感想,這篇短文先就高齡友善與連續性照顧國際研討會的重點內容與大家分享。

在「高齡友善與連續性照顧」國際研討會中,加拿大McGill大學醫學院教授、卓越長壽研究中心主任Dr. Olivier Beauchet,分享他們多年來探討藝術治療/活動對年長病人與社區年長健康與生活品質的影響的研究成果,明確地指出,藝術活動確實對年長者的健康與生活幸福有明顯的實質助益。

讓我印象特別深刻的是,Beauchet醫師提到,我們常常認為照顧工作就是醫護照顧人員對個案的專業技術服務,如診療、給藥、清洗、翻身、拍痰、復健、衛教等,這些工作當然很重要,但另外有一個領域較常被忽略,但同等重要的照顧是人文類的活動,如音樂、視覺藝術、文學、創作、藝文欣賞等。聽覺和視覺的感知對年長者更直接和長久,在演講中我們看到一位罹患失智症的資深芭蕾舞者,平常已經不太能活動,必須坐在輪椅上,但一聽到天鵝湖的樂音,上半身馬上柔軟自然地做出優雅的舞蹈動作。《熱情洋溢》這本書提到舉世聞名的大提琴家卡爾薩斯90多歲時,身體已經不很靈活,可是當他一拉起大提琴,突然生龍活虎起來,變成年輕的卡爾薩斯,非常奇妙。

值得高興的是我們的長照機構也運用了不少藝術活動,像慈愛坊失智關懷據點就會帶長輩們一起藝術創作,我看過他們花好幾個禮拜共同完成的貓頭鷹紙捲畫,讓人非常驚豔!拾智園失智日照中心有一位阿公剛來時悶悶不樂,不太能適應,後來同仁知道他以前是電影院宣傳看板的繪畫師,因此試著拿一張智慧手術大樓的照片鼓勵他臨摹,沒多久他就畫出栩栩如生的智慧手術大樓,於是他愈畫愈起勁,一幅又一幅的美景畫陸續產生,也幫助他漸漸適應在拾智園的參與。我們應該可以在我們的場域進行相關的實證研究,與加拿大和國際的研究互相對照。

澳洲格里菲斯大學的講師Justin Wall在研討會中分享一個較少被注意的題目,探討氣候變遷對長者的影響。極端氣候對弱勢者的衝擊更大,尤其年長者身體適應環境的能力比較弱,因此在氣候變遷下,年長者所面臨的健康或生命風險也較高。這篇演講打開了新的關注點,提醒我們重視長者所處的環境變化,納入去營造良好照顧與生活環境。

周明岳主任在演講中分享高雄榮總在高齡友善的努力與成果,高榮急診室對年長病人的友善措施與投入讓人非常佩服,他們也透過研究,得到實證的成果,值得我們學習。周主任用「老年人生活功能變化趨勢圖」,說明對於各種功能狀況與需求的長者,我們應該採取的醫療照護策略,相當有啟發性。

國健署前署長王英偉醫師的演講內容很豐富,提供很完整的連續性照顧的學理架構。當他提到「以社區資產為基礎的取向」(Asset-based approach)時,我內心一直說「阿們」,社會學和社工界已經注意到我們所服務的社區和個案其實有相當程度的內在資產或能力存在,我們要善用這些能力,並加以擴大,而不是讓個案或社區完全依賴外來的資源或照顧者,這樣才能永續。我以前接觸過「正向偏差」(Positive Deviation)的學說和方法,同樣是主張與其移植外來的改善模式,更有效的是去發掘和運用潛藏於社區角落中為人所忽略,卻能夠帶來正面健康結果的在地智慧和解方。

這場研討會中嘉基的講者是黃秀珍主任和翁成杰主任。秀珍主任的演講將嘉基的「社區健康與照顧生態系」和各項照顧服務生動地呈現出來;翁醫師則深入地介紹嘉基醫療與長照之間的串聯。他們兩位都是願意親身投入到第一線社區醫療照顧的醫師,由他們講述格外有說服力和感動力!

會後東華大學陳筱華教授告訴我:「研討會不但內容精彩,流程也很順暢。」這是她兩年來參加過唯一沒有中斷的線上研討會,讓她很佩服幕後的執行團隊。讓我們為籌辦團隊拍拍手,並感謝上帝的帶領!

「我為你們禱告的是:你們的愛心會不斷地跟真知識和判斷力一齊增進,使你們能夠選擇那最好的。」(腓立比書1:9-10)

2022.10.31

2022年10月21日 星期五

健康生活化、生活健康化

10/12健康事業發展中心舉辦「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訓練課程,邀請安欣瑜主任授課。舉辦此課程的目的是因為嘉基和雙福基金會在阿里山有很多元的服務,在提供服務和與阿里山居民互動的過程中,如果能夠貼近並符合當地的文化與生活方式,更能產生正面的果效。

安醫師首先提到,健康不單純是由個人所決定的,影響健康更大的因素來自民眾所處的社經狀況、教育資源、工作條件、文化價值和生活環境等,因此個人的健康很大程度是被外在環境所塑造的。我們在某個地區或族群從事醫療照護工作時,需要對這些重要的因素具有較廣的理解和敏感度。

安醫師以她所接觸的鄒族文化指出,鄒族民眾對健康的主要概念是吃得下,可以工作,並且能夠持續在社群中與人互動及發揮功能。鄒族普遍認為生死是自然的過程,比較不忌諱死亡,而能以灑脫的態度面對。安醫師看到有些年長病人病症已經有相當的風險,從醫療的角度應該要盡快到醫院做進一步診療,但是他們還是選擇不就醫,其實背後有他們的考量與生活觀,雖然有時我們不免感到遺憾,但仍須理解和尊重。

我們在以原住民為主的社區中從事健康照護時,具有文化內涵的照顧是很重要的出發點。安醫師認為「文化照顧」的具體實踐就是「健康生活化、生活健康化」,健康活動、照顧工作和生活是要緊密結合的,而不是把三者區分開來。我覺得這個概念很有啟發性,某種程度也與「社區共生」的想法很吻合。

聽完安醫師的演講,讓我想到,與其用全國一致的長照2.0模式搬上阿里山照顧長者,或許也可以稍微跳脫出這個框架,在當地發展某種長者可以並且喜歡從事的文創產業,鼓勵長者繼續依自己的體能工作,透過適度的工作與社會參與維護健康或延緩退化,並訓練留鄉的青壯年具備基本照顧技能,從旁給予長者支持式照顧。這些文創產業可以成為當地青銀共營的產業,形成創造就業機會的環境,吸引青壯年回流一起加入發展,讓社區活躍和再生。

在《全球銀力時代》這本書中介紹日本上勝町這個人口不滿2000人,老年人超過一半的森林小村莊,有一間供應日本料亭擺盤裝飾用彩葉(妻物)的「彩株式會社」,員工都是長輩,平均年齡70歲,但都樂在工作,因為工作讓他們的生活有重心,而且有收入,覺得有價值,持續保持學習和動力,因此反而比其他地方的長者健康,做到「最好的照顧就是不用照顧」的境界。其實我認為這也與鄒族的健康觀很貼近。

前幾天有機會到台東參加半天的「鸞山森林博物館」體驗行程,創辦人阿力曼老師在分享中提到,對於原住民社區的生活與環境而言,有些外來的發展模式立意雖好,但不容易永續,甚至有時候造成的破壞比幫助更大。因此20年來他們不靠政府的補助,採取尊重並呈現鸞山布農部落的文化與生態智慧,與外界民眾分享,發展文化與生態體驗教育活動,從事生態環境保護,同時重建部落的產業生活。據我所知,阿里山山美村的達娜伊谷也是在相似的理念中營造出來的模式。

安醫師的分享和以上這些實例帶給我們更廣闊的啟示,幫助我們在原住民社區健康照顧的推展模式上創造更多的可能性。

2022.10.17

2022年6月22日 星期三

病人自主與善終

6月18日嘉義基督教醫院、戴德森教育事務基金會,以及恩惠基金會台灣本土神學研究中心等單位共同主辦「臨床醫療的神學倫理省思:從病人自主權利法談起」國際(視訊)研討會,邀請到《病主法》起草人孫效智教授以及基督教機構(嘉基、新樓、馬偕、長榮大學神學院)、天主教(輔大醫院和輔大神學院)的臨床工作者和神學研究者一起發表論文和討論病主法相關的臨床決定議題,有很多元角度的對話與交流。

《病主法》的主要目的是確保病人對病情和醫療的自主權,並讓成年民眾或病人得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程序,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表明在生命末期或經衛福部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時(符合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等條件),是否要採取維生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病主法》於2019年1月6日實施之後,除了民眾接受ACP必須自費受到一些批評之外,整體而言台灣民眾和醫界是接受的,並沒有太明顯的反對。唯一對《病主法》部分條文有表明反對立場的團體是天主教台灣主教團,輔大醫院使命副院長柯博識神父和輔大符文玲教授在研討會中指出,天主教最擔心的條文是第14條,容許在瀕死狀態之外的情況「得依其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以及在病人末期之外不予或撤除維持生命治療,主教團認為這會涉及被動安樂死,是道德上所不允許的。另外天主教也擔心這會引起「滑坡效應」,導致生命守護標準的持續退縮。

本身也是天主教徒的孫效智教授認為主教團在此議題上仍持守完全「pro-life」的教義,他希望主教團能去正視許多特殊病人的遭遇需要,以及了解社會上各種法理和學理的論述,才能對社會發揮實質的幫助和影響力。與會者國立陽明醫院陳秀丹醫師則發言,表示她相信上帝不會不顧無辜的生命承受無意義痛苦,期待天主教會以更多憐憫的心來回應這些人的苦痛。

陳景松牧師在會中提到臨床決定與靈性考量息息相關,但《病主法》規定ACP的四種專業人員並未包括臨床牧關人員,相當可惜。教會醫院應該好好重視臨床牧關人員的培育和制度,發揮靈性關懷的功能。

會中多位與會者對末期人工餵養議題表達關切,北市聯醫前總院長黃勝堅醫師認為無論是否為末期,人工餵養(鼻胃管)都應該盡量避免,設法讓病人自然進食才是有品質和尊嚴的照顧。

嘉基社工室李雯主任分享自己奶奶多年接受機構照顧,後來皆以鼻胃管進食,有一天她去探望奶奶不久後,奶奶就因身體情況急轉直下,被送到急診急救,但仍無效過世。遺體送到太平間時她看到葬儀社人員為了整理遺體,還必須將當天早上灌食的牛奶導引出來,讓她內心很衝擊。她相信有《病主法》之後,這種遺憾應該能夠減少。

馬偕醫院精神醫學部和安寧療護示範中心方俊凱主任在演講中提到一個實例,一位他診療的失眠病人,在一次回診時方醫師赫然看到病歷上他有兩次上吊自殺送醫的記錄,病人告訴方醫師,他的父母親和岳父母過世前都是他照顧的,看到這些長輩生命晚期的經歷,讓他很害怕自己有一天也會如此,且不想成為兒女的負擔,導致他想用自己的方式結束生命。方醫師告訴他,他所擔心的事,其實透過《病主法》的ACP,可以在AD上清楚選擇自己想要的醫療方式。病人知道之後很快就去申請ACP並簽署AD,並請方醫師不用擔心他再會輕生,後來病人還去開白內障,因為他知道可以好好過生活。

哲學家海德格說,人是一種「向死而生」的存在;黃勝堅醫師說「善終是一種責任,可以讓活著的人活得更好」。要達到善終的理想社會,《病主法》只是起點,每位民眾都要能夠更加坦誠地思考、討論與預備死亡,並更積極地生活。

「因此,我們從不灰心。雖然我們外在的軀體漸漸衰敗,我們內在的生命卻日日更新。」(歌林多後書4:16)

2022.06.20

2019年12月1日 星期日

社會福利醫療制度的隱憂


今年6月國內長榮航空的空服員發起罷工,法國巴黎則是4月發生醫院急診室罷工[1],接著在6月有全國公立醫院醫護人員的示威[2],主要的原因是國家健保財務長年虧損,公立醫院預算縮減或關閉,醫療人力流向民營醫院,且人口老化導致急診量大增,醫療暴力日增以及醫病關係緊張,引發急診醫療人員工會與公立醫院醫護人員的不滿,透過罷工或示威爭取權益。

雖然從國內有限的相關報導尚無法看到法國最近醫療的事件全貌,也無從判斷其為短期或長期、全面或地區性的社會議題,但是也值得與法國醫療健保制度相似度很高的台灣借鏡與反思。

台灣與法國的社會福利醫療

台灣的醫療健保制度在國際上屢受佳評,法國也不惶多讓。2000年法國被世界衛生組織(WHO)評選[3]為世界各國之中,整體醫療照護最好的國家。法國和台灣都有很完善的醫療照護制度與服務提供體系,同樣實施由國家主導的法定全民健保,給予每位民眾和合法居留人士廣泛的就醫保障。

類似台灣的全民健保是由公保、農保與勞保逐步擴展而成,法國法定社會健保的主幹是由三套在不同時期實施的社會保險組成的,納保對象分別為受雇者及家屬、農業工作者、以及非農業部門的自雇者。

在2000年,法國更將未受雇者納入,使得社會健保擴及全民(涵蓋率達99.6%)。雖然不同工作領域的民眾受到各自所屬健保基金的保障,但基金來源基本上都相同,就醫保障和給付條件也都遵循中央政府所訂的規定,實質上可理解為全國採用同一套社會健保制度。

法國的法定健保給付項目與範圍和台灣的全民健保一樣非常廣泛,甚至也涵蓋傳統順勢醫療、復健水療和護理之家照護費用。一般而言,法國病人的自付額是醫療費用的30%,法定健保給付7成,但是對於重大或長期傷病患以及弱勢民眾則全額給付。

此外法國政府也制定相關法規,保障民眾能夠以合理的保費加入民間提供的補充健保,以彌補法定健保未給付的醫療費用,因此絕大多數的法國人都會參加民營的補充健保方案。

我認為台灣與法國在醫療方面最相似的成就,是都有非常方便的就醫管道,醫療服務的提供相當充足,民眾的就醫可近性很高。台法兩國都給予病人高度的就醫選擇權,沒有強制的轉診制度或嚴格的分級醫療,民眾可以自主決定要到哪裡給哪位醫師診療。

但是兩國也都透過費用的機制,希望達成某種程度的分級醫療效果,如果未經家庭醫師或診所醫師的轉診,直接給專科醫師診療或到醫院就醫,病人自己必須負擔多一點費用。

為了節省法定健保的支出,法國在2006年修法實施軟性的「把關醫師」(gate-keeper physician)辦法,參加法定健保的民眾必須選擇並登記一位醫師做為自己家庭醫師,但仍未規範民眾的自行就醫權利。

法國與台灣病人的就醫幾乎都不太需要等候或排隊,不像在歐美許多國家,除了急診之外,就醫大多要事先預約,一、兩個禮拜後才看得到醫生,非緊急手術或檢查更要排隊等上好一陣子。

這兩個國家之所以能夠達成這麼便利與快速的就醫環境,主要都是透過眾多且多元的各層級醫療照護機構提供充足的醫療服務,而且政策上鼓勵醫療服務的互相競爭。以2015年的資料來看,每萬人的急性病床數分別是34床(台灣)與41床(法國)。

法國和台灣都有普及的基層和專科診所與醫院,醫院也同時提供專科門診服務,四分之三的醫院床數是由非營利醫院所提供,只不過在法國以公立醫院居多,在台灣則以民營的非營利醫院居多。

由於國家健保負擔了高達七到八成的全國醫療支出,台灣和法國的醫療照護都受到政府高度的規範以及嚴密的管控。法國的醫院經營者與健康經濟學者Jean de Kervasdoué[4]就曾指出法國醫院受到48個法規單位的管控,且要不斷應付挑剔的官僚體系。台灣醫院也同樣受到中央和地方醫政、健保、環保、消防、勞動、社福、建管等機關與法規的層層規範。

社會福利醫療容易壓榨提供者,去討好使用者

像法國和台灣這種以有限的支出與資源,保障全民享有高品質與便利醫療的社會福利醫療制度,當然是民眾之福,但是一味偏向民眾的醫療制度也有隱憂。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教授曾表示,全民健保的成功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對醫療服務提供者偏低的給付上面。若這種情況一直無法改善,遲早會引發醫療人員的抗議或出走,導致醫療體系的不穩或崩壞。法國醫療人員罷工和抗爭可能就是重要的徵兆。

社會福利健保共同點是由政府出面統一訂定醫療服務的價格,醫療提供者無法依照自己的技術或品質定價,唯一能掌控的就是設法增加服務量;而同時因為健保大幅消除了民眾就醫的經濟障礙,醫療使用者因為醫療費用的自付額不多,就醫又方便,醫療需求便明顯增加。因此醫療的提供者與使用者共同促成醫療使用率的快速上升,加重醫療人員的工作負擔。

社會福利醫療制度下,國家的整體醫療預算也都由政府設定與管控,當醫療需求愈來愈多,國家醫療預算跟不上的時候,政府很自然會設法壓低給醫療服務提供者的給付,直接受到衝擊的就是醫療人員的報酬,無法隨工作量的增加而同比例調整。

此外,由於就醫高度方便且沒有設限,民眾愈來愈不會珍惜醫療資源,甚至將醫療福利視為理所當然的權利,並對醫護人員愈來愈不尊重與信任,導致醫療爭議和醫療暴力事件愈來愈頻繁,這些現象和趨勢在法國和台灣都可以看到。

因此,當臨床工作負荷愈重,報酬無法合理改善,專業尊嚴與成就感下降時,醫療人員的不滿與抗爭便是正常的出口,一點都不讓人意外。

今年上半年法國發生的醫療人員罷工和示威事件,台灣更要借鏡,不應只是隔岸觀火,覺得事不關己。從一些重要的客觀指標來看,台灣的醫療經營環境可能比法國更差,醫療人員的工作壓力也比法國更高。

台灣的全國醫療支出約是GDP的6.5%,大概只有法國的11-12%的一半。台灣主要醫療人員的密度也明顯比法國來得少;2017年每萬人的西醫師人數分別為20人(台灣)與34人(法國);每萬人的護理人員數分別為68人(台灣)與105人(法國)。

雖然台灣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14%)低於法國(19%),但是就醫使用率卻比法國高,從平均每人每年的門診次數來看,台灣 (16.9次)是法國(6.3次)的將近3倍。由此可見台灣醫療人員的負荷應該要比法國更重,醫療支出和所用的醫療資源卻遠比法國少。

共謀理性、平衡、永續的醫療制度

社會醫療福利與就醫保障固然重要,醫療的品質與永續也一定要兼顧。當台灣人民享有如此便利與低價的醫療福利時,應該更加感恩與珍惜得來不易的醫療資源,以及給予創造這些可貴醫療照護的醫療人員應得的尊重與肯定,讓這些辛苦且敬業的專業臨床人員感到付出是有價值的。

醫療要能夠永續,前提是要合理與平衡,不能只是對醫療使用者好,而長期忽略醫療提供者的權益。殺雞取卵或「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醫療財務模式,終究會無以為繼。

期盼政府、社會大眾、醫療提供者與使用者一起努力,居安思危,在健保財務與醫療結構尚未出現嚴重問題時,能持續及理性謀求醫療與健保的改善強化,讓台灣的健保與醫療與時俱進,長期成為國際的標竿與典範。


本文於2019年7月4日刊登於《康健雜誌》網路專欄


[1] 〈巴黎醫院急診室鬧罷工 病患就醫受影響〉,網頁連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29126
[2] 〈人力流失、病患卻增加 法醫護上街抗議負擔過重〉,網頁連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34374
[3]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Assesses the World's Health Systems, 網頁連結:https://www.who.int/whr/2000/media_centre/press_release/en/
[4] Health care in France, Wikipedia, 網頁連結:https://en.wikipedia.org/wiki/Health_care_in_France

2019年5月19日 星期日

我們願意為藥效付多少錢?健保藥價的難題

今年三月憂鬱症常用藥「百憂解」的藥廠,考量由於健保署每年調降藥價,加上近年原物料、製藥及運輸成本上漲,經過精算後已經不敷成本,決定4月1日起將停止供貨,並退出台灣市場,引起醫界和社會大眾的注意,以及對於健保藥價持續調降的憂心與討論。

藥價定期檢討調整可能是台灣健保制度最主要的特色之一,優點是替全民健保省下可觀的藥費支出,缺點是對醫療院所的經營與生存造成衝擊與不穩定,以及長遠的用藥品質隱憂。

健保署為何要不斷調降藥價?

藥品是醫療費用支出中相當主要的一環,台灣健保對藥品的給付涵蓋非常廣,可大幅減輕病人的藥費負擔,但也成為健保沉重的財務壓力,全民健保為了管控支出,從一開始便實施藥價定期檢討調整政策。

健保署檢討藥價的做法是針對每一種藥品,調查各醫事服務機構購買的價格,計算實際每一種藥品市售價平均數,若是某種藥品市售價平均值與該藥品健保給付價之間差距超過某種比率(健保署給予大多藥品3-5%的利潤空間),健保署便會調降該藥品的給付價。

全民健保的藥費給付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診所在使用的「簡表」,無論診所醫師開甚麼藥給病人,診所以開藥日數向健保申報固定的藥費。另一種是醫院在使用的藥費支付標準,詳訂每一種藥物的給付價,醫院依照開給病人的藥品和數量向健保申報。

對醫療院所來說,藥價差(醫療院所向藥廠的購價與病人或健保付的藥價之間的價差)歷來都是經營醫療服務的重要利潤來源,尤其全民健保的住院照護給付偏低,而且醫師診察費偏低,藥價差很自然成為醫院或診所彌補健保給付不足的重要財源。

每當健保署執行一波醫院藥品支付標準的調降,醫院為了維持一定程度的藥價差,就要再與藥廠進行議價,請廠商降價。然後健保署也會跟進調查新的藥品市售價,一年後發動另一波藥價調降,如此循環不已,直到藥價低於健保署所設定的基本價,或藥廠認為該藥品在台灣已無預期利潤,決定停售或退出為止。

醫院為節省藥費出力最多,受害也最深

本質來看,藥價調整是健保署利用醫事服務機構的藥品議價能力,去探詢藥廠對每一種藥品價格所設定的底線,管控藥品費用支出,確保國內用藥低價化的策略。其實真正為全民健保撙節藥費支出貢獻最多的,不是健保署,而是醫事服務機構。

每年健保署調降健保藥價,醫院都要再費盡心思和動用許多人力,對降價的藥品重新議價,而且藥廠能夠給的價差空間愈來愈小,直接壓縮到醫院的藥品利潤,增加經營的困難與不確定性。

難怪台灣醫院管理的前輩—長庚醫院管理中心前主任莊逸洲曾無奈地表示:對於全民健保的絕大多數政策,醫院都多少還有方法可以因應,唯有對於藥價調整政策,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面對藥價調降,醫院不能不跟藥廠議價,可是愈努力議價,結果是讓健保署調降更多藥價,自己的藥品利潤就縮減得更多,醫療院所明明知道這是一種「自殺」行為,可是還是不得不做。

由於規模較小的醫院購買的藥品數量也較少,議價能力有限,因此購藥價格較高。可是健保署訂定藥品支付價時是採單一藥價,並不考慮醫院的規模,小醫院的藥價差一定比大醫院來得少,導致小醫院較難經營,以及醫院往大型化發展的結果。

「藥價黑洞」的真相

雖然醫療院所辛苦地跟藥廠議價,造就健保署調降藥價的空間,可是醫療院所得到的藥價差,卻被汙名化為「藥價黑洞」。事實上藥價差是健保制度所造成的,而且在健保署的藥價調查之下,各醫療院所的購藥價格與藥價差已經非常透明,無所遁形。

全民健保實施初期,藥廠和醫療院所確實曾透過保密條款、贈藥、折讓等方式,避免真實藥價資訊被健保署知悉,但很快在健保署要求醫療院所必須申報所有的藥品交易資訊並祭出重罰之後,藥品實際售價就已經完全透明,不可能有「藥價黑洞」的存在。

若要完全消除藥價差或所謂的「藥價黑洞」,最徹底的辦法就是所有健保給付的藥品都由健保署直接和藥廠議價,以議價的結果訂定藥品給付價,然後規定藥廠也以此價格供應給所有醫療院所,如此一來便不會有任何藥價差。

這樣做的好處是醫療院所不必再與藥廠議價,可節省許多的作業與所衍生的成本。而且因為醫療院所沒有藥價差與利潤考量,不會篩選藥品,只要健保給付的藥物,任何一家醫院的醫師都可以用。而且或許可以改變有些醫療院所以開藥的價差計算醫師薪資的做法,讓醫師的開藥回歸單純藥效與專業考量。

消除藥價差之後,不會因為院所的規模不同,獲得不同程度的藥價差,對所有的醫療院所來說都是公平的。

不過沒有一件事是十全十美的,由健保署單獨與藥廠議價來訂定藥品給付價的做法,最大的缺點,是健保署議價的效果有限,沒有像目前醫療院所那麼強烈的議價動力,而且大概議價一次定終生,沒有進一步議價的動機與根據,難以探測到藥價的底線。

此外要執行這樣的作業,健保署或食藥署勢必要增加許多相關的人員與成本,而且健保署也必須正視現有醫療照護與藥品作業給付偏低的事實,調整以補足醫療院所合理的給付。

健保署藥價調降忽略「信任」的價值

最讓醫界和社會大眾擔心的是,藥價持續調降,會不會導致療效好的藥品無法在台灣生存,損及醫療品質?

雖然健保、藥政官員與製藥工業代表一再強調,當原廠藥專利期過了之後,取得許可藥證的學名藥(同成分的非原廠藥)一定具備與原廠藥相同療效/品質,即使較貴的原廠藥退出台灣,還是有不少學名藥可以取代,民眾和病人不需擔心。

不過就我所知,臨床醫師普遍對低藥價政策引發的效應感到憂心。最近在一份調查中,97%的受訪醫師和專家認為近年病人用藥品質,因健保砍藥價政策而下降。[1]。新光醫院耳鼻喉科徐英碩醫師[2]就表示好幾種臨床上公認的好藥陸續退出台灣,感嘆「手邊治療病人的武器越來越少」。我相信有同樣感覺的醫師不在少數。

理論上來說,即使在專利期內的藥品,在健保署與醫事服務機構的聯手砍價下,也可能低於藥廠所設定的經濟利益條件而主動退出台灣,或不再被醫療院所採購而被動消失。此外,研發新藥的藥廠可能對台灣市場敬而遠之,因為新藥一進入台灣健保,代表該藥品的底價不久後就會被揭露,國際上也會得知,藥廠對該藥品在國際上訂價或議價的空間也會大為縮減。

國內的製藥工業代表也表示,若藥價一直砍,台製學名藥也可能生存不下去,因為原物料價格持續上漲、製藥規範愈來愈嚴格,生產成本逐漸增加,藥價過低到不敷成本時藥廠就不願生產該藥品。

另一個主要的盲點,在於健保藥價政策忽略了醫師與病人對既有藥品的信任感,或是「安慰劑效應」。藥品的療效是其藥物本身的效果加上安慰劑效應,而藥物的安慰劑效應來自服藥的病人對於該藥物的心理作用—相信該藥物有效而產生的療效。

若醫師對某種熟悉藥品的療效較有信心,在給病人開藥和說明時也會比較篤定,病人自然會感受到這份信心,而對藥品產生信任感和有效感。當病人服用該藥物發揮效果,便進一步強化醫師和病人其對該藥物的信心,產生更大程度的安慰劑效應和藥物的整體療效。

然而健保署設定或調整藥品支付標準時,無法將安慰劑效應考量在內,因為安慰劑效應不易明確衡量,程度因人而異,且通常在藥物療效的研究中,都設法排除安慰劑效應,因此不會被考量在藥價中,但其效果確實存在。

研擬能讓病人自付安慰劑效應的藥品差額機制

既然藥品的療效包括藥物本身與安慰劑效應,藥價也應該反映這兩種價值,才不致造成扭曲。最理想的狀態是藥物本身的療效由健保支付,安慰劑效應由病人自行負擔。

可是全民健保現行政策不允許藥品自費,只要是健保列在支付標準表上的藥品,一律由健保給付,醫事服務機構不得向健保病人收取另外費用,關閉了病人自付藥品安慰劑效應的空間。

荷蘭在藥價控制方面,有一個相當科學的做法,稱為「藥品給付系統」或「藥價參考系統」。這個機制是將藥效相近,彼此可以互相替代的藥品歸入同一組[3]。如果同一組中有某一種藥品的價格高於該組平均藥價,多出來的藥費就必須由消費者或病人負擔。

如果國內參考這套做法,健保署只要將同藥效的藥品歸類,以其藥效訂該組藥品的健保基本給付價,藥廠可依其成本自訂藥品售價,藥價差額則由病人自己負擔,因為若病人認為某種較貴的藥對自己病情有效,願意自付差額,便能合理反應病人對藥品的信任感或安慰劑效應價值。

事實上在2015年,衛福部曾考慮過類似荷蘭健保藥品訂價機制,試辦「藥品差額負擔」,但隨即遭來許多批評聲浪而停止。其實在病人同意下自付藥品差額,與自付病房費差額(住雙人病房和單人病房)和特殊醫材(人工關節、人工水晶體等)差額的道理相似,既可讓病人有機會選擇使用自己熟悉、適用的藥品,也可維持藥品供應的穩定度與品質,健保藥費支出也不會增加,且健保署不須承擔罪名,達到民眾、病人、醫藥界和政府多贏的局面。

行之多年的「健保藥價調查調整」制度,確實對管控國內健保藥費支出功不可沒,但是也出現不少隱憂與負面影響。或許此時是衛福部或健保署深入檢討健保藥費政策的利弊,提出新策略的好時機,期盼能調整研擬更能讓健保與醫療永續運作發展的完善機制。

本文於2019年5月15日刊登於《康健雜誌》網路專欄


[1] 61%醫師、專家:健保藥已經「不堪用」,商業週刊,2019年3月29日。網頁連結:https://tw.news.yahoo.com/61-%E9%86%AB%E5%B8%AB-%E5%B0%88%E5%AE%B6-%E5%81%A5%E4%BF%9D%E8%97%A5%E5%B7%B2%E7%B6%93-%E4%B8%8D%E5%A0%AA%E7%94%A8-095913808.html
[2] 徐英碩,〈為什麼好藥都不見了?從經濟學的角度談健保黑洞〉,網頁連結: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3540
[3]不過這僅適用於藥效相同並可以歸類的藥品,如果某種藥品無法歸入現有的組別,則不採用這種給付方式。但是這些無法歸類的新藥只有在可以治療目前藥品所無法治療的疾病或症狀時,才會被納入給付。

醫療的第二意見,何時需要?如何執行?

尋求第二意見是病人的權益

朋友的弟弟2年前因為脖子疼痛,曾到醫院神經外科門診診療,當時醫師建議兩種可能的治療方式—開刀治療或做復健看能不能改善。病人選擇先採取復健,但經過兩年,症狀仍沒有好轉。

後來病人左頸肩到左手開始會痠麻,由於他在北部工作,去年11月中旬在台北某間醫院的神經外科門診就醫。醫師從診斷MRI(磁振造影)影像發現,頸椎有兩處是歪的,壓迫到左邊的小神經,其中有一處比較嚴重,且接近大動脈血管,因此醫師建議病人進行人工椎間盤置換手術。

病人與家人認為手術是大事,希望能夠多了解和蒐集資訊後再決定,朋友詢問我是否認識這位醫師,以及這位醫師的技術與風評,可惜我不認識這位醫師。不過我剛好在幾天前與一位在台北另一家醫院擔任主管的前輩聚會,他提到一個月前剛在所服務的醫院神經外科接受頸椎手術,並跟我描述大致的經過。

他的症狀已經持續幾年,但都還能正常生活工作,神經外科醫師當時認為尚未到非開刀不可的程度,考量手術的潛在風險,採復健保守治療即可。後來因為症狀加劇影響到基本的生活功能,醫師才建議手術治療。

我相當認同這位主治醫師的理念,加上前輩對這位醫師給予高度肯定,他的術後復原狀況很順利,通常若醫院員工選擇在院內給某位醫師同事治療,表示這位醫師確實值得信賴,因此我就建議朋友的弟弟,將在前一家醫院的門診紀錄與MRI影像帶到這家醫院給這位神經外科醫師診療,徵詢他的意見與建議,再做最後決定。

在某些就醫與臨床診療的過程中,徵詢第二位醫療專家的意見是很正常,甚至是必要的。不過許多病人不好意思向醫師表達自己想要尋求第二意見,有些醫師也不習慣建議病人尋求第二意見。

維基百科[1]提到在六種情形下,很可能會出現病人徵詢「第二意見」的需求:

1.      當醫師建議要手術時。
2.      當醫師診療病人罹患重大疾病(如癌症)時。
3.      當病人認為醫師建議的治療方式沒有必要時。
4.      當醫師建議病人接受某種非緊急手術或醫療處置(elective surgery/procedure),保險公司要求必須有第二意見。(全民健保對於人工關節置換術採事前審查,就是一種徵詢第二意見的作法,不過健保署會直接請專家審查,不必由病人自己找第二意見)。
5.      病人認為醫師的診斷可能不正確時。
6.      醫師建議病人徵詢第二意見。

醫療的多樣性凸顯第二意見的重要

醫學不是完美的科學,醫師也不是神,無法在短暫的時間內透徹每一種疾病。有時候病症相當撲朔迷離,同一種病症在不同病人身上表現不同,或者在不同階段呈現不同的面貌。這些因素可能會讓不同醫師對同一個病人做出不同的診斷。

此外,同一種疾症診斷,經常有不同的治療方法,不同專科、不同背景的醫師也可能建議不同的療法。只要醫師有學理上的根據,所建議的診療方式或結果是屬於醫師的臨床裁量權,然而病人擁有治療決定權,在了解到臨床診療可能有不同觀點的差異,透過徵詢與綜合第二、甚至第三個專業意見再做決定,應該是合理的。

從病人的角度看,徵詢第二意見可能有兩個主要的目的,一個是參考不同的醫療觀點與建議,另一個是確認醫師的診斷與建議的合理性。比如前述的實例,徵詢第二位神經外科醫師的意見,是想了解醫師對於病情是否有其他的見解與建議,如果兩位醫師的結論相同,則比較可以確定這是真正的病因與必要的治療途徑。

醫療經常沒有絕對理想的臨床處置,每種處置方式多半各有利弊,端視病情與病人的考量而定,有時候徵詢不同專家醫師對不同療法的分析,有助於病人更深入了解各種療法的利弊,與思考及選擇最符合自己情況與需求的治療方式。

何時需要第二意見?

當然我們也不是每次就醫都需要第二意見,哪些情況需要尋求或參考第二意見,以下有幾點實際的考量可做參考:

屬於非緊急的症狀
理由很簡單,若是很緊急的症狀,必須立即救治,沒有時間再找第二意見。

當醫師無法清楚告訴你診斷時
國泰健康管理預防醫學部部長陳皇光醫師,在其《看病的方法︰醫生從未告訴你的秘密》書中提到,病人就醫時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請問醫師「我今天的診斷是什麼?」如果醫師無法明確告知診斷的結果,很可能醫師尚未掌握到病情與原因,之後的治療可能就邊猜邊走。

不過第一次就診,診療還不是非常清楚的情況也經常發生,醫師通常先會鎖定幾個可能的病因,朝最主要因素嘗試初步療法,再約病人回診看結果是否有改善,再對診療做必要的調整,但應該充分說明讓病人了解診療過程。

如果醫師對病症真的沒有把握,病情持續沒有改善,則有必要替病人轉診,徵詢第二意見。若醫師無法告知病人診斷,又不清楚說明後續的診療方向,病人也需要考慮尋求另一位醫師的第二意見。

病人被診斷罹患重大疾病,但沒有具體的依據
許多重大疾病的確診,都有具體客觀的根據,比如在MRI影像清楚看到的動脈瘤,透過病理組織切片報告確診的癌症,或者藉由血液檢查發現的愛滋病等,這些診斷相當可靠。

不過還是有不少病症的診斷較屬於醫師主觀的認定,如肝硬化、心臟衰竭、慢性肺阻塞等,則可再藉由另一位專科醫師協助確認。

醫師建議的治療方式具有相當程度的風險,對後續影響很大,不可回復性
手術是最典型的例子,雖然絕大多數手術的併發症已經降到很低,但是每次手術都還是有麻醉、感染和突發異常狀況的風險存在,最好事前做好資訊與意見收集,經由另一位外科醫師或相關內科醫師確認沒有其他更理想的療法,手術確實必要與合理再予以執行。

醫法雙修的鄧政雄牙醫師在《做對3件事,不怕醫療糾紛、改善醫病關係》提到,外科醫師若建議病人手術,除了說明手術必要性與風險之外,應該鼓勵病人回家仔細考慮,約下次門診再決定。如果病人仍無法決定,醫師可以主動鼓勵病人參考第二意見。我相信醫師愈是以坦然尊重的態度,在重大醫療決定前給病人慎重評估考量的機會,愈有助於醫病互信和預防醫療糾紛。

當對醫師的診療沒有十足信心時
病人對醫師的信任是臨床醫療的基礎,也對診療的結果有很實質的影響,因此當病人感覺對醫師的診療有疑慮、缺乏信心時,其實不須勉強接受,可以尋找另一位醫師的診療。

如何尋求第二意見

徵詢第二意見最直接的管道就是到門診,給第二位醫師診療。台灣的全民健保與醫療體系充分保障病人的就醫權,只要不是太浮濫與離譜,健保針對病人透過門診尋求第二意見並未加以干涉或設限。

哈佛醫學院教授古柏曼醫師在《第二意見:為自己尋求更好的醫療》書中,提到美國論人計酬制的「健康維護組織」健保公司,為管控成本,嚴格規定病人就醫的場所和管道,也大大限縮病人尋求必要第二意見的機會。

至於要找哪位醫師徵詢第二意見,可請自己的家庭醫師或熟識的醫界朋友推薦或介紹。其實如果病人或家屬不會覺得不好意思開口的話,也可以坦誠且客氣地告訴原來的醫師想徵詢第二意見,請教醫師能否介紹另一位專家。

如果是要確認診斷或手術的必要性,也可以根據診斷病名或術式名稱,上網搜尋,參考較有公信力、客觀的醫學網站資訊,或從自己信任的醫院官網中,醫師專長介紹以及醫師所寫的衛教文章去尋找徵詢對象。

在門診向第二位醫師徵詢意見時,病人應該清楚告訴醫師自己想要徵詢第二意見的理由或考量,事先想好要請教醫師的問題,並且攜帶前一次診療的資料,提供包括病歷影印、影像檔案,或過去相關症狀的就醫紀錄給醫師參考,這些資料都有助於醫師了解病情,做出有效的診斷與建議,以免醫師從頭來過一次。若是由別的醫師或醫界朋友介紹,也要讓醫師知道,大多醫師都會樂於提供諮詢服務,因為這代表自己的醫療專業受到同儕的肯定。

不過,醫療第二意見並不是愈多愈好,漫無目標的徵詢意見只是耗費心神和醫療資源、甚至拖延診療時效的無意義行為。有一則漫畫就在嘲諷這種不適當的第二意見做法:醫師診間門口掛一個告示,寫著:「如果已經在Google上搜尋過的病人來此想要徵詢第二意見,請直接上yahoo.com。」

病人要獲得高品質的第二意見,必須以第一意見為基礎做為出發點,想好自己的問題、擔憂或不確定的點在哪裡?準備好病症可能造成的各種情況下,自己的考量與對醫療的目標。當病人事前準備作業做得愈完整和具體,所得到第二意見會更切合自己的需求,幫助自己做最適切的醫療決定。

本文於2019年3月11日刊登於《康健雜誌》網路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