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社會寫實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以下簡稱《我們與惡》)上個月播出之後,引起廣大迴響與佳評。這部電視劇以無差別槍擊殺人案件和思覺失調症病人為劇情背景,探討病人、加害者家屬、受害者與家屬的痛苦與掙扎,特別刻劃加害者家屬與病人受到社會眼光和輿論的壓力,以及描寫醫療團隊人員在面對病人、家屬需求與社會各方期待的衝突與所做的努力。
劇中呈現了許多存在於我們社會中的重要議題,如死刑存廢、媒體公審、媒體生態、精神病人歧視、男女地位不平等、罪犯人權、修復式正義、個案家屬隱私等,讓民眾正視與討論。
「其實我覺得自己非常想做的戲,有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於恐懼。我好像很想要去找那個害怕的原因—譬如我寫《我們與惡》是怕這樣的事發生在我們身上。…通常我們遇到重大事件時會選擇不看,或是咒罵,或是只要這個人消失,我們的世界就會變好。其實我想的就是它很難停止,那我們要不要學著去面對,怎麼樣能夠接住這些苦難的人,我自己覺得其實他們是辛苦的。…正義的標準是甚麼?好人的標準是甚麼?壞人的標準是甚麼?它沒有操作手冊,它沒有SOP,我希望每個人看到這個戲…能多一些對話的空間,而對話都需要學習。」
呂蒔媛編劇也指出這齣戲討論的核心其實是「標籤化」這件事:「標籤讓我們害怕,標籤讓我們對這個人完全不了解,而找出那個原因,就是這齣戲的初衷。如果我們放棄的話,那這件事就永遠不會有答案。」
「惡」與「厄」常常是共生的,每一件我們所恐懼或不樂見的「惡事」背後都有苦難與受苦的人。酒駕肇事會導致傷亡與遺憾不已的人;兇殺事件更會造成加害人與被害者家屬雙方長久的憤恨與悲痛;災難引發難以平復的創傷和傷痛的災民;病變會促發不治之症和痛苦的病人與家屬。
《我們與惡》期待觀眾和社會能夠先不要急著論斷「惡事」,或是一窩蜂要去懲罰「惡人」,而是用對話的態度,去深入去理解背後的緣由,並且伸手實際去關懷與扶持為「厄事」所苦的人。
醫療人員可能是距離「惡」與「厄」最近的一群人,我們應該是最清楚「惡」與「厄」的結果的專業人員。我們不僅天天與被疾病所苦的病人相處並與疾病奮戰,更經常救治因為意外事故、兇殺攻擊、災禍、家暴、性侵害等而受創的傷者,陪伴及安慰倖存傷者與家人。
有時候醫療人員也會成為「惡」與「厄」的受害者。醫療暴力事件時有所聞,感覺有愈來愈頻繁的趨勢,有些醫護人員很不幸地成為病人或家屬出氣或非理性行為的對象。此外,有時候病家容易將非預期的醫療結果矛頭指向醫療人員,衍生醫療糾紛,使得醫療臨床人員承受莫大的誤解與壓力。
有時候醫療人員也會陷在「惡」與「厄」的自責漩渦中。醫療是一份道德與公益性質很濃厚的專業,醫療人員的使命感常以高專業標準要求自己,期望做到盡善盡美,因此對於病人於照顧期間發生的意外常會引發自責與愧疚,無形中帶給自己許多額外的壓力。
比如為了營造病人安全的照護環境,每一家醫療機構和人員都致力於推動許多病安措施,確實相當程度避免了病人的意外傷害。但無論再如何努力,意外還是難免會發生,如果造成病人情況不好,照護人員常會認為是自己沒盡到該注意的義務,未將病人照顧好,而怪罪自己。
事實上有些醫院內病人意外事故的發生並非臨床人員的責任。比如台灣醫院尚未實施全責照護,住院病人還是很需要陪病家屬或朋友的配合照顧,然而有些病人沒有親友陪伴,離床活動需要別人協助卻未通知護理或照顧人員而導致跌倒。同樣地,醫院無法限制病人的行動,風險高的病人若沒有親友陪伴,有困難也不反應,憾事很難完全防範。
十多年前花蓮曾發生一場車禍造成一個男嬰死亡,男嬰父親派人到門諾醫院將受傷住院的對方男駕駛帶離醫院,挾持傷患到靈前拈香,談判不成便圍毆洩憤,事後再將病人丟回醫院前面,醫院立即急救,但發現病人左側顱頂腦膜下血腫,昏迷指數為三,已呈現腦死。
事件被媒體報導後門諾醫院受到輿論諸多批評,認為醫院未善盡保護傷患的責任,安全維護機制形同虛設,任由歹徒將傷患帶離醫院動用私刑致死。傷患家屬更對醫院提出民事告訴索賠,但法官詳細查證事件過程,發現醫療人員當時曾詢問挾持的男子帶傷患外出有何事時,對方冷靜回應:「只是要出去透氣!」傷患本人也沒有異議,僅表示身旁人士是朋友,因此沒強制力阻擋。雖然最終法官認為醫院醫療人員確實有盡到院方應查證的義務,不須負擔賠償的責任,不過整個事件仍為醫院和相關同仁帶來許多壓力和不公平的評論。
每每有重大醫療事件發生,事件的醫療機構或人員很容易成為眾矢之的,受到社會輿論批評和不明究理的謾罵,也許這是一種社會大眾集體出氣發洩的管道,類似在《我們與惡》劇中社會輿論對加害者家屬或精神病患的對待方式,但這並非一種合理成熟的社會該有的做法。
期待社會大眾不要那麼輕率地對自己所認定的「惡事」下評斷,特別不要隨意論斷任何人,甚至未審先判。耶穌也教導我們:「不要評斷人,上帝就不審斷你們。因為,你們怎樣評斷人,上帝也要照樣審斷你們。」(馬太福音7:1-2)對於事件的原因與責任,應耐心交由能夠深入檢視各方證據的司法單位去釐清。
醫療人員的敬業態度與對病人的責任感是必要且應該受到肯定,但是也不要過度要求自己,或給予自己太大的壓力,決定病人狀況與結果的許多因素並非操之在己,我們力求以忠心的態度盡心服事,其餘就交託給神成就,不須由自己承擔所有的成敗責任。
醫療機構對於意外或異常事件,也應以「不責備」、正面的方式去了解,鼓勵同仁採取對事不對人的態度,一起坦誠去探討原因及共謀改善之道。機構更要提供關懷支持的網路,去扶持協助受事件影響的同仁,而非在事件中與當事人切割,推卸責任。
對於來到我們面前的病人與傷患,每一位都是受苦的人,需要醫療團隊的專業協助,以及安慰關懷,就如同耶穌伸手醫治每一位前來尋求祂幫助的病人,並給予他們信心、力量和盼望,展開新的人生。
基督徒醫療人員是運用上帝所賜的能力與信心療護病人,即使無法完全治癒病人,也能時時給予病人所最需要的照顧、關心和安慰。而實際地協助我們周遭的每一個人是上帝最美善的心意,祂也要以此做為衡量我們的一生的終極標準,因為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
我相信,這世上雖然有「惡」與「厄」,但上帝也呼召與使用了許多忠心且有愛心的醫療人員,一起參與祂的美意,化惡為善,轉厄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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