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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 星期一

從半導體產業反思非營利組織的經營

最近我在Youtube看到聯華電子前董事長曹興誠先生的專訪影片,內容有關台灣半導體早期發展的過程。他提到台灣第一批工程師去美國學積體電路(IC)技術,回國開始蓋實驗工廠生產IC,經過4年發現不僅做得起來,而且最重要的是能夠賺錢,這就是後來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的關鍵。曹先生說:「任何技術那怕是多在地(或不起眼),只要能賺錢就能進步;如果說是技術不管多好,不能賺錢就會被淘汰。」

另一個讓台灣半導體產業成功的因素在於他建議將IC晶片設計、製造與封裝三個主要程序分開由不同工廠承擔的分工模式,讓每一家廠商專注在某一個專業程序領域上做到最好,達到最高的效率,製造CP值最高的產品,提高賺錢的機率。如果一家廠商這三個重大程序都要做,資源恐怕難以兼顧,內部作業或發展會產生排擠,增加決策的複雜與錯誤的可能性。

這套分工模式成為現今半導體產業的主流,像台積電就專注於代工生產做到IC晶片製造的全球龍頭,並將所賺的錢繼續投入擴廠及研發更先進的晶片製程。同時這套模式也促成多元產業鏈的建立,有廠商專長於設計、有些專長於封裝,然後再透過各廠商之間彼此的合作和協調串起完整的產品線。

雖然曹先生談的是半導體產業,但我認為對醫療、長照與社福界同樣有幾點重要的啟發。

首先,機構賺錢或財務健全是非常重要的,非營利機構並非不能賺錢(no profit),而是為使命、公益的目的,不以賺錢為最終目標(not-for-profit)。即使是非營利事業,若要持續發展、進步、更新硬體和設備、留住與吸引素質好的人才、和提升及創新服務品質,都需要有足夠的盈餘與經費來支撐。虧損的機構或業務長期下來一定無法持續的。

另外,賺錢與否是一條自我經營的檢視線:是否我們的策略錯誤、服務品質不好、行銷推廣不夠積極,導致業務量和收入不足?是否我們的開銷不合理或東西買得太貴、流程效率不佳,導致經營成本太高?財務狀況有助我們從中發現潛在的問題,有機會及時加以改善。

當我們認真徹底檢視財務狀況,了解真正的原因以及進行必要的改善之後,若業務仍有虧損,那我們也知道這是需要社會資源挹注的事工,我們就應該將事工經實證分析後的真正價值與明確需求清楚有效地傳遞給社會,尋求公益的贊助支持,以讓此有意義與價值的事工持續下去。

第二個重要的啟示是,相較於醫院同時做醫療、長照、社福業務的經營模式,另一個可能更理想的模式是機構事度業務分工再整合。分工讓每個機構在其專業領域上能夠專注經營與發展,由於各機構財務狀況清楚及獨立,容易掌握經營的重點和資源的妥善運用,在各自的專業領域有更好的服務品質與效率。之後再妥善將醫療、長照與社福機構的服務以病人或個案為中心加以串接,形成真正的高品質全人連續性照護。

「一個身體是由好些肢體構成的,而每一個肢體有它不同的功用。同樣,雖然我們有許多人,我們在基督裡成為一體,各自彼此聯絡,構成身體不同的部分。」(羅馬書12:4-5)

2023.03.06

2019年5月19日 星期日

我們願意為藥效付多少錢?健保藥價的難題

今年三月憂鬱症常用藥「百憂解」的藥廠,考量由於健保署每年調降藥價,加上近年原物料、製藥及運輸成本上漲,經過精算後已經不敷成本,決定41日起將停止供貨,並退出台灣市場,引起醫界和社會大眾的注意,以及對於健保藥價持續調降的憂心與討論。

藥價定期檢討調整可能是台灣健保制度最主要的特色之一,優點是替全民健保省下可觀的藥費支出,缺點是對醫療院所的經營與生存造成衝擊與不穩定,以及長遠的用藥品質隱憂。

健保署為何要不斷調降藥價?

藥品是醫療費用支出中相當主要的一環,台灣健保對藥品的給付涵蓋非常廣,可大幅減輕病人的藥費負擔,但也成為健保沉重的財務壓力,全民健保為了管控支出,從一開始便實施藥價定期檢討調整政策。

健保署檢討藥價的做法是針對每一種藥品,調查各醫事服務機構購買的價格,計算實際每一種藥品市售價平均數,若是某種藥品市售價平均值與該藥品健保給付價之間差距超過某種比率(健保署給予大多藥品3-5%的利潤空間),健保署便會調降該藥品的給付價。

全民健保的藥費給付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診所在使用的「簡表」,無論診所醫師開甚麼藥給病人,診所以開藥日數向健保申報固定的藥費。另一種是醫院在使用的藥費支付標準,詳訂每一種藥物的給付價,醫院依照開給病人的藥品和數量向健保申報。

對醫療院所來說,藥價差(醫療院所向藥廠的購價與病人或健保付的藥價之間的價差)歷來都是經營醫療服務的重要利潤來源,尤其全民健保的住院照護給付偏低,而且醫師診察費偏低,藥價差很自然成為醫院或診所彌補健保給付不足的重要財源。

每當健保署執行一波醫院藥品支付標準的調降,醫院為了維持一定程度的藥價差,就要再與藥廠進行議價,請廠商降價。然後健保署也會跟進調查新的藥品市售價,一年後發動另一波藥價調降,如此循環不已,直到藥價低於健保署所設定的基本價,或藥廠認為該藥品在台灣已無預期利潤,決定停售或退出為止。

醫院為節省藥費出力最多,受害也最深

本質來看,藥價調整是健保署利用醫事服務機構的藥品議價能力,去探詢藥廠對每一種藥品價格所設定的底線,管控藥品費用支出,確保國內用藥低價化的策略。其實真正為全民健保撙節藥費支出貢獻最多的,不是健保署,而是醫事服務機構。

每年健保署調降健保藥價,醫院都要再費盡心思和動用許多人力,對降價的藥品重新議價,而且藥廠能夠給的價差空間愈來愈小,直接壓縮到醫院的藥品利潤,增加經營的困難與不確定性。

難怪台灣醫院管理的前輩長庚醫院管理中心前主任莊逸洲曾無奈地表示:對於全民健保的絕大多數政策,醫院都多少還有方法可以因應,唯有對於藥價調整政策,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面對藥價調降,醫院不能不跟藥廠議價,可是愈努力議價,結果是讓健保署調降更多藥價,自己的藥品利潤就縮減得更多,醫療院所明明知道這是一種「自殺」行為,可是還是不得不做。

由於規模較小的醫院購買的藥品數量也較少,議價能力有限,因此購藥價格較高。可是健保署訂定藥品支付價時是採單一藥價,並不考慮醫院的規模,小醫院的藥價差一定比大醫院來得少,導致小醫院較難經營,以及醫院往大型化發展的結果。

「藥價黑洞」的真相

雖然醫療院所辛苦地跟藥廠議價,造就健保署調降藥價的空間,可是醫療院所得到的藥價差,卻被汙名化為「藥價黑洞」。事實上藥價差是健保制度所造成的,而且在健保署的藥價調查之下,各醫療院所的購藥價格與藥價差已經非常透明,無所遁形。

全民健保實施初期,藥廠和醫療院所確實曾透過保密條款、贈藥、折讓等方式,避免真實藥價資訊被健保署知悉,但很快在健保署要求醫療院所必須申報所有的藥品交易資訊並祭出重罰之後,藥品實際售價就已經完全透明,不可能有「藥價黑洞」的存在。

若要完全消除藥價差或所謂的「藥價黑洞」,最徹底的辦法就是所有健保給付的藥品都由健保署直接和藥廠議價,以議價的結果訂定藥品給付價,然後規定藥廠也以此價格供應給所有醫療院所,如此一來便不會有任何藥價差。

這樣做的好處是醫療院所不必再與藥廠議價,可節省許多的作業與所衍生的成本。而且因為醫療院所沒有藥價差與利潤考量,不會篩選藥品,只要健保給付的藥物,任何一家醫院的醫師都可以用。而且或許可以改變有些醫療院所以開藥的價差計算醫師薪資的做法,讓醫師的開藥回歸單純藥效與專業考量。

消除藥價差之後,不會因為院所的規模不同,獲得不同程度的藥價差,對所有的醫療院所來說都是公平的。

不過沒有一件事是十全十美的,由健保署單獨與藥廠議價來訂定藥品給付價的做法,最大的缺點,是健保署議價的效果有限,沒有像目前醫療院所那麼強烈的議價動力,而且大概議價一次定終生,沒有進一步議價的動機與根據,難以探測到藥價的底線。

此外要執行這樣的作業,健保署或食藥署勢必要增加許多相關的人員與成本,而且健保署也必須正視現有醫療照護與藥品作業給付偏低的事實,調整以補足醫療院所合理的給付。

健保署藥價調降忽略「信任」的價值

最讓醫界和社會大眾擔心的是,藥價持續調降,會不會導致療效好的藥品無法在台灣生存,損及醫療品質?

雖然健保、藥政官員與製藥工業代表一再強調,當原廠藥專利期過了之後,取得許可藥證的學名藥(同成分的非原廠藥)一定具備與原廠藥相同療效/品質,即使較貴的原廠藥退出台灣,還是有不少學名藥可以取代,民眾和病人不需擔心。

不過就我所知,臨床醫師普遍對低藥價政策引發的效應感到憂心。最近在一份調查中,97%的受訪醫師和專家認為近年病人用藥品質,因健保砍藥價政策而下降。[1]。新光醫院耳鼻喉科徐英碩醫師[2]就表示好幾種臨床上公認的好藥陸續退出台灣,感嘆「手邊治療病人的武器越來越少」。我相信有同樣感覺的醫師不在少數。

理論上來說,即使在專利期內的藥品,在健保署與醫事服務機構的聯手砍價下,也可能低於藥廠所設定的經濟利益條件而主動退出台灣,或不再被醫療院所採購而被動消失。此外,研發新藥的藥廠可能對台灣市場敬而遠之,因為新藥一進入台灣健保,代表該藥品的底價不久後就會被揭露,國際上也會得知,藥廠對該藥品在國際上訂價或議價的空間也會大為縮減。

國內的製藥工業代表也表示,若藥價一直砍,台製學名藥也可能生存不下去,因為原物料價格持續上漲、製藥規範愈來愈嚴格,生產成本逐漸增加,藥價過低到不敷成本時藥廠就不願生產該藥品。

另一個主要的盲點,在於健保藥價政策忽略了醫師與病人對既有藥品的信任感,或是「安慰劑效應」。藥品的療效是其藥物本身的效果加上安慰劑效應,而藥物的安慰劑效應來自服藥的病人對於該藥物的心理作用相信該藥物有效而產生的療效。

若醫師對某種熟悉藥品的療效較有信心,在給病人開藥和說明時也會比較篤定,病人自然會感受到這份信心,而對藥品產生信任感和有效感。當病人服用該藥物發揮效果,便進一步強化醫師和病人其對該藥物的信心,產生更大程度的安慰劑效應和藥物的整體療效。

然而健保署設定或調整藥品支付標準時,無法將安慰劑效應考量在內,因為安慰劑效應不易明確衡量,程度因人而異,且通常在藥物療效的研究中,都設法排除安慰劑效應,因此不會被考量在藥價中,但其效果確實存在。

研擬能讓病人自付安慰劑效應的藥品差額機制

既然藥品的療效包括藥物本身與安慰劑效應,藥價也應該反映這兩種價值,才不致造成扭曲。最理想的狀態是藥物本身的療效由健保支付,安慰劑效應由病人自行負擔。

可是全民健保現行政策不允許藥品自費,只要是健保列在支付標準表上的藥品,一律由健保給付,醫事服務機構不得向健保病人收取另外費用,關閉了病人自付藥品安慰劑效應的空間。

荷蘭在藥價控制方面,有一個相當科學的做法,稱為「藥品給付系統」或「藥價參考系統」。這個機制是將藥效相近,彼此可以互相替代的藥品歸入同一組[3]。如果同一組中有某一種藥品的價格高於該組平均藥價,多出來的藥費就必須由消費者或病人負擔。

如果國內參考這套做法,健保署只要將同藥效的藥品歸類,以其藥效訂該組藥品的健保基本給付價,藥廠可依其成本自訂藥品售價,藥價差額則由病人自己負擔,因為若病人認為某種較貴的藥對自己病情有效,願意自付差額,便能合理反應病人對藥品的信任感或安慰劑效應價值。

事實上在2015年,衛福部曾考慮過類似荷蘭健保藥品訂價機制,試辦「藥品差額負擔」,但隨即遭來許多批評聲浪而停止。其實在病人同意下自付藥品差額,與自付病房費差額(住雙人病房和單人病房)和特殊醫材(人工關節、人工水晶體等)差額的道理相似,既可讓病人有機會選擇使用自己熟悉、適用的藥品,也可維持藥品供應的穩定度與品質,健保藥費支出也不會增加,且健保署不須承擔罪名,達到民眾、病人、醫藥界和政府多贏的局面。

行之多年的「健保藥價調查調整」制度,確實對管控國內健保藥費支出功不可沒,但是也出現不少隱憂與負面影響。或許此時是衛福部或健保署深入檢討健保藥費政策的利弊,提出新策略的好時機,期盼能調整研擬更能讓健保與醫療永續運作發展的完善機制。

本文於2019年5月15日刊登於《康健雜誌》網路專欄


[1] 61%醫師、專家:健保藥已經「不堪用」,商業週刊,2019329日。網頁連結:https://tw.news.yahoo.com/61-%E9%86%AB%E5%B8%AB-%E5%B0%88%E5%AE%B6-%E5%81%A5%E4%BF%9D%E8%97%A5%E5%B7%B2%E7%B6%93-%E4%B8%8D%E5%A0%AA%E7%94%A8-095913808.html
[2] 徐英碩,〈為什麼好藥都不見了?從經濟學的角度談健保黑洞〉,網頁連結: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3540
[3]不過這僅適用於藥效相同並可以歸類的藥品,如果某種藥品無法歸入現有的組別,則不採用這種給付方式。但是這些無法歸類的新藥只有在可以治療目前藥品所無法治療的疾病或症狀時,才會被納入給付。

2018年5月4日 星期五

醫院賺錢好不好?

健保署在三月公布148家醫院105年度財務報表分析報告,這些醫院在該年度領取健保費逾新台幣4億元,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健保署必須公開這些醫院的財務報表。

健保署除了將醫院的財務報表在網站上公開之外,也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1],將各醫院的各項盈餘、門住診件數、申報點數等資料彙整成表格,並分別針對整體收支結餘、醫務收支結餘與非醫務收支結餘前20名的醫院製作排列榜。

和前三年的情形一樣,今年健保署公開醫院財報記者會之後,馬上引起媒體的注意,報導焦點與標題幾乎都集中在「最賺錢」、「最吸金」醫院。這些醫院在媒體追問之下,還得解釋為什麼財報上有這麼多盈餘?

醫院財報公開引發的另一個討論重點,是醫療改革基金會、醫療勞動團體、和健保署關切醫院結餘是否用來改善醫事人員的薪資?

上述這兩個議題的凸顯並不令人意外,我認為雖然健保署沒有明確講出公開醫院財報的目的,但從其公布方式與內容來看,健保署是要引導社會大眾的認知,指出在目前全民健保的管理制度之下,醫院經營仍是有盈餘的,而這些盈餘應該用來實質改善醫事人員的薪資待遇。

自從全民健保實施之後,近10年來健保署一直被詬病為導致國內醫療經營環境惡化和血汗醫院的主要原因。近年來有關五大專科醫師和護理人員的短缺問題,各界矛頭指向健保署和衛福部,從這個觀點看,健保署希望藉由醫院財報分析去扭轉外界的認知是可以理解的。

因此健保署在新聞稿中強調:「綜觀105年財報內容,與醫務有關之收支部分,醫院有盈餘的比率已自102年占提報家數70%(76/109),增加到105年占提報家數77%(114/148)…。而健保署長期以來呼籲醫院應將盈餘與醫事人員共享,從財報觀察,醫院人事費用占醫務成本的比率,105年平均為47.82%,較10245.86%略為成長。」

但是我們要進一步探究,這樣的醫院財報資訊揭露實質意義何在?醫院賺錢或虧損到底好不好?醫院經營結餘多寡與就醫民眾有何切身關係?醫院的結餘一定要用於提高醫事人員的薪資嗎?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醫院財報的公布?

國內醫院的經營真的很好嗎?

在健保環境下,國內醫院經營真的很好嗎?要回答這個問題,最直接的指標是醫院的醫務收支利潤率[2],利用健保署所提供的彙整表資料,所計算出高估的105年度醫院醫務收支利潤為2.2%[3],實際利潤率很可能不到2%。如果是一個產業的整體獲利率低於2%,應該沒有人會認為這個產業很好經營或很有遠景。

而且在這次公開的148家醫院當中,有33家醫院的醫務收支是處於虧損狀態,其中不乏知名的中大型醫院,甚至是國立大學附設醫院。

事實上,醫院的醫務收入和結餘並非全數來自健保給付,有一到兩成的醫務收入是來自非健保給付的服務或材料項目(單、雙人病房差額、掛號費、自費醫材、醫材差額等)。由於這些醫院口中的「自費」服務收入,一般來說利潤率遠較健保給付項目的利潤率高,今天我們之所以還能夠有七成的醫院醫務收支有盈餘,這些自費收入的貢獻不小。不過健保政策基本上是不鼓勵醫院提供太多自費服務,或向病人收取太多的自費,因此如果扣掉這部分的收益,醫務收支虧損的醫院可能就會更多。

我們不能完全抹滅全民健保對醫院經營的正面貢獻,因為實施健保,醫院避免了許多貧困患者的補助和呆帳;病人就醫量與醫療服務量也因為健保而持續成長,使醫院保有穩定的服務量與健保給付的收入。

不過,全民健保由於財務吃緊,陸續祭出多項費用管控措施,包括對醫療機構和醫師醫療方式的干預和審查,逐年調降藥價,實施多種支付制度,特別是獨創的總額預算和支付點值浮動制度,事先協定全國各區醫院年度的支付總額,當各區醫院申報總點數愈高,該區醫院支付點值便愈低。此外,健保署已經實施的論病例計酬和DRG制度,則是依住院案件包裹定額給付,醫院若治療住院病人超過此定額,則必須自行吸收虧損,承擔診療病人的風險。

在健保署嚴密的管控之下,醫院的經營應該不至於大起大落,但是也不可能太好,頂多就是維持2%左右的醫務收支盈餘率。其實國內醫院經營的財務態勢多年來大致是如此,未來可能也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健保署是否公布醫院財報分析,實質意義並不大。

醫院賺錢好嗎?

每年健保署公布醫院財報分析時,都會排列凸顯收支結餘最多的20家醫院,然後被媒體冠上「最賺錢」、「賺很大」或「最吸金」的醫院,引起一些質疑。媒體和社會大眾似乎普遍認為在全民健保制度下,醫院不應該「賺錢」或有盈餘,好像醫院有盈餘就是違背醫療公益的色彩。

事實上國內的醫院不全然是非營利醫院,根據《醫療法》第3條至第6條,醫療機構有四種類型,分別是公立醫療機構、私立醫療機構、醫療財團法人附設醫療機構、及醫療社團法人附設醫療機構。因此,台灣的醫院都可歸屬這四種類型其中的一種。

以上四種類型的醫院,公立醫院和醫療財團法人附設醫院是屬於非營利醫院;私立醫院和醫療社團法人附設醫院是屬於營利醫院。而營利醫院與非營利醫院最主要的差別,不在於有沒有盈餘(賺錢),而在於盈餘能否透過分配進入特定人的口袋。

「營利醫院」的英文是For-profit hospital,從字面便可以了解營利醫院和其他的公司企業一樣,是「為利潤」而設立與經營,而且社員(股東)和聯合執業醫師可以合法分享利潤。

「非營利醫院」的英文是Nonprofit hospital或是Not-for-profit hospital,最直接的定義,就是「不是為營利」的醫院,但不是「沒有利潤」(No-profit)的醫院,任何的組織要持續經營下去,一定都要利潤(盈餘),不能長期虧損,即使是非營利組織也是如此,特別是醫院若要持續發展、進步、更新硬體和設備、吸引素質好的醫事人員、和提升醫療照護品質,都需要有足夠的盈餘與經費。重點在於,非營利醫院的盈餘,只能用於法定項目或其所設立的公益目的上面,不得進入其擁有者(政府官員)或董事會(醫療財團法人附設醫院)成員的個人口袋,此即非營利機構的「利潤不得分配」原則。

營利與非營利醫院都須要賺錢(有盈餘),只是對營利醫院來說,賺錢(盈餘)是目的,但對於非營利醫院來說,賺錢(盈餘)是手段。營利醫院只要正派經營,醫院或股東繳交稅金,賺錢是正當且受到法律保障,盈餘也可以依適當的方式分配給聯合執業的醫師(私立醫院)或社員(醫療設團法人附設醫院)。對非營利醫院來說,賺錢(盈餘)也沒有錯,只要醫院將盈餘用於符合其設立的公共目的、宗旨使命與醫療和公益業務上面。

目前國內盈餘最多的醫院通常會面臨較大的社會壓力、監督與質疑,其實醫院醫務收支結餘的多寡最主要的決定因素是醫院的規模,如果去分析醫院醫務收支結餘和醫院的床數規模,馬上就可以知道這兩者之間有顯著的正相關;也就是整體來說,醫院規模愈大,醫院醫務收支結餘便傾向愈多。難怪每年醫務收支結餘名列前茅的醫院總是固定幾家大型醫學中心或體系的醫院。即使健保署每年公布醫院財報分析,這種情況應該也不會有明顯的改變。

105年度健保署公布的148家醫院醫務收支結餘的中位數是2700萬,以一家中型醫院一般的經營支出來看的話,這樣的醫務收支結餘實在不算多,能提供醫院持續發展改善的動能並不大,若說國內醫院「很賺錢」,其實是言過其實。

醫院盈餘應該拿來改善醫事人員薪資嗎?

醫院財報分析公布引發的另一個討論焦點,是醫院有沒有將盈餘拿來改善醫事人員的薪資?兩年前健保署在公布醫院財報時指出:「雖然(103)醫院普遍有賺錢,卻未必用在改善醫護薪資上,因為不論以平均值或中位數而言,103年醫院人事費用占醫務成本比率要比102年來得更低。」今年健保署則首次肯定醫院表示:「健保署長期以來呼籲醫院應將盈餘與醫事人員共享,從財報觀察,醫院人事費用占醫務成本的比率,105年平均為47.82%,較10245.86%略為成長。」

事實上,單看人事費用占醫務成本比率這項指標的變化,就斷言醫院沒有將盈餘用於調整醫護薪資,可能值得商榷。首先,這個比率值的下降,不必然是醫院人事費用(分子)的減少,也很可能是整體醫務成本(分母)比人事費用增加得更快所致。

再來,人事費用會因為醫院非醫療核心業務外包的程度而異,如果醫院持續將環管、供膳、保全、工務等業務外包出去,其人事費就會轉變成業務費用,雖然整體醫務成本可能變化不大,但是人事費用會明顯減少,使得人事費用佔率跟著下降。在健保制度下醫院開源不易,只好想辦法節流,而業務外包便是醫院節流或降低財務風險的常用策略,很有可能因此使得醫院的人事費用佔率不增反減。

甚至,不同類型的醫院會計制度不同,財報製作方式差異很大,有些私立醫院的醫師薪資並未呈現在收支報表人事費,因此比較人事費用佔率無法給我們很具體有用的資訊。雖然健保署在今年的新聞稿特別提醒讀者:「因醫院大小及規模不同,財報絕對數相互比較時需謹慎運用。」不過健保署卻多年拿基礎不同的數值進行比較。

不過我們要問一個更根本的問題:醫院盈餘一定要拿來改善醫事人員的薪資嗎?健保署需要去關心或指導醫院是否將盈餘與員工分享嗎?

對營利醫院(以醫療社團法人附設醫院為例)來說,醫院若有盈餘,必須繳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提撥營運基金和辦理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健康教育、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的基金,剩餘利潤才分配給社員。

對非營利醫院來說,年度醫務收支若有結餘,必須提撥一定比例以上,辦理有關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健康教育,以及辦理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剩下的盈餘也不能隨便使用,必須用於合乎法定或其設立的公益事業目的上面。國內法規並沒有要求醫院一定要將醫務結餘用於改善醫事人員的薪資。

這並不是說醫院不必適度改善醫事人員的薪資,其實醫院經營者自行會時時注意和關心員工的薪資水準,而且要考慮各醫事職類人員的薪資市場行情適度調整。因為國內醫院的勞動市場基本上還是相當自由、透明且容易流動的。如果某家醫院的工作環境或薪資條件明顯比其他醫院差,一定會留不住醫事人員和員工,長期下來是無法生存的。

但站在醫院經營者的角度看,人事費用是最特殊的醫療支出,人事費不僅是醫院最主要的支出,更是固定成本,而且只會愈來愈高,薪資一旦調升,就不可能降下來;人員編制一旦增加,就很難刪減;不像其他的支出每年能夠視狀況調控。因此對醫院經營者來說,全面調漲薪資是非常重大的決策,除非對經營環境有十足的把握和樂觀,否則不太可能實質的給員工調薪。

如果健保署希望看到醫院對員工有幅度更大的調薪,那就應該要給醫院看到經營的遠景以及穩定的醫療財務環境,在目前健保給付政策更迭多變、藥價一再調降、總額協商不確定、健保點值偏低且不穩定的情況下,醫院經營者很難有足夠的信心全面進行實質的調薪。多半只能採取應急的方式,看哪裡的需求比較迫切就先補哪裡。

其實只要醫院有合理、公平的經營與服務環境,並且能看得到醫療服務的遠景,我相信健保署根本不需要去管醫院有沒有調薪;醫院只要有發展空間,就自然會去競爭吸引人才,因此會訂出可以留住和招募到人才的薪資水準。若是如此,健保署也不需要每年大費周章公布醫院的財報分析,並苦口婆心指導醫院將年度收支結餘用於醫事人員薪資的改善。我們相信,讓醫院有合理、健全的服務與發展環境,才是真正的全民健康之福。

本文於2018年4月25日刊登於獨立評論@天下


[1]新聞稿〈健保公布105年度148家醫院財報與醫療服務申報情形〉可由此連結:https://www.nhi.gov.tw/News_Content.aspx?n=A7EACB4FF749207D&sms=587F1A3D9A03E2AD&s=78ED742FEAC764CE
[2]醫務收支結餘比整體收支結餘更能反映醫院在健保環境下的經營結果,因為整體收支結餘是醫務和非醫務收支加總的結餘,因為非醫務收支與健保無關,且每一家醫院的非醫務收支情況差異甚大,難以直接比較。醫務收支利潤率計算公式:醫務收支利潤率=醫務收支結餘/醫務收入*100%
[3]因為健保署所彙整的資料表格中沒有各醫院的醫務收入,因此我們用醫務收支結餘/門住診合計醫療費用(點數)*100%。醫院的醫務收入=門住診合計醫療費用(點數)-醫療折讓(健保點值核扣)-費用優待+健保外醫務收入。通常醫院的醫務收入應該會較門住診合計醫療費用(點數)來得高。

2017年10月21日 星期六

長庚急診醫師集體離職--問題與對策

今年6月底媒體連續報導長庚急診醫師集體離職的事件,引發社會大眾的關切;不過這也是一次讓醫界和衛生主管機關共同思考急診結構性問題,並尋求有效對策的寶貴機會。

雖然相關報導引用各種消息來源加上揣測原因,讓人有霧裡看花的感覺,我個人傾向採用有位不具名的長庚急診醫師寫給急診界同儕的一封信[1],內容提到這次急診醫師離職事件的起因:

因長庚醫療集團的決策單位認為急診每年虧損,必須採取措施以減少損失。於是規劃將基隆及嘉義院區由重度級醫院降為中度級醫院,同時減少急診專科醫師在雲林長庚之值班,改由內外科進駐看診。

在幾次院方與我們科內醫師座談說明院方政策時,除一再強調急診是虧損單位,效率不彰,更要求限制急診團隊過往的多元發展方向。一連串貶抑急診的措施,讓同仁強烈感受到專業的不受尊重。近幾個月來,更對急診展開鋪天蓋地的調查並給予主管莫須有的罪名和懲處。

當我們全體主治醫師聯名遞交陳情書之後,卻只換得更多的主管被處罰,讓同仁心生懼怕與憤怒。對於一個無法尊重醫療專科專業發展的管理團隊,這是讓我們失去留下來共同奮鬥發展、安居樂業的最主要原因,以致造成許多主治醫師選擇離職轉換跑道。

根據這封信內容,再參考其他媒體的報導,我們大致可以拼湊出此事件的來龍去脈。由於急診服務經營虧損,長庚體系決策單位為了減少虧損,規劃將基隆及嘉義兩院的急救責任醫院等級由重度級降為中度級,雲林長庚醫院的急診室改由非急診專科的內外科醫師輪值診療。此外,長庚決策層也要大幅減少林口長庚醫院的急診留觀床數。這些變革措施將降低長庚體系急診專科在院內的影響力,林口長庚急診醫療團隊不認同,在院方的說明與溝通之後雙方歧見仍無法化解,甚至愈演愈烈。長庚體系決策層為了減少改革阻力,不予急診醫療團隊的領導者續任,遂爆發一批急診醫師跟進離職的風波。

由此看來,整個事件的源頭主要是急診服務經營虧損,其他的紛紛擾擾其實都是因此而起,導致雙方衝突不可收拾。從醫院經營的角度來看,這些改革措施並不能說不對,而從急診醫療團隊的角度,他們的反彈也是有其道理。只不過,這些爆炸性、吸引了最多的目光的情節並非癥結所在,真正的問題是「急診服務有虧損嗎?」如果沒有虧損,長庚體系決策層就沒有必要執行這一系列的變革,進而引發不必要的爭執。

急診服務會虧損嗎?

國內急診服務長期虧損幾乎是醫界眾所周知的。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任、台灣急診醫學會理事長方震中,和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部主任、台灣急診管理學會理事長陳維恭都指出全台急診都處於虧損狀態。如果連台大醫院、林口長庚醫院和中國附醫這三間全國急診服務量前三大的急診單位的財務報表都是紅字,相信其他醫院的急診也一定是虧損。根據報導[2],長庚六院區急診,一年虧損兩億元,台大急診每年也虧好幾千萬元。

不過新光醫院急診科主治醫師王宗倫表示[3],急診之所以會虧損,是因為財務計算方式所造成的。因為當急診醫師為病人初步看診後,若認為病人需要抽血、接受電腦斷層等檢查,急診醫師會開單讓病人去做必要的檢查,但是這些檢查是由檢驗科或放射科執行,因此收入會算在這些檢查單位,不算急診的收入。

不過並非每個醫院都採用這種財務計算方法,有些醫院會將急診開出的檢查收入部分歸入急診收益,但相對也要分擔使用這些檢查的成本。原則上是有算收入,就要承擔成本,沒有算收入,就不需分擔成本,因此不管用哪種方式,其實檢查為急診帶進的財務利潤並不太顯著,尚不足以彌補其虧損。據我所知,中小型醫院就算將急診所開的檢查收入算在急診,也還是嚴重虧損。

有些急診科專家認為即使急診是賠錢提供服務,對醫院整體仍然有獨特貢獻。因為急診是收治病人入院診療的主要管道,對醫院所創造的整體效益便足以弭補其本身的虧損。王宗倫醫師指出急診是醫院最「開源」的科別,多數收治住院的病人都最先從急診出發,才有後續治療。

問題是,一般來說目前住院也是醫院虧損的主要部門,除非醫院在住院診療方面有夠多自費服務收入,或者能夠有效縮短病人平均住院日數,提高使用效率,否則多住院等於多虧損。在現行的健保給付制度下,只有門診服務較可能有利潤,急診和住院都很難財務平衡。我們從國內的醫院很依賴門診業務量便可以知道,目前醫院經營大體上是以門診的盈餘在補貼急診和住院的虧損。

急診虧損原因之一:健保給付偏低

如果我們了解導致急診虧損的原因,就應該會更清楚其虧損的事實。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健保對急診的給付太低,無法涵蓋急診的成本,而急診的診療項目幾乎都包含在健保之內,收入絕大部分來自健保,少有自費收入。

健保署對急診科直接的給付(不含藥費、檢查/檢驗費)只有急診診察費、急診處置費、病房(留觀)費和護理費。急診診察費依急診案件的嚴重程度分為五個等級,從最輕到最重等級的診察費從390元到1652元,夜間加成50%,例假日加成20%,未滿6個月兒童加成100%。急診病房費是每天139(地區醫院)167(區域醫院以上),護理費則是每天167元。除此之外,急診所開的檢驗、檢查若是急件可加成20%,手術急刀有加成30%外,餘支付項目的給付與門診相同。

一間中型的區域醫院急診室大約需要配置10位以上的急診專科醫師,20位以上的護理人員,每天的急診服務量大約為150人次,這樣的看診人次,大約是3個門診的服務量便可達成。這樣來看,如果急診醫師與門診醫師的時薪相同,急診與門診的護理人員時薪也相同的話,急診醫師平均每小時的人力成本是門診醫師的6.5倍以上;急診護理人員平均每小時的人力成本是門診護理人員的13倍以上。實際上急診病人病情通常比門診的複雜、緊急,甚至有重大創傷,比門診病人更困難處理,但是給付卻不成比例。

台大醫院急診部主任方震中表示[4]:「急診健保給付低,依檢傷分類,雖重症病人給付高,但需出動許多人力物力搶救,反而輕症病人看多一點,CP值較高。只可惜看再多病人也賺不了錢,因為醫院急診24小時全年無休,每一班人力,包括醫師、護理師、掛號批價及清潔人員等,人力成本非常高。」

台北榮總急診部主任顏鴻章指出[5]:「急診看一名病人約花一到二小時,這個時間,其他科別門診可看30人,耗費時間成本高。」

急診虧損原因之二:成本快速增加

在給付偏低的情況下,急診的經營成本卻不斷增加,其中有兩個主要原因,第一個是急救責任醫院的認證要求,另一個是急診工作環境惡化,導致急診醫護人員嚴重短缺,帶動急診醫護人力成本快速飆升。

衛生福利部為提升急診診療品質,設立急救責任醫院的認證制度,醫學中心必須通過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認證,區域醫院至少必須取得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資格。雖然立意良好,但是要達到急救責任醫院的認證,急診單位必須投入更多人力與物力資源,並且符合臨床作業的要求。這些努力措施都會大幅增加急診的成本,但是健保的給付並沒有真正考量或涵蓋這些所增加出來的成本。

另外,急診室由於暴力事件頻傳,醫療糾紛風險高,年輕醫師不願意投入急診專科,然而全國急診量和急診專科醫師需求都在持續增加,導致全國急診專科醫師人力長期嚴重短缺。台大醫院急診部方震中主任指出[6]:「急診專科訓練需三年半,每年可訓練90100人。依國人急診需求估算,全台至少需1700名到2000名急診專科醫師,但目前只有1500人有專科執照,因工作辛苦,仍留第一線者,只剩1200人。」換言之,急診專科醫師目前不足約500-800名。

在此情況下,各醫院都對急診專科醫師進行搶人大作戰,造成急診專科醫師薪資不斷墊高,急診人力成本也隨之上揚。每家醫院明知急診撐得很辛苦,可是卻不能不硬撐下去。從這次林口長庚急診醫師集體離職風聲一出,其他醫院馬上開出更好的條件搶人,就可以看出問題。

面對這些困境,長庚研擬的對策是將基隆和嘉義兩間醫院從重度降為中度急救責任醫院,雲林醫院急診室由非急診專科的內外科醫師輪值急診,以及減少林口長的急診留觀床數,就是希望適度降低急診的成本,並緩解急診專科醫師不足的壓力。從醫院整體經營的角度來看,這樣的策略是可以理解的,但可能在處理過程上引起急診醫療團隊的反彈,造成讓人遺憾的結果。

改善急診經營服務的對策

我不樂見這次事件演變成急診專科界與醫院經營者之間的對立,以及醫院之間搶人或互相批評的結果;而期待醫界能夠團結起來,一起合作去爭取改善急診經營與服務的大環境。既然目前全國急診經營都處於虧損,表示這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不是個別醫院或急診單位所造成的,改善的對策必須將層次拉高。

醫界首先要共同努力的目標,就是爭取足以反應急診成本的健保給付。衛福部和健保署若重視急診品質,就應該給予急診合理的給付,不能一直讓急診處於虧損,否則長期下來,這樣的事件會層出不窮,國內的緊急醫療體系也會逐漸崩解,最後受害的是廣大的病人和民眾。

當然急診給付增加之後,健保署的財務壓力一定也會上升,我認為應該實質提高急診的部分負擔,除非是經濟弱勢病患,否則到急診就醫時,病人的部分負擔應該在50%以上。這樣不僅可以減輕健保署的財務負擔,也可以緩解急診的就醫量,減輕急診的負荷,讓急診醫師有足夠的時間給真正需要的病人診療,提高急診品質,醫病關係和工作環境也會比較和諧,此外也可以有效降低醫師人力短缺的程度。

在現行的健保制度下,急診存在許多的資源濫用。我最近從一位醫師朋友的臉書上看到一則發生在急診室的實例:「有個貴婦帶著母親來急診,()問老人家怎麼了,貴婦回答:都還好,只不過今天週末比較有空,想說帶她來急診做個「全身檢查」;當下我還耐著性子跟她解釋,要做健康檢查,我可以安排到健檢中心排程;但貴婦竟然回答:急診檢查快多了,而且我們有健保。」

我相信如果能明顯提高急診的部分負擔,類似這樣的錯誤需求和急診資源的濫用就會大幅減少。將這些增加的部分負擔用來改善急診的給付,讓急診不會虧損,又同時解決急診專科醫師不足的困境,改善急診的工作條件和環境。這應該是最簡單、有效,畢其功於一役的解決對策。


本文2017年7月3日刊登於獨立評論@天下



[1] 魏忻忻,〈長庚急診醫師爆離職潮 內部流傳這封信〉,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552488
[2]鄧桂芬、黃安琪、劉嘉韻,〈長庚急診醫師離職潮 引爆搶人大戰〉,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11253/255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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