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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4日 星期六

良好的「知情同意」是醫療的關鍵環節

醫師執行「知情同意」的義務

國內醫療改革基金會在2006與2007年,受理民眾將近1000件醫療糾紛諮詢案件,他們去分析這些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發現四分之一的醫療糾紛,是「醫病溝通不良」所引起的。

以我個人的觀察,會導致醫療糾紛的醫病溝通問題,大多不只是醫師不親切、說話語氣不好、問了讓病人不高興的問題而已,而是醫師沒有跟病人提到診療之後可能發生的不良結果,而卻很不幸地發生了,病人或家屬在沒有預期的情況下,會直覺認為一定是醫療過程出了差錯,才會導致不良的結果,進而怪罪並想追究醫療人員的責任。因此醫療改革基金會指出「風險溝通與告知同意機制是解決醫糾爭議的重要關鍵」。

醫療臨床的「知情同意」(或告知同意)內涵是甚麼?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系的陳子平教授提供相當完整的解釋:

「醫師對病患詳細說明病情,並就因應之檢查或治療提供充分之資訊,病患在充分理解後做出承諾,在沒有受任何強制之自由立場下,選擇檢查或治療之方法,而醫師則根據此同意進行醫療。[1]」

國內有至少三套法規—《醫師法》、《醫療法》、《病人自主權利法》都明訂與知情同意相關的條文。

《醫師法》第12條之1規範醫師告知的義務:「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

《醫療法》第63與64條規範:「醫療機構實施手術與侵入性檢查或治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同意書,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

《病人自主權利法》第5-6條則明訂,醫療機構或醫師應以其所判斷之適當時機及方式,將病人之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等相關事項告知病人。病人接受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前,醫療機構應經病人或關係人同意,簽具同意書,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

既然法律都已經明文規定醫療機構或醫師在臨床診療時必須做好知情同意,理論上應該不會發生因為知情同意沒做好而引起的醫療糾紛,可是事實上這類的問題還是層出不窮。

「知情同意」的困難

這個現象的一部分原因可能在於有些醫師還沒有認知到知情同意的重要性,一來由於過去很長的時間,臨床診療都是由醫師說了算,病人只要配合醫師所採取診療方式,而且對醫療的結果都會接受。另外有些醫師可能因為從未遇到不良的診療結果,對自己的技術與醫療過於樂觀,因此會認為知情同意沒有必要。

有的外科醫師認為,如果將手術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及危險都告訴病人,病人很可能會嚇到不敢開刀,而事實上這些風險發生機率很低,病人卻因為害怕風險而錯失治療的機會。

知情同意有可能導致診療行動的延遲或不作為,造成病人健康或生命的喪失。資深小兒科醫師、前衛生署副署長黃富源醫師提到,現在愈來愈常聽到本來可以治療的病症,由於家屬擔心檢查和手術的風險而不願意簽同意書,醫師無法做任何治療而導致病人過世。黃醫師無奈地說:「這樣的病例如果發生在30年前,醫師絕對會冒風險救治,病人也有救活的機會。」但是,「如今醫療法有很多規定,無論合理與否,醫生只好遵守,但有時這不一定是病人之福啊![2]」

知情同意也有執行上的困難,一方面病人對於告知內容的理解有一定的困難,另一方面是醫師很難將所有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及結果都完全不漏地告訴病人。更實際的困難是醫師通常在診間與病人互動的時間很短,沒有足夠的時間向病人仔細說明。

因此,有些醫師在進行手術或侵入性治療與檢查前,只是給病人同意書,請病人看完內容並簽名,就算完成知情同意。醫師通常會認為病人已經簽了同意書,就表示了解手術或檢查的風險和必要性,而且同意醫方執行該項處置。

然而,無論從法律或醫療倫理的角度來看,知情同意的核心在於醫方向病方說明必要的資訊內容,給予足夠的時間思考,尊重病人的抉擇,在病人明確同意之下,最後才簽具同意書。如果前面的步驟沒有真正去做,只是請病方簽同意書,知情同意是不完全的,在法律上也無法成立。當醫療結果出現非預期的不良反應時,病方就很可能質疑醫方沒有事先告知。

醫師的話語有醫治的能力

以科學為基礎的現代醫學給予醫師更多能力與精良的技術去治療病症,現在醫師確實比以前有更進步的臨床技能去醫治病人,但是也漸漸忽略掉醫師本來就有一項強大的醫人藥方,就是話語的力量。

基督教信仰告訴我們,話語有極大的力量。創世記第1章3節記載:「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宇宙萬物因上帝的話語被造出,這是何等偉大的力量!約翰福音一開始的「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在原文希臘文中也有話語的意思,由此我們可以理解到,上帝的話語就是代表上帝。

人類有上帝的形象,因此人的話語不僅有力量,其實也是人的本質的一種代表,因此箴言一再強調話語的重要性,其中在箴言第12章18節提到:「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醫師若能善用話語的力量,一定會產生更好的醫治果效;但是如果醫師不願去用它,或沒有好好用它,很有可能使得治療的努力大打折扣,或出現反效果,實在非常可惜。

做好知情同意,其實也是醫師尊重病人基本人格的重要表現。耶穌曾教導門徒:「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醫師如果體認到做在病人身上就是做在主耶穌身上,相信一定會以對待最崇敬VIP的態度與方法去對待每一位病人,包括仔細說明病情、可行的治療方法、每一種方法的利弊、可能發生的狀況,以及讓病人知道自己一定會尊重病人的選擇,並全力以赴。

更有溫度的「知情同意」

如果醫師將知情同意當成只是一項臨床上的法律義務,而不是整個治療中重要的一部分,就不會很願意真誠去說明、解釋,並給病人足夠的時間去了解、考量與選擇,以致僅完成形式上的書面告知,病人在一知半解中接受治療,無法與醫師同心一起面對病症。

日劇《最強名醫第三季》對臨床知情同意過程的描寫,是我看過最深刻感人的。在遇到病情複雜、困難的病例時,主角相良浩介醫師會先向醫護團隊說明治療上的挑戰之處,各種治療方式的優缺,討論哪一種方式對病人最適合,然後與醫護團隊研擬整個治療與照護計畫,凝聚團隊共識與決心克服困難,全力給予病人最佳的治療與照護。

當有完善的治療照護計畫和團隊的承諾做為後盾時,相良浩介醫師便著手安排與病家進行知情同意,就是將臨床團隊討論的內容、計畫、各種治療方案的利弊與可能影響,用病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告訴他們。最重要的是,讓病方清楚知道,臨床團隊已經做好準備,並且決心一定會盡全力去治療和照護病人。然而這時醫方也必須聆聽病方的問題或擔憂,給予進一步的說明與必要的鼓勵,最後由病方考量與決定。通常病方在感受到醫方的真誠與用心之後,多會採用醫方所建議的治療方案。

臨床上有時會遇到即使病家瞭解事實後仍無法下決定的情形,對病家來說,了解真實狀況並要做出取捨有時候是非常困難、殘酷的。此時醫療團隊成員若能用愛心與同理心對待病家,給予溫暖的關懷、鼓勵和陪伴,使他們存有盼望,將成為病家最好的支持。黃富源醫師在這種情形下,都會告訴病家:「如果病人是我的親人,我會如何考慮和抉擇…。」通常這種視病猶親的溝通取向多能取得病家的信任,實際幫助病家採取適切的措施。

國內醫法雙修的鄧政雄牙醫師在《做對3件事,不怕醫療糾紛、改善醫病關係[3]》提到,外科醫師若建議病人手術,除了說明手術必要性與風險之外,應該鼓勵病人將同意書拿回家仔細考慮,約下次門診再決定。如果病人仍無法決定,醫師可以主動鼓勵病人參考第二意見。我相信醫師愈是以坦然尊重的態度,在重大醫療決定前給病人慎重評估考量的機會,愈有助於醫病互信和預防醫療糾紛。

基督教信仰強調身、心、靈全人醫療,現代醫療將絕大多數精力放在身體的治療,許多醫師努力以藥物、檢查、處置、手術等科學手段去醫治病人,相對忽略掉病人心理與靈性的需求。而這兩個層面幾乎都是透過醫師或醫療團隊與病人的互動,特別是醫者透過言語所展露的尊重、關懷、信心、盼望,所帶給病人的全人醫治。

醫師的話語對病人有很重要的力量,醫師用心將知情同意做好做滿,絕非與治療無關的瑣事,而是臨床上運用話語力量從事醫治的關鍵環節。

本文於2019年12月4日刊登於《路加雜誌》第370期,〈醫療的關鍵環節—良好的「知情同意」〉


[1] 陳子平,2010年,醫療上「充分說明與同意」之法理在刑法上的效應(上)、 (下),月旦法學雜誌第178期,頁227~245、第179期,頁248~271。
[2]黃富源,《悠悠醫者心—半世紀獻身台灣兒童醫療的故事》,雅歌出版社,2015年。頁173~175。
[3] 鄧政雄,《做對3件事,不怕醫療糾紛、改善醫病關係》,商周出版。

2019年5月19日 星期日

「開放醫院」可為少子化社會帶來「生」機嗎?

「開放醫院」接生模式的背景/緣由

台灣的嬰兒出生人數與生育率逐年下降,愈來愈凸顯少子化的問題。為了讓生產制度更為健全,以鼓勵生產並提振產婦的信心,最近衛生福利部提出「開放醫院」的構想,鼓勵婦產科診所醫師為社區內的孕婦提供產檢服務,並與附近可執行接生服務的醫院合作,當孕婦個案要臨盆時,利用合作醫院的設備,由產檢的醫師接生,衛福部將給予每案一萬元的補助[1]。

少子化確實是當前社會最大的隱憂之一,因此對於政府想要提升生育率和照護品質的施政,都必須給予高度肯定。但是,針對生產照護實施「開放醫院」的制度是否有助於這個目標的達成,我不敢太樂觀,甚至覺得這可能未對症下藥。國內現行大多孕婦在醫院產檢與生產的孕產照護模式已行之多年,經歷生育率攀升、達到頂峰以及滑落的不同時期,因此現行孕產照護模式應該不是引起少子化的原因。

不過,有一個問題確實對生產與生育率有不利的影響,就是醫院婦產科醫師人力吃緊,而且婦產科執業醫師平均年齡明顯高於其他專科,從事接生的醫師也愈來愈少。衛福部是擔心接生醫師人力不足,才出此對策,希望開業的婦產科醫師也能夠提供產檢和接生服務[2]。

以「開放醫院」促進診所婦產科醫師和醫院的合作,提供孕產婦完整、安心的照護是很好的構想,但也不是完全新的創舉。十多年前門諾醫院婦產科就開始與鄰近江昌雲婦產科診所密切合作,江醫師在診所為孕婦提供產檢,在門諾醫院為產婦接生,產後母嬰在醫院接受照護,由江醫師持續療護。但是個別醫院成功的案例不一定表示此模式能夠在各地廣泛實施。

小型院所不提供接生服務的原因

根據婦產科醫學會的統計,目前國內不到四成的婦產科診所可提供接生服務,而且約有四成的醫院沒有婦產科[3],尚能執行接生的醫院可能更少。不提供接生服務的婦產科診所與醫院大多是規模較小的院所。

為什麼診所和小型醫院不再提供接生服務?我認為有三個主要原因,導致接生的風險與成本相對很高,讓婦產科醫師卻步。

第一,社會上對母嬰健康與生命的重視與日俱增,民眾幾乎無法接受任何非預期的負面結果。雖然生產的安全性已較幾十年前有明顯的提升,但某種程度上還是有非人為可控制的風險存在,導致接生的醫療糾紛發生率相對來得高。雖然衛福部三年來實施「生產事故救濟」制度,使得許多生產的糾紛能夠圓滿處理,但是醫療糾紛的風險還是婦產科醫師心中的一大陰影。

第二個原因是接生的成本其實相當高,為了可能的生產併發症以及確保母嬰的安全,接生的診所或醫院必須購置相當多的設備,而且人員要全天候排班,才能夠為產婦提供不定時的接生服務,因此必須有一定的接生案件數才符合成本效益。而國內新生兒出生件數愈來愈少,健保給付偏低,導致診所和小醫院接生收入確實相對不足,直接影響其接生的意願。

第三,還有一個比較不被注意到的問題,是醫師對生活品質的期待。根據統計,國內婦產科執業醫師的平均年齡約是53歲,除非對臨床接生業務繼續保持高度的熱誠,否則婦產科醫師多半不想再過著「無暝無日」的生活,24小時待命為產婦接生。通常會選擇開業的婦產科醫師比較注重生活品質,而非追求專業成就感。

我覺得以上三個原因,「開放醫院」只對第二個問題有幫助,但是對第一和第三個現象還是使不上力,對鼓勵開業婦產科醫師提供接生服務誘因不大。

衛福部規劃的接生開放醫院構想,在都會區人口密集,婦產科診所與醫院鄰近的地區或許較有可行性,但仍無法解決非都會區與偏鄉的問題,這些地方很可能連婦產科診所都沒有;即使某鄉鎮有婦產科診所,但如果接生的醫院是在車程半小時以外的地區,也會大大降低診所醫師往返接生與照顧的意願。

開放醫院在台灣難有生機

不過「開放醫院」無法在國內普遍適用的最主要因素,是醫療制度結構根本上的差異。

國際上採用開放醫院制度的國家不多,實施此種制度的主要國家是美國。要了解開放醫院(open hospital)制度,我們可以從國內現行的「封閉醫院」(closed hospital)模式開始。封閉醫院有自己聘任的固定醫師群,不接受在院外執業的醫師到院從事醫療工作。同樣地,除非合約有特別載明或經過醫院同意,並向衛生局報准,否則院內的醫師也不能到院外的醫療機構兼職。

相較於台灣的封閉醫院模式,絕大多數美國醫院採用開放醫院制度,這是指醫院對院外醫師來到院內執行醫療業務是採取開放的政策。開放醫院基本上沒有自己的臨床專科醫師,而是透過與在其服務區域內、符合其臨床業務需求條件的開業專科醫師簽約合作,給予這些通過其資格審核的醫師「特別待遇」(privilege)到院提供診療與照護病人,這些特約醫師平常在自己的診所看病人,若發現病人需要進一步診療(比如手術或住院治療),則將病人轉診到合作醫院去,由自己擔任主治醫師[4],醫院提供必要的設施,以及護理人員、住院醫師或醫師助理,與主治醫師一起照顧病人。

因應這種開放醫院的制度設計,以及考量醫師和醫院上是各自獨立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美國的醫療或健保傳統上都把醫師和醫院的費用分開支付,和台灣健保將醫療費用給付給醫院,再由醫院依照醫師的薪酬計算方式核撥給醫師的情形很不一樣。

若開放醫院制度要在台灣實施,醫院必須將健保的給付與特約醫師拆帳,在健保住院給付偏低的情況下,拆帳比例要讓特約醫師滿意相當不容易。

我國的醫療法規和醫療管理制度也是建立在封閉醫院制度的基礎上,醫事人員相關法律要求包括醫師在內的醫事人員,都需要將執照登記在某一個醫療機構,才可以執行醫療專業行為,除非向所在地衛生局報准,否則僅能在執登的機構場所執業。

國內絕大多數醫師當決定離開醫院自行開業時,應該就不想從事住院診療服務了,因此要婦產科診所醫師再回醫院接生並進行產後住院照護,意願恐怕會非常低。

期待孕產全人全程照護模式

簡單來說,我個人認為若要因應接生的醫師不足以及提供優質的孕產婦的照護,可以朝強化助產師或孕產護理師的功能努力:每位孕婦從確診懷孕開始,便有一位專任的助產師或孕產護理師,為她們提供全程的孕產管理與關懷服務,包括衛教、安排與陪伴產檢、討論與擇定最合適的生產場所(醫院或家裡)與方式(助產師或醫師接生,自然產或剖腹產),再依照規劃的方式進行接生與產後照護。

相較於現行由醫師執行的片段診療模式,這種方式能提供孕產婦更連續貼近的照護,也更容易建立孕產婦與照護者之間的長期互信的夥伴關係,也更能有效因應不同地區的需求。醫院有限的婦產科醫師資源可以著重於高風險的孕產婦療護,形成更有保障的團隊分工模式。

在少子化的時期,每一位孕婦與新生命都是社會共同的寶貝,應該得到更妥善的守護。開放醫院模式表面看起來是較容易執行的改良方案,但事實上有許多根本性的因素與差異,使得開放醫院模式難以在台灣生根擴展。而以助產師、孕產護理師與醫師所共同建構的孕產全人全程照護模式,應該是更能因應現況與理想的努力方向。

本文於2019年2月19日刊登於獨立評論@天下


[1] 〈衛福部推「開放醫院」婦產科試辦補助1萬/診所產檢、醫院接生 同一名醫師包辦〉,新聞報導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261088
[2] 〈(2018年)上半年將試辦「開放醫院」〉,新聞報導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82819
[3] 〈醫糾壓力大 6成產科門診無醫師接生〉,網路連結https://www.top1health.com/Article/5780
[4] 主治醫師的英文是attending physician,最開始的意思就是說當開業醫師將病人轉入醫院治療時,該醫師會親自到院為病人診療。這表示該醫師已經可以獨立為自己的病人負起診療全責。

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

從普悠瑪翻覆事件看醫療:攜手營造一條安全的醫療道路

10月21日有一列從台北開往台東的普悠瑪號火車,下午4:50在行經宜蘭新馬站時出軌翻覆,造成18名乘客死亡,超過200名乘客受傷的不幸結果。這起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後,台鐵與各界紛紛提出肇因檢討以及責任歸屬的論證,行政院特別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釐清真相,檢警單位也正進行偵查,以認定肇事責任。

導致此件重大交通事故的客觀因素在相關權責單位的介入了解,相信終會水落石出;期待台鐵與交通部能痛定思痛,從慘痛教訓中確實檢討改善,讓死傷乘客不是白白付出,進而從根本建立更安全的鐵路營運機制及環境,給民眾一條安全回家與旅遊的道路。

每一個重大意外事故,都有很多層面且複雜的原因,除了人為因素、人機介面、設備技術、管理制度、環境氣候之外,還有社會文化的影響。雖然社會文化因素通常不是直接的事故引發點,卻是醞釀眾多重大公共災難背後隱而未見的共同溫床。

現代社會中服務業與民眾的經濟與生活有密切關係,服務業強調「顧客至上」、「以客為尊」的價值觀,以提供顧客物美價廉、快速、便利的服務,因此必須不斷追求效率的提升,成本的管控,顧客則對服務品質與價格的要求愈來愈高,無法忍受漲價和些許的延遲與不完美。

對於和安全較無相關的產業來說,這種顧客至上、無止盡追求服務效率的意識形態與社會價值觀或許不至於有明顯的負面作用,但是對於交通運輸、醫療照護等與安全息息相關的產業,就很可能釀成大禍。

普悠瑪翻覆事故之後,公共電視「主題之夜」特別播出「80秒殺人事件」紀錄片[1],探討2005年4月25日上午JR西日本電車福知山線一輛快速電車,以每小時117公里超速衝出軌道,撞上路旁公寓大樓,釀成107人死亡、562人受傷的悲劇。調查報告顯示,JR西日本公司為提高服務品質,避免乘客抱怨,規定誤點達一分鐘以上司機必須接受嚴苛的「日勤教育」。當天因為眾多乘客上下車耽誤了時間,導致比預訂時間晚了80秒,司機害怕誤點遭受處罰,情急之下將車速推至極限,試圖追回延誤時間,以致高速衝出彎道,造成此不幸災難。紀錄片提出質疑,「無止境的追求效率,真的是好事嗎?」點出「快還要更快」的文化價值觀所帶來的社會風險。

這次普悠瑪列車翻覆事件後,許多人也開始注意到災難背後的社會文化因素。有一位網友在「台鐵家族」中發文[2],反省到「我們很可能都是這次普悠瑪翻覆事件的加害者」。因為社會大眾長期以來有三個不合理的期待:一、買不到火車票就要台鐵加開班次;二、搭火車就是要準時到達,不能大誤點;三、票價不能太貴。他提到「還是(因為)我們自己的需求要滿足,慢慢慢慢的讓這錯誤發生?」,並感嘆「我想我們大家都太貪心了」。

東華大學戴興盛教授指出[3]:「但我們總忽略了,自己可能也有某些矛盾的觀念與作法,也可能直接或間接造成危機。最明顯的事實是,我們希望台鐵班次密集、速度快速,但我們很少去問,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我們該如何在公共政策上提供相應合理的資源與措施。」

專欄作者Amazing則在普悠瑪出軌事件後,很深刻地寫到[4]:「在這一分一秒都無法等待的社會,或許我們都在不自覺中,成了催緊油門的劊子手。…安全跟效率,我們選擇了後者,別說這是哪一個人的錯誤,這是整個社會選擇的後果。」

退休台鐵司機員舒瑞利先生說[5]:「大家都把安全擺在最後一位,把營運的事情放在第一位,要趕點,要讓旅客達到目的,以免有退票事件,這是錯的。」另一位台鐵的列車長語重心長地表示[6]:「乘客『行的便利』是犧牲『行的安全』換來的,你們知道嗎?」

我們從小就知道,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可是在真實的生活決策中,時效、便利、廉價才是我們優先的考量,安全的燈光竟是那麼晦暗不明。在交通決策上如此,面對醫療的態度大致也是如此,使得我們不知不覺中落入醫療的險境。

求快
有些病人到急診就醫,不分青紅皂白要求醫師要先看自己,認為病人到急診就是因為緊急,醫護當然要在第一時間處理;不少病人認為至少應該依就醫的順序看診,才算公平,不願意多等,這樣的誤解,引發了不少急診室的衝突或暴力。如果大家到急診一味求快,或嚴格要求依先到先看安排診療順序,那將可能置真正緊急病人的安危於不顧。

不僅急診要快,民眾也要求門診要快,若候診久一點,很可能就會向醫院或診所投訴。台灣已經是世界上就醫最自由便捷的國家,大多歐美國家民眾看醫生最快要排到一兩個禮拜之後,台灣病人當天便可隨意到任何一家醫療院所掛號就診,但是許多病人只要在診間外面等兩個小時以上就會顯得不耐煩。如果病人不肯耐心候診,那等於是催趕醫師匆促看診,增加醫師誤診的機會,到頭來傷害的還是病人自己。

台灣民眾還有一個特殊的就醫觀念,就是要求病要快好,講求速成的療效,早期許多病人都會要求醫師替他們打針或吊點滴,期望趕快恢復,當時針頭反覆使用,消毒方式簡陋,因而助長肝炎的傳播。現在病人仍多希望醫師開給特效藥(如類固醇或止痛藥),以期趕快藥到病除,卻也因此承受不必要的副作用風險。臨床上許多病家無法等待疾病的自然過程,要求醫師儘早介入,導致開了不必要的刀,或過度使抗生素,引發抗藥性的問題,威脅醫療體系和病人的生命。

求多
病人就醫不只求快,還求「多多益善」,希望醫師多開藥,多做檢查,如果未如自己的期待,就會覺得「虧本」。台灣民眾普遍有認為看病一定要拿藥的迷思,如果醫師沒有開藥,會覺得沒有得到診療。也有些病人一到診間,就主動要求醫師為他做某些檢查。其實吃藥和檢查都有潛在的風險和代價,每一種藥都有一定的毒性,放射檢查有輻射線等,如果不是使用在必要的情況,反而適得其反。

另外,臨床上經常遇到一種情況,是病人病情已經穩定達到可以出院的條件,但是病人或家屬希望能繼續在病房多住一陣子,讓病人恢復得更好再出院,若醫師認為不需要而未照病家的要求,可能接著就要處理投訴。事實上,如果病人都要求等自己狀況滿意才要出院,不僅忽略了增加在院內受到感染的風險,還會排擠到真正需要住院治療的病人,實在是損人不利己。

無效醫療多也是台灣另一項奇特的醫療現象,許多病人生理機能已經喪失且無法回復,僅靠呼吸器或維生醫療設備延長一口氣。或許這麼做所需要的照護、儀器和藥物費用都有健保支付,病家負擔不大,但是病人的痛苦是要單獨承受的。

求便宜
每位民眾、政府官員和民意代表都知道醫療很重要,並且對醫療的品質要求愈來愈高,可是卻堅決主張健保費和部分負擔絕不能漲,造就台灣「俗又大碗」的廉價醫療。表面看起來低單價的醫療好像是病人賺到了,但事實上卻可能迫使醫療機構或醫師採取「薄利多銷」的策略,以創造額外的服務量維持經營,導致病人增加暴露於不必要的醫療風險中。

便宜的醫療並沒有獲得民眾的珍惜,反而更加速醫療資源的浪費,民眾則愈不尊重醫療專業。有位急診醫師貼文提到一個實例:有一位貴婦帶著母親到急診,醫師問病人哪裡不舒服?貴婦回答:「都還好,只不過今天週末比較有空,想說帶她來急診做個『全身檢查』。」醫師聽完後耐著性子跟她解釋,若要做健康檢查,可以替她轉介到健檢中心進行排程;但貴婦竟然回答:「急診檢查快多了,而且我們有健保!」這種廉價醫療導致的社會錯誤認知正在腐蝕國內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醫療根基,也是迫切需要全體社會正視與關切的隱憂。

無法忍受不完美的結果
台灣醫療的進步以及許多成功案例的報導,造成民眾一種普遍卻錯誤的認知,以為醫療是萬能的,一定都能夠幫助病人康復,病家也愈來愈無法接受醫療有其極限,並且在一定合理範圍內,存在難以掌握的風險這樣的事實。經常在醫療糾紛案件中,病方反覆爭執「人入院時好好的,為什麼現在變成這樣?」要醫方給交代或負責任,卻忽略了其實是因為病人健康已經亮紅燈,才會就醫,醫方能做的就是盡人事,然後聽天命,無法保證一定有盡如人意的結果。

民眾對醫療超高的期待,為醫病雙方帶來莫大的緊張與壓力,病家為了不符人意的結果久久無法釋懷,醫方在醫療過程為了自保,採取防禦性醫療,或者乾脆遠離醫療風險較高的科別,使得與急重症病人生命息息相關的專科醫師人力出現嚴重斷層。

物理學的反作用力同樣存在於社會、經濟與醫療等各個領域,當我們對一個物件施加力量時,力道愈大,反抗力量也愈大。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代價一定會伴隨而來,有時候我們以為某種行為可以讓我們占盡便宜,但總有一天我們必須用某種方式還回去。今天我們一昧享受與要求便利、快速、廉價的醫療服務時,須知道我們正以看不到的方式在傷害健康以及破壞醫療安全網,希望我們不是到了整個醫療體系運作出軌翻覆時才學到這個道理。

這次普悠瑪列車出軌的不幸事件,為我們開啟了一次反思的機會,察覺我們習以為常的求快、求多、求便宜和只容許完美的社會文化,所帶給我們的安全與健康風險。期望社會大眾對醫療列車的運行建立合理的認知與期待,共同維護這台搭載全民生命的列車的健全與平穩,讓我們擁有一條安全的醫療之道。

本文於2018年11月2日刊登於獨立評論@天下


[3]〈普悠瑪悲劇之後:身為公民,我們可以做什麼?〉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64/article/7419
[4]〈寫在普悠瑪事件後:面對失速的世界,我們需要慢下來的勇氣〉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16965
[5]〈退休司機員告訴你 是誰讓故障普悠瑪繼續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USyAIzBa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