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八仙樂園粉塵爆出醫療的危與機

六月底八仙水上樂園發生粉塵爆,導致非常嚴重的傷亡。根據衛福部統計,事件發生後總共約有500名傷患被送往台北、新北、桃園、基隆等縣市38家醫院急診或收治,為國內有史以來燒燙傷人數最多的災害,傷者平均燒燙傷面積約45%,燒燙傷面積大於40%之傷病患計有257人,其中80%以上傷患人數共24人,必須留院接受治療的傷患高達468[1]。事發一個月後(07/30 10:00為止),衛福部公告仍有316人在醫院接受治療,其中171人在加護病房,116人病危,並已經有9位傷者不幸過世[2]

八仙樂園事件,再度引起社會大眾對台灣公共安全和醫療制度的許多面向的關切與檢視,包含大型活動的安全措施與救護應變、大規模受傷事件發生時,緊急醫療體系的指揮協調、醫療物資調度問題、醫護人力配置與支援、對現有急性醫療服務的排擠、醫療費用以及因為救治傷患可能導致的糾紛與風險等問題。

大型活動的公共安全管理嚴重不足
在探討以上議題之前,我們應該有一些共同的認知。對於如此大規模的公共意外事件,儘管後續處理上無法盡善盡美,我們不能過度要求救護與醫療體系,而應該將重點放在公共活動的安全防範與管理。

我們必須追究到底的是,造成此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發生如此慘痛的事件,讓500位年輕人及其家庭陷入危難,面臨嚴苛的人生考驗,我們在震驚與不捨的同時,一定要去深究主辦單位與園區為何對活動風險毫無警覺與準備?也沒有任何的應變措施?主管機關對於遊樂場所或業者為何未盡到督導與稽查的功能?相關的法規是否周全,足以讓業者在舉辦公共活動前做好風險評估與準備,以有效降低災害發生的機會與嚴重程度?

大多數的人都知道,火災的發生有三個要素,包括易燃物、氧氣(空氣)和溫度(火苗)。該事件發生地點是在戶外,不缺充足的氧氣;活動所使用的助興物是大量且高濃度的可燃性粉塵--玉米粉;現場又有探照燈、音響電源/電線等可以引發高溫或火花的設備,甚至當場抽菸的大有人在,如果有事先評估,都不難發現這是高度火災風險的活動,可是主辦單位竟然連最起碼的禁菸要求都沒有。〈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二款,規定「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光是這項,主管機關、園區業者和主辦單位就沒有盡到該有的職責(查核、勸阻吸菸)

追查事件發生的原因,以及主管機關、園區業者和主辦單位的失職,固然是要求他們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之外,最重要的是要藉由事件的檢討,去預防公共意外事故的再發生,全面提高與確保民眾生命與社會的安全。

雖然每次大型災害的發生地點、原因都不盡相同,好像可以視為個別事件。但是危機管理與災害控制的原則卻是相同的,我們不能再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式去處理。如果我們將這些重大災害都視為個別的事件,我們就會正如美國記者詹寧斯(Ralph Jennings)在美國《Forbes》(富比士)網站撰文[3]所指出的:當台灣發生重大傷亡災害時,民眾高度注意並發出怒吼,要求政府採取行動。政府為了下一次選舉,都會在民意壓力下追究責任、修訂相關法規或制定措施。可是當媒體轉向其他焦點議題的報導,表示民意浪頭一過,政府的改善措施也就停滯或鬆懈下來,事過境遷回到原點,使台灣無法從這些災害中累積正面的教訓或經驗。

台灣近年發生一連串的重大意外事件,絕不是個別的原因,而是系統出了問題。首先,我們的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中,絕少談到危機與風險管理教育,於是民眾普遍缺乏危機與風險意識。相較之下,日本的學校與媒體在對學童和民眾的危機與風險教育就扮演很積極的角色。這些議題都不是高收視率的節目,但卻是社會不可或缺的基本知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該責成各電視台針對各種災害的原因、預防和應變處理方式,製作專題報導,要求在一定比例的時段中播出。教育部則可以用這些報導製作成教材,推動在各級學校相關課程中觀看並討論,以深化公共災害風險與防制教育。

再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須設立專責的災害管理單位,或將消防署/消防局跨大為災害管理統籌單位,統整災害指揮體系(ICS),以及相關的法令與行政功能,邀聘危機與風險管理專家,持續對全國和各縣市的潛在公共災害進行風險評鑑,找出各個高風險災害項目,鑑定脆弱度及風險排序,一一訂定相關的規範、防制政策及緊急運作計畫(EOPs)。在所有的災害危機管理上,都不脫離平時的防災準備、災害事前偵測、事件發生後的應變處理機制與災害控制、災害復原、與災害檢討及學習這幾個主要環節。災害管理單位也要定期舉辦各種災害的應變演練,一方面加強業者和民眾的防災意識,一方面實際培訓災害處理的能力。

在這次八仙樂園粉塵爆的傷患救治方面,根據TVBS的調查,有高達八成民眾滿意醫療體系和醫護人員的表現[4]。其實,這次北部的醫療體系能夠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在非常緊迫的人力與物力條件下,充分發揮動能,救治這麼大量的傷患,並不是一時的成果,而是長期的準備與訓練所達到的結果。這正好可以說明前述災害危機與風險的教育和管理機制的重要性。

醫院評鑑加強醫院的大量傷患緊急應變作業
大約在2000年以後,國內醫院評鑑開始重視醫院的大量傷患及危機處理作業,這是因為醫院在社會重大災害中,是救治傷患的堡壘,必須具備處理外來大量傷患的機制。此外,醫院本身遭遇災害(如火災、淹水、缺水、疫情等)的情形並非罕見,本身的危機預防與應變準備是不可缺少的。

各家醫院在定期接受實地評鑑時,都必須具體說明院內是否有防災的準備、災害應變的計畫和組織、人員緊急通報召回的機制、必要醫療用品的儲備或取得方式、以及是否定期進行災害處理的演練並檢討修正。以前在醫院評鑑時,評鑑委員還會視需要下狀況,啟動大量傷患作業,來測試受評醫院是否具有這些作業計畫,具備應變處理的基本能力。近年來醫院評鑑中都有一整章「危機管理及緊急災害應變」共5-9條項目要求醫院落實,其中多項皆為重點條文。

在粉塵爆發生的當天晚上,北部四縣市共有38家醫院的醫護人員迅速動員,徹夜對傷患全力搶救。第一時間收治最多傷者的馬偕醫院,台北和淡水兩院區接獲93名患者,共收治83位患者。當天馬偕醫院共召回近500(430位護理人員、36位醫師與10位行政人員)下班或休假的醫護人員投入救援。有護理人員接到通報,孩子一時找不到人托顧,就帶著小孩回到醫院支援。也有許多下班的醫護人員從電視新聞或網路得知訊息,就立刻自動回到醫院,投入救援行列。

另外一家大型醫院的急診室當晚在三個小時內搶救三十多位傷患,經過處理後將傷者轉入加護病房繼續治療。醫院急診室在如此短的時間要救治這麼多的重傷患,已遠超過急診室原本的負荷,必須啟動大量傷患的應變作業,傾全力支援急診室。這家醫院除了調動包括院內各病房的醫護人員,用巴士去醫護宿舍載同仁回院支援,許多醫護人員都主動趕回醫院救援,連護理實習生和實習醫師也都投入。

雖然醫院的同仁平常對醫院評鑑的要求難免有些微詞,認為為了接受醫院評鑑,要增加許多工作負擔(擬訂計畫、定期演練、內部查核、紀錄和檢討改善)。不過這些努力在像是八仙樂園粉塵爆事件後的第一時間,還是發揮了相當程度的作用。由於各醫院平時的準備,在緊急時刻便能比較從容、有次序的運作大量傷患救治處理。

全民健保發揮重大災害的醫療財務安定機制
全民健保每每在重大社會災害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醫療財務安定功能。大型災難之後,都要進行傷患的救護、醫療照護、以及災後復原重建,這些工作都需要有穩定的財務來支撐。目前國際間廣泛採用的「災害應變指揮體系」(Incident Command System, ICS)的架構,就包括指揮、執行、計劃、後勤和財務/行政等五大部門和任務。

在國內的大型災難中(921、高雄氣爆、八仙塵爆),第一要務是進行傷患的救護與醫療,這麼大量、重度的傷患,其醫療費用絕非病家或醫院所能負擔的。由於全民健保的存在,使得醫療院所能夠無後顧之憂投入必要的醫護資源去救治傷患,也使得病家不須在傷痛之餘,還要煩惱籌措醫療費用的問題。當然活動造成的公共災害,必須去追究主辦者的賠償責任,但這些法律程序需要時間,無法立即釐清。由於這次事件所衍生的醫療需求金額過於龐大,且非屬一般的傷病支出,衛福部決定相關的醫療費用由專案支應,獨立於健保醫院總額之外,健保在第一時間集合全民的力量,先將財務承擔下來,後續再透過代位求償向主辦或肇事單位索賠。

衛福部區域緊急醫療應變統整救災
受到921震災和SARS疫情的慘痛教訓,衛生署從2004年起分別於國內的北區、中區、南區、高屏區和東區設立五個緊急醫療應變中心(Emergency Operations Centers, EOCs),當區內發生大量傷病患或重大災難時,由EOC啟動緊急醫療應變機制,並依照狀況及程度去整合中央和區內縣市政府,以及消防救災、衛生行政和醫療院所的資源,投入救災應變,使傷患獲得最迅速有效的救護。

像八仙塵爆如此大規模的燒燙傷災難,所需的醫療絕非單一醫院或單一縣市的救災和醫療機構所能承擔的。這次燒燙傷面積大於40%之傷病患有257人,嚴重程度已達入住燒燙傷加護病房的條件,然而依照衛福部的資料,2014年全國的燒燙傷加護病床數也才73床,若將全國的燒燙傷病房206床加進來,也才勉強足夠收治這些重度燒傷患者。這時EOC的功能就特別重要,必須依事件程度,調度區域內、甚至跨區的醫療資源,緊急後送和收治傷患。各區EOC平時就有建置消防單位、衛生局、醫療院所急診室之間的通訊聯繫平台,針對各種災害的救護與醫療協調進行教育訓練和聯合演練。

根據官方的資料,衛福部在事發之後立即啟動大量傷病患機制,包括緊急醫療管理系統開案,俾利各醫院填報傷病患,以掌握傷患去向與收治動態,並且馬上電話連絡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四個縣市衛生局與其所轄醫院暨其燒傷病房與加護病房全面整備收治。事件現場亦開設醫療站,由新北市聯合醫院三重院區與台北市國泰、台安、北醫、台北市聯合醫院5個院區,共計8組醫護人員至現場予以救護處理。此外也協調基隆、桃園與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民間救護車支援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以協助縣傷患後送[5]。這些工作若沒有EOC平時的準備,事件發生後是沒有辦法馬上運作的。

雖然在粉塵爆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出現輕傷者送至距離較近的醫院,後來救出的重傷者反而要送往路途較遠的醫院急診。這是因為事發地點在大台北地區,園區遊客多半自備車輛,交通又方便,輕傷者大多不須經過救護人員運送便可被送往附近的急診室就醫。

醫療資源受限區域的應變措施更需重視
八仙粉塵爆的傷者多半是嚴重的燒燙傷,在眾多外傷種類中,燒燙傷的治療與照護所需要醫護人力最多,也是最曠日廢時的,對醫療體系和病家都是最嚴苛的長期考驗。但不幸中的大幸是,發生此次事件的大台北地區,是全台灣醫療資源最充足的區域,全國燒燙傷病房有超過三成集中在北區四縣市。但即使如此,當超過400位燒燙傷患者同時需要住院時,北區醫療體系還是無法獨力承擔,需要將病人分散轉診至其他區域的醫院接受療護。

如果類似的災害發生在台灣其他區域,特別是東區(花蓮縣和台東縣的燒傷病床分別僅有6床和2),不僅醫療資源非常有限,後送路途又遠,後果真是不堪設想。此外,由於全民健保的支出管控,造成台灣的醫療體系相對於需求的快速增加,人力和硬體設施都有逐漸過度負荷的趨勢,更難以承擔特殊事件所引發的額外醫療需求。以燒傷病房為例,由於健保對燒傷病房給付條件趨於嚴格,加上平時空床率高,導致醫院設置燒傷病房普遍處於虧損,使得全國的燒傷病床數從2000年的381床減少到2014年的206床,幾乎腰斬;若將73床燒傷加護病床加進來,還是較2000年減少了102床。這些燒傷病床也許勉強能夠應付平時的需求,但是當有大量火災意外傷害時,就顯得捉襟見紂了,也勢必會對平時的病患造成排擠。

因此,衛福部實有必要針對這樣的狀況研擬應變對策。這方面有兩個思考的方向,第一個是在現有的醫療體系中容許一定程度的多餘醫護人力與醫療照護設施,以吸收或緩衝特殊事件所引發的緊急和額外醫療需求。若是採取此模式,衛福部應該編列專款支持醫院編列與設置合理的「備用」臨床人力和醫療設施。

第二個方向是由衛福部規劃設立專屬的特殊災害救護與醫療體系,獨立於一般的醫療體系之外。若有超過當地醫療體系所能承擔的大規模災害發生時,衛福部立即派遣專業的救護小組抵達現場,搭建救護站並於第一時間為傷患進行檢傷分類及必要的處理後,再後送至特定的醫院繼續救治。

這個模式類似美國陸軍戰地軍醫救護體系的運作。美國陸軍在重要戰區有專屬的軍醫小組,可以機動前往最前線搭建臨時的戰地救護營,有基本的醫療急救設備和醫護人員,當有官兵受傷,便根據重大創傷急救原則,立即給予基本的處理,以維持其生命徵象,隨即後送至鄰近的野戰後勤醫院作近一步救治;若傷者的傷勢嚴重程度超出野戰醫院所能處理的,便在穩定其生命徵象之後,立即後送至鄰近國家的四級醫院,或轉送回美國本土的陸軍醫院接受治療。透過執行這套徹底檢傷分級後送的制度,儘管面臨現代殺傷力更強的武器威脅,美國的戰場軍醫就可以將傷兵死亡率下降20%,達到空前的救治水準[6]

八仙樂園粉塵爆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件,對台灣造成沉重的考驗。我們絕對不能再輕易忘記這次的慘痛教訓,讓這麼多傷亡的年輕人白白付出與受苦。如果政府和整個社會能夠從系統性的角度,全面去營造民眾的危機意識,檢視各種災害的潛在風險,建立在防災與救災應變的指揮體系與運作計畫,落實演練與查核改善,這樣才能將已經發生的危機與災害徹底轉化成對台灣社會的機會與祝福。


本文2015年8月15日發表於《新社會政策雙月刊》
http://www.taiwansig.tw/index.php/%E6%94%BF%E7%AD%96%E5%A0%B1%E5%91%8A/%E7%A4%BE%E6%9C%83%E5%AE%89%E5%85%A8/6790-%E5%85%AB%E4%BB%99%E6%A8%82%E5%9C%92%E7%B2%89%E5%A1%B5%E7%88%86%E5%87%BA%E9%86%AB%E7%99%82%E7%9A%84%E5%8D%B1%E8%88%87%E6%A9%9F

[1] 新北市八仙水上樂園火災事件 衛福部啟動傷患緊急救治機制http://www.mohw.gov.tw/CHT/BLAST/DM1_P.aspx?f_list_no=878&fod_list_no=0&doc_no=49938
[2] 衛福部因應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事件專案小組第十九次會議說明(2015/730) http://www.mohw.gov.tw/CHT/BLAST/DM1_P.aspx?f_list_no=878&fod_list_no=5511&doc_no=51068
[4]八仙塵爆醫護辛勞 TVBS民調:8成民眾滿意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07080/
[5]新北市八仙水上樂園火災事件衛福部啟動大量傷患緊急醫療應變機制處理說明http://www.mohw.gov.tw/CHT/BLAST/DM1_P.aspx?f_list_no=878&fod_list_no=0&doc_no=49939
[6]葛文德(Atul Gawande)著,廖月娟譯,2007年,《開刀房裡的沉思:一位外科醫師的精進》,天下文化出版。第三章〈浴血〉。

患難中醫病見真情

今年六月底八仙樂園發生粉塵爆,導致非常嚴重的傷亡。根據衛福部統計,事件發生後總共有510名傷患被送往台北、新北、桃園、基隆等縣市38家醫院收治,為國內有史以來燒燙傷人數最多的災害,傷者平均燒燙傷面積約45%,燒燙傷面積大於40%之傷病患計有257人,其中80%以上傷患人數共24人。事發三周後(07/18 10:00為止),衛福部公告仍有370人在13個縣市共42家醫院接受治療(234人在加護病房,其中174人病危),並已經有7位傷者不幸過世[1]

發生如此慘痛的事件,讓500多位年輕人及其家庭陷入危難,面臨嚴苛的人生考驗,實在令人震驚與不捨。

但最壞的時刻,也是最好的時刻;在最黑暗的地方,更能凸顯一絲光線的明亮與可貴。人性的美善與高貴在患難中更能夠被看到,在這次災難中,我們再一次經歷台灣社會的溫暖,特別是醫病之間原本的那份互相扶持與依賴之情。

在粉塵爆發生的當天晚上,北部四縣市共有38家醫院的醫護人員迅速動員,徹夜對傷患全力搶救。第一時間收治最多傷者的馬偕醫院,台北和淡水兩院區接獲93名患者,共收治83位患者。當天馬偕醫院共召回近500(430位護理人員、36位醫師與10位行政人員)下班或休假的醫護人員投入救援。有護理人員接到通報,孩子一時找不到人托顧,就帶著小孩回到醫院支援。也有許多下班的醫護人員從電視新聞或網路得知訊息,就立刻自動回到醫院,投入救援行列。

另外一家大型醫院的急診室當晚在三個小時內搶救三十多位傷患,經過處理後將傷者轉入加護病房繼續治療。醫院急診室在如此短的時間要救治這麼多的重傷患,已遠超過急診室原本的負荷,必須啟動大量傷患的應變作業,傾全力支援急診室。這家醫院除了調動包括院內各病房的醫護人員,用巴士去醫護宿舍載同仁回院支援,許多醫護人員都主動趕回醫院救援,連護理實習生和實習醫師也都投入。

叫人非常感動的是,有些具有照護燒燙傷病人經驗、但已經離職的護理人員在事件發生後,看到臨床上處理燒燙傷的專業醫護人力嚴重不足,為了病人和同事的需要,二話不說便回院支援。

這些在第一時間投入搶救傷患的熱血醫護人員,絕對是台灣社會的珍貴資產。他們的無私、敬業、為傷患義無反顧的精神,不僅是傷者生命的保障,更贏得社會大眾的尊敬。儘管不少醫護人員平時會抱怨工作環境和條件不佳、醫療制度不友善、醫病關係的緊張等,可是當社會和病人有需要的時候,他們那股專業的助人情懷是無法壓抑與隱藏的。

當天晚上,有高達470名燒燙傷患者需要住院治療,許多收治傷者的醫院原本就幾乎滿床,而且台灣醫院的燒燙傷病房總床數也僅一百多床,大多數傷者必須住進加護病房。在這麼緊急的時間內,醫護人員為了替燒傷病患挪出合適的床位一定大費周章;其實除了醫護同仁的努力之外,許多住院病人的體諒也是功不可沒,多虧當時其他住院病人同意配合,甚至有病人主動說服自己的家屬,轉出床位讓給傷患。此外,多家醫院在最快的時間將特定的病房區改裝成收治燒燙傷患者的專區,以減少感染的發生。

這次事件中的燒燙傷患者,不僅為數眾多,他們後續的照護更是需要長期抗戰,對傷者、醫療團隊和現有醫療制度都是嚴峻的考驗。然而,台灣是一個充滿愛心的人情味的國度,在有需要的地方,各界的支援與關心就會源源而來。

台灣形體美容整合醫學會在六月底公布,有超過一百家的醫美診所提供八仙樂園塵爆燒燙傷患門診免費換藥,直到傷口癒合[2]。此外,傳統整復推拿師職業工會全國聯合總會也宣布,將以2個月的時間陸續派傳統整復推拿人員於白天進駐收治醫院,免費為每位醫護人員提供20分鐘按摩服務[3]

大面積燒燙傷患者在換藥及清創時的疼痛,一般人無法想像,儘管使用止痛藥物,但效果十分有限。此次塵爆傷者絕大多數是年輕人,可是他們在咬著牙根,忍受清創、換藥與復健極度的痛楚時,卻依然展現出高度可貴的素養--對辛苦照顧他們的醫護人員表達感謝與信任。

馬偕醫院燒燙傷病房專任物理治療師林家穗是在第一線陪伴傷者的醫療人員,她看到年輕傷者的痛苦,相當不捨且感動地說:「看到這些孩子換藥後痛到一直發抖甚至嚎啕大哭,卻還是努力地坐起身積極復健,結束後還不忘對治療師說聲謝謝,插管而無法出聲的病人也努力點頭致謝,林家穗說,這些回應讓她心中充滿再接再厲的能量,她也要盡其所能幫助這些孩子們![4]

署名「爆肝護士」的兩位護理師,當天晚上在急診室也看到類似的情景。一位被嚴重燒傷的年輕女孩,在經歷護理人員辛苦為她打針之後,忍痛含淚向護理人員表達:「不好意思讓你們那麼忙了。」另外一位雙腳被燒到沒有皮膚的男孩,在護理人員為他清洗傷口、完成包紮後,儘管過程中痛到不行,他還是不忘向護理人員道謝。

這些來自塵爆傷者的真心回饋,讓「爆肝護士」有感而發:「醫護人員的使命感是建築在病人與家屬的信任感上;而醫護人員真的要的不多,病人或家屬的一句『謝謝』,就能讓我們充滿溫暖,讓我們充滿鬥志再去面對這失衡的醫療環境!。[5]

八仙樂園塵爆發生至今已經三個禮拜,儘管在一個多元社會中,不同處境和立場的人或團體會有不同的見解和需求,難免有些紛擾。但整體來看,台灣還是將其充滿溫情的內涵成熟地展露出來。短短兩周就累積各界11億的捐款;大批醫師、護理師、治療師、社工師、心理師日以繼夜地治療、照護與陪伴傷者及家屬;燒傷患者對醫療人員的信任、感謝;各個專業團體對傷患及醫療團隊的支持;台北醫學大學牙醫系學生蘇家陞雖然不幸傷重死亡,家屬將其器官捐出,遺愛人間,令人動容!這一切都大大鼓舞了我們,讓我們看到深存於台灣醫界、民間、醫病之間那份純真的美善與盼望。


本文2015年7月23發表於「獨立評論@天下」。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22/article/3117
[1] 衛福部因應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事件專案小組說明(2015/7/18) http://www.mohw.gov.tw/CHT/blast/DM1_P.aspx?f_list_no=878&fod_list_no=0&doc_no=50371
[2] 上百家醫美診所免費為八仙傷者換藥,蘋果即時新聞。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29/637748/
[3] 千名推拿師報到!免費為塵爆醫護按摩,自由時報電子報。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70530
[4] 馬偕物理治療團隊協助傷者即早復健。http://www.mmh.org.tw/info-news-detail.asp?id=2844
[5] 【加護日誌】多一點感謝少一分責怪,就是支持醫療人員!https://nurseilife.cc/cheer-up/

中西醫醫病關係相對論

台灣近代第一位西醫師、來自蘇格蘭的長老教會宣教師馬雅各醫師(Dr. James L. Maxwell)150年前踏上台灣的土地,並於1865616日在台南看西街租屋作為佈道和診療所,展開在台灣醫療和傳教的工作。這不僅是他個人生涯的里程碑,也是長老教會團體在台灣拓展的起點,更是台灣醫療與社會的重要轉折。

馬雅各醫師來台,代表西方的醫療開始與台灣人民接觸、甚至是碰撞。由於西醫的手術與藥物療效顯著,對當時府城的漢醫和民俗療法工作者產生威脅;加上民眾對西醫完全陌生,以及對洋人的排斥,本地醫療工作者遂謠傳馬雅各醫師取人心與眼睛製作藥粉,挑撥民眾予以攻擊及驅趕。使得馬雅各醫師不得不遷移到能夠受到英國領事館保護的打狗旗後(今高雄旗津)繼續行醫。

原來,台灣的醫病衝突或醫療糾紛不是今天才發生,150年前馬雅各醫師就碰到了。

或許這段歷史讓我們感到訝異,但也幫助我們了解到,今天已經成為醫療主流的西醫在剛進到台灣時,過程一點都不順利,甚至是曲折、充滿危險的。醫療本身其實帶有濃厚的文化色彩,當一種新的醫療思維與方式進到一個社會時,可能是會引發暴動的。

著名的科學史學者孔恩(Thomas Kuhn)指出,在每一門科學領域之中,存在不同的學派,各個學派有自己的擁護者社群,採用不同的觀點或假說去理解他們所關切的現象,建構出解釋與預測結果的理論,形成某種獨特的科學典範、型式或文化。不同的學派之間因為所擁護的典範完全不同,幾乎無法理性討論或對話,直到某個原本主導該科學領域的學派因為受到太多的異常(無法用其典範解釋的現象)挑戰,在無力招架之下才由另一個新的學派及科學典範所取代。孔恩用「科學結構的革命」來形容重大科學典範轉變的過程。

用這樣的觀點來看,中醫和西醫其實是醫學中兩種不同的學派,各有自己獨特的思維、理論、執醫模式和擁護群。150年前馬雅各醫師單槍匹馬將西醫帶進以漢醫及民俗療法為主流的台灣,當然會引起強力的排斥與極大的衝突。

經過150年,今天的醫學主流已經轉移到西醫,健保各部門的總額分配中,西醫經費為最大宗,佔將近90%(醫院、診所、洗腎各佔64%18%6%),牙科約佔6%,中醫約佔4%。然而中醫仍然存在,佔有一定的市場,並且有其擁護群,繼續發揮其診療的功能。

在醫病關係上,中醫似乎比西醫來得和諧。國內好幾份研究調查都指出,中醫師經歷到醫療糾紛的比例明顯要比西醫師來得低。楊哲彥中醫師和楊秀儀教授1999年的調查研究[1]發現,在執業的中醫師族群中,有15.4 %的中醫師,在其執業生涯中有遇到醫療糾紛的經驗。陳俞沛醫師2009年的調查[2]則指出有10.2%的執業中醫師,在其執業生涯中曾遭遇醫療糾紛。

對照陳榮基教授和謝啟瑞教授於1991 年對西醫師所進行之調查[3],發現有高達44%的西醫師在其執業生涯中曾遭遇過醫療糾紛。吳俊穎、賴惠蓁、陳榮基等人在2005年所做的調查[4]指出有36%的醫師曾經發生過醫療糾紛。由此可見,國內西醫師在職業生涯中發生醫療糾紛的機會是中醫師的2-4倍。若以醫療糾紛盛行率作為衡量醫病關係的一項指標,意謂中醫的醫病關係顯然比西醫來得較好。

楊哲彥中醫師和楊秀儀教授認為中醫的醫療糾紛盛行率比西醫低,可能原因有以下幾點(摘錄自該篇論文)
(1)    中醫疾病的嚴重度較低,較少面對危急(如急診及住院)的病患,而門診或住院會診病患的病情均較穩定;
(2)    中醫診療方式較保守,較少嘗試難的、新的診療手段;侵襲性的治療除針灸與傷科外較少,西醫診療儀器推陳出新,中醫則常被限制或無保險給付,(如膻中穴割治埋線治療氣喘、粉碎性骨折整復處置及物理治療儀器使用等都未在健保給付項目之列)
(3)    中醫服務的態度較親切,整體而言,中醫診治病人注重整體,如中醫的「望聞問切」中問診的「十問」,即讓病患感受到醫生的關心與親切;
(4)    中醫較重視病患或家屬的感覺,溝通方式較通俗;西醫從專業的觀點與病患或家屬溝通,顯得較嚴肅,中醫病患常用俚語或俗話如火氣、閃到、心情放不開、壞睏(睡眠障礙),中醫都有通俗的解釋,西醫所講的「椎間板突出」病患不容易懂,講骨刺好像就懂了,專業術語使醫病溝通距離較大,造成病家的認知差異,診療問題產生時,糾紛的機率可能就較高了。

以上原因的前兩點涉及中西醫診療的病情與診療方式的基本差異,很難予以改變;不過後兩點我認為是每一位醫者(包括中、西醫師)最好都能夠具備的。第(3)點本質上是醫師對病人的關愛與尊重,具體展現在誠懇的態度與耐心,讓病人感受到醫者全方位的親切與用心。相較之下,西醫似乎讓人覺得是在診療疾病,而非診療病人。門諾醫院總執行長、資深神經外科黃勝雄醫師就相當感慨表示,西醫傳統上其實很注重直接從病人身上了解病情,做問診及理學檢查(基本的身體探查)。可是當各種先進的診斷儀器開發導入臨床運用之後,醫師越來越依賴醫療儀器來做診斷,相對的也逐漸減少與病人的直接接觸機會,醫療過程醫病互動減少,醫病關係也就隨之降溫。

(4)點牽涉到醫者的同理心、溝通技巧與醫學的本土化。醫師若要給予病人有效的診療,首先要與病人有效的溝通,用病人易懂的話語或方式去問診、告知病情及衛教。在這方面,西醫的確比中醫面臨較大的挑戰。中醫所用的名詞或話術畢竟比較貼近台灣一般民眾的生活經驗或理解方式,西醫的詞彙則幾乎都來自歐美,即使翻譯成中文,一般人也是「霧煞煞」,醫病溝通經常是有溝沒有通,雖然醫師很努力想跟病人說明,病人多半仍不知從何問起。如果醫師公會全聯會能夠多去收集深受病人信賴、好評的醫師所使用的醫病溝通方法或用語,並加以整理,製成系統性的教材,供所有臨床醫師參考學習,相信對醫病溝通會很有幫助。

長庚醫院神經外科系主任魏國珍醫師從事急重症臨床工作超過30年,卻從未經歷過醫療糾紛,這絕對不是只用「幸運」能夠解釋的。根據《醫者,本來如此:台灣腦神經外科權威魏國珍的快樂行醫路》這本書的作者吳錦勳的觀察,雖然魏醫師無法治癒所有的病人,但是「他愛護病患、認真誠懇的態度,仍贏得了所有病患家屬的衷心感謝」。更重要的是,魏醫師深信「美善醫病關係」的古典價值,看重對病人與臨床工作的耐心、充分醫病溝通、自信、謙卑與誠懇的態度,即使病人在診療過程中要求錄音,他不僅不反對,甚至樂見,因為有助病人好好消化他的解釋與想法,若病人有不確定的地方,也鼓勵病人再去請教別的醫師,展現對病人的真誠與坦白,因此獲得病人的信任與尊重,享受美好的醫病關係。

儘管中醫和西醫仍有許多本質上的差異,但追求圓滿的醫病關係的期待與目標是一致的。在這方面,居主流地位的西醫應該可以虛心地向中醫學習。事實上,西醫本來就存在「美善醫病關係」的古典價值與強調醫病互動、全人醫療的傳統,若能加以強化並重新注入醫界,相信將成為調和醫病關係的良方。


本文2015年7月1發表於「獨立評論@天下」。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22/article/3035
[1] 楊哲彥楊秀儀,台灣地區中醫與西醫醫療糾紛的差異。中醫藥雜誌,第15 卷第1 期,頁1-152004
[2] 陳俞沛,中醫醫療糾紛與醫師責任保險之評估研究。中醫藥年報,第28期第9冊,2010
[3]陳榮基、謝啟瑞,醫療糾紛對醫療成本之影響,行政院衛生署八十年度委託研究計畫,pp. I-II, 44-461992
[4] 吳俊穎、賴惠蓁、陳榮基,台灣的醫療糾紛狀況。台灣醫學13 卷第1 期,頁1-72009

醫療糾紛的結如何解?

今年五月中一位不幸經歷胎死腹中的黃姓婦女,由於質疑在其產檢過程中,婦產科陳志堯醫師診斷的不夠嚴謹,以及台北榮民總醫院對於其胎兒遺體的處理方式過度草率令她無法接受,遂偕同民意代表姚文智委員和謝維洲市民代表召開記者會,控訴醫師與醫院,使得此醫療糾紛浮出檯面。

以往,此類的醫療糾紛新聞一曝光,通常輿論都是同情病人一方的,醫師和醫院因此都會遭受極大的指責壓力,以及可能隨之而來的衛生主管機關的介入調查或關切,甚至被處罰。

過沒幾天,作家、網路意見領袖柳林瑋醫師在其臉書po出一則訊息「聽說北榮婦產科陳醫師辭職了。科科,再繼續告吧。鬼島島民,準備一起迎接沒有救命醫師的美好未來吧!」,使此事件產生大逆轉。

由於這幾年內、外、婦、兒、急診五大專科醫師招募不到新血,甚至流失的情形,導致所謂的「五大皆空」議題逐漸發酵,受到社會廣泛的關注。年輕一輩醫師不願意走這五大專科,紛紛選擇責任較輕、風險較低的皮膚、眼科、耳鼻喉、醫美、牙科等所謂的「五官科」,最主要的原因是五大科醫師處理的病情多半比較複雜,臨床責任較重,生活品質較差,但健保給付卻相對少。此外,五大科醫師面臨愈來愈頻繁的醫療糾紛風險,也是讓資深醫師萌生離意,使年輕醫師望之卻步的主要原因。

這兩年來報章雜誌報導過相當多醫護人才流失與短缺的議題,也都直指醫療工作條件、環境不佳和醫療糾紛壓力是主要的原因。使得民眾開始關心起如果情況繼續惡化下去,未來台灣重症病人將沒有醫師可醫的處境。

在這件醫療糾紛中,柳林瑋醫師的po文讓讀者將病人藉記者會控訴醫師醫療疏失與醫師離職的因果關係直接連結起來,經過媒體的大幅報導,遂引發捍衛醫師的民意聲浪,迫使姚文智委員和謝維洲代表公開對陳醫師道歉。當然,在網路社交工具很普遍的時代,每個人都有公開發言的機會,許多受過陳醫師診療的病人也在網路上,表達對他的醫療專業能力與熱誠的肯定與感謝,更堅定這次事件中民意很難得地站在支持醫師的一方。

不過,後來又有更正確的消息指出陳醫師在今年3月就向榮總提出離職申請,此發生於5月的醫糾事件和他的離職應該沒有直接關係。柳林瑋醫師也因此為自己在氣憤下,尚未釐清陳醫師辭職的時序就發文的動作做出道歉。

台灣的媒體和民意代表的密度大概是舉世罕見的多,由於媒體必須找新聞來報導,而民代必須做選民服務,因此醫療糾紛成為很理想的報導或服務題材。在國內醫療糾紛的處理中,病方經常會想要透過媒體或民代討回公道,或給醫方施壓,雖然最後不必然都會實際去做,但是每隔一陣子,我們還是不難看到媒體報導民代與病家召開記者會,指控醫師或醫院的醫療疏失。

我覺得這次發生的案例,應該會產生某種程度的作用,提醒民代在為病方召開醫療糾紛記者會之前,至少先徵詢一下專家的意見,並再多考量可能引發的社會成本與後果,不要太衝動行事。

醫療糾紛事件透過媒體公諸於世,對醫病雙方的殺傷力都很大,在這件案例上我們就看得很清楚。不僅陳醫師和榮總受到傷害,黃姓病人也遭受網友的指責。一般而言,被病方控訴的醫方,會遭遇聲譽與形象的損失,以及心理的巨大壓力;然而在此情況下,病方的心理應該也不會好過,不論如何,醫師和醫院總是曾經協助、照顧過自己或家人,有一份情意在。還有,若醫療糾紛公開化,病方也是會擔心社會大眾的眼光,以及可能因此與醫方關係的決裂,使得後續的醫病協商更難進行。

此外,在醫療糾紛當中,第三者其實也不好當,因為醫療事件通常相當複雜且資訊不足,一般的「公親」不容易了解全貌,常常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很難直接斷定誰是誰非,有時候反而是愈理愈亂。

醫療糾紛發生之後,要如何處理,才能達到最理想的結果?剛好最近衛生福利部將「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以下簡稱為「醫糾法」)草案朝野共識版本送立法院,希望在這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完成立法。此版本的「醫糾法」是否能有助於醫療糾紛處理更上軌道?

目前「醫糾法」草案有幾個重點和目的:1.要求醫療機構設立醫療糾紛關懷小組,加強風險管理與醫糾處理能力;2.建立調解先行原則,希望能減少司法訴訟;3.衛福部辦理與受理醫糾初步鑑定,促進病人權益,迅速瞭解真相;4.成立醫療事故補償金制度,提供死亡及重大傷害者及時補償;5.建立醫療事件通報、調查與除錯機制,減少醫療事件與糾紛的發生。

其實可以看得出來衛福部用心良苦,希望透過「醫糾法」減緩醫療糾紛造成醫界和病人雙方的對立與衝擊,使醫療人員安心執業,避免損耗過多的社會資源,這是應該給予肯定的。我覺得只要能夠將醫療糾紛事件導入理性的處理常軌,避免非理性的動作,並且不會誘發不當求償,使社會承擔太大的成本,大家就應該努力看看。

目前醫勞盟對此「醫糾法」版本的主要疑慮在於醫療事故補償金財源相當大的比例須由醫界承擔,以及醫療事故補償將使許多隱性醫療糾紛浮出檯面,導致補償金支出快速增加。其實,醫療事故補償金的財源之前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時尚未取得共識,且補償金的制度與作業大多尚未訂出,因此醫勞盟的憂慮是自然的。不過,若照此法案有關「醫療事故」一詞的涵義,是指「醫療行為與病人發生死亡或重大傷害之結果,有因果關係或因果關係難以排除之情事」。因此補償的對象僅限於死亡或重大傷害,且無法排除醫療行為與結果有因果關係,補償金範圍已經有較明確的界定,不至於太過浮濫。

柳林瑋醫師則表示:「沒辦法降低醫療訴訟、沒辦法減少醫療糾紛、沒辦法讓醫師更專注在臨床工作上的醫糾法,就絕對不能讓他通過!」此版「醫糾法」的目的就是希望藉由強制調解、事故補償制度來降低醫療糾紛走上訴訟,讓醫師減少上法院的心理與時間壓力,以專注於臨床工作。至於「醫糾法」能否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我比較不敢說,因為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很多,非單一因素。不過如果法案能促進以非責備、更客觀的方式來檢討醫療事故,找出可能的原因,並藉此做根本改善,相信對避免同類型事故的發生會有幫助。

因此,衛生福利部還希望立法院在這次制定「醫糾法」時,併同修改《醫療法》第82條之1,將醫事人員刑責加以明確化,以醫療人員「違反醫療常規」作為負擔「業務過失刑責」的前提。以改變現行絕大多數醫療糾紛都是以「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提告,避免病方動不動對醫療人員提出刑事告訴的動作。

雖然我覺得此版「醫糾法」大方向是對的,但還是太複雜了點。我心目中最理想的醫療糾紛處理方式,是當病方對醫療過程或結果有所質疑時,就先送鑑定,藉客觀專業的鑑定取得真相,化解疑慮,或做進一步求償、協商的依據或考慮。在醫療糾紛中,大多數的病家並不是真正要打擊或告醫方,而是想要知道事實真相。然而醫方在面臨可能的法律責任、自我形象保護的考量下,對於事實的說明多半會有所保留。就算醫方對事實沒有保留,在病方有質疑的情況下,也很難完全相信醫方所說的。因此真相最佳的釐清者,就是具有專業的第三者。我認為調解的功能不大,因為調解委員絕大多數並未具備專業審理能力。

若醫療爭議事件能夠盡快取得鑑定,許多案件就不至於演變成醫療糾紛。鑑定的結果若是事件與醫療無關,那病方也應該釋懷、安心。若是醫療事故確為醫療行為疏失所造成,醫方應該給予病方應有的關懷與賠償,醫方可以透過保險、醫療社群互助,來籌措賠償基金,以分散風險;在協商過程中如果醫病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可再透過調解或民事訴訟的途徑來處理。若醫療事故是因醫療過程中無法控制的因素(院內感染、無法避免的併發症發生機率)所致,那應該透過國家的補償機制去處理,由全民互助機制來扶持不幸的病人。用鑑定的原因來做案件分類,決定該做賠償或補償,設計不同的財源籌措機制,應該是最沒有爭議的方法。

最重要的,是整個社會應該針對醫療意外或事故營造一個不責難的檢討環境與制度,除非醫療人員故意,否則不應追究醫療人員的刑責,但對於受損害的病方採取適度的賠償或補償。如此,醫界才能夠放心對於每一件醫療事故進行深入的分析,探討根本的原因,提出有效的預防方法,去確保病人的安全。也只有在這樣的文化與環境中,醫病之間才能維持坦誠和互信。

如果國內的「醫糾法」能夠朝這幾個大原則去尋求共識與制定,相信會更容易執行,有效降低醫療訴訟、減少醫療糾紛、減少防衛性醫療、更能讓醫師無後顧之憂地投入在臨床工作上。最終,達到使醫病兩心安的境界。


本文2015年5月22發表於「獨立評論@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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