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社區部門的社工同仁跟我分享到:覺得醫院愈來愈大,也愈來愈制度化,規定和限制愈來愈多,她了解這也許是機構必要的,但是社工強調「以個案為中心」的訓練與原則,讓她感到適應制度上的困難,有時候覺得自己去開社工事務所可能比較能夠自在做自己想做的事。
很感謝這位同仁真心與我分享她的感受與想法,我能夠理解並某種程度認同她所說的,相信不只是她有這種感受,應該不少其他同仁也有類似的想法。我想藉此機會簡短與大家分享我的看法,希望能夠鼓勵同仁一起看到與營造正面的管理制度價值。
首先,我認為制度本質上是中性的,端看我們怎麼用它。機構是由眾人組成的,就一定需要制度的存在。有一句話說:「一個人走得比較快,但一群人走得比較遠。」而一群人要一起走,就必須有組織與共同的規範,才能整合眾人的力量並繼續傳承,因此組織能夠超越個人壽命的限制,跨越世代發揮影響力。像羅馬天主教會能夠歷經超過1600年而仍持續運作,其中一個主要因素就是靠其嚴謹的制度。
我有一位原來在醫院服務的醫師朋友,抱怨醫院的管理和藥品採購制度,因此離開醫院自己開診所。過了一陣子我遇到他,關心他開業的情況,他告訴我有時還蠻懷念以前在醫院單純從事臨床工作的日子,因為開業後多了很多「雜事」,比如要聘人、管理人、健保申報、採購藥品等,但現在他也比較能夠理解以前醫院採購的考量。
制度和管理對組織是重要且不可或缺的,重點在於所建立和採用的制度是否合理?與機構的使命、價值和目標是否一致?我認為行政管理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基礎任務,是建立通往目標的制度。這就像是鋪設穩固的鐵軌一樣,讓每一列火車都能夠確實朝目的地行駛,即使換司機員駕駛也能夠順利開往目的地。同樣地,若醫院有方向正確、符合人性的健全制度,便能有效整合各類專業的人員與資源,朝醫院共同的目標努力。
和這位與我分享的社工同仁一樣,我認識的醫師大多數都不喜歡行政管理,只想專心將病人照顧好,以及希望能自主地從事專業工作。但這幾年我觀察到,許多發展得很好的醫院和特色臨床團隊,共同點是都有會善用行政管理的醫師擔任領導者。這些專業領導者不排斥行政管理工作,而是運用行政管理來幫助他們的專業服事。像我們都知道的羅慧夫醫師就是一個最佳的典範(請參閱我介紹羅慧夫醫師的一篇文章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22/article/7586 )。
美國的醫院院長傳統上大多由醫務管理背景的專家擔任,但是近年愈來愈多卓越的醫療體系執行長或院長是由具有醫務行政管理訓練的醫師擔任。2010年4月號《哈佛商業評論》有一篇文章〈是醫師,更是領導人〉即指出:「當前的醫療體系,正面臨著劇烈的轉型,…而以臨床成效帶動的團隊,則逐漸崛起。換句話說,醫師的角色正在變化,不再只是孤獨的英雄,更是帶領優秀醫療團隊的領導人。」
我相信在社福、長照、健康促進、預防醫學等領域,也都需要更多的專業領導人,能夠將專業與行政管理妥善結合,提供高品質的服務給個案和病人。期待大家不要討厭管理和制度,而是去學習行政管理背後的精神,善用管理專業技能來成就事工。
「我們知道,對那些愛上帝的人,萬事都配合成有益的樣式。」 (羅馬書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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