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7日 星期一

高效能人士的七種習慣(四):利人利己(雙贏)

《與成功有約—高效能人士的七種習慣》提到的第四個習慣/修練是「利人利己」或「達到雙贏」(Win-win),主要的含意是提醒我們不要用二分法(非黑即白)的方式看待事情,而是用廣闊、包容的態度,了解世界之大,人人皆有共存空間,不必將別人之得視為自己之失。

作者將人際互動分為六類:從最理想到最不理想分別是1)利人利己、2)好聚好散、3)獨善其身、4)損己利人、5)損人利己、6)損人損己(兩敗俱傷。

要達到利人利己的境界,有五大要素,先從自己的「品格」著手,建立互利「關係」,進而獲致兩全其美的「協議」。協議的果效則有賴合理的「制度」配合,並透過正確的「流程」來達成。

一、品格─有三種品格是利人利己的基礎,包括誠信、成熟和豁達。

1.誠信:人要對自己和別人誠實,才有可能利己利人。

2.成熟:成熟的表現是兼具勇氣和關懷,有勇氣表達自己的感情與信念,又能顧及他人的感受與想法;有勇氣追求自己的益處,也能顧及對方的利益。

3.豁達:豁達的人能超越「零和遊戲」的競爭心態,往共存共好的方向努力,也即俗語所謂「有(度)量才有福(分)」的道理。

二、關係─建立厚實的感情帳戶和彼此互信互賴的人際關係是利人利己的要素與依據。

三、協議─在互利關係中,對於彼此期望或能接受的結果,必須先取得共識,藉此協議,使競爭關係成為合作關係。

四、制度─互利協議要能夠發揮果效,必須有適當的制度去促成,或避免不當的誘因去破壞協議的結果。特別要注意制度中是否有造成彼此爭奪資源/利益、阻礙團結合作的因素,若有則必須調整為鼓勵合作的機制。

五、過程─互利的協商過程以原則而非立場為重心,對事不對人,著重雙方的共同利益,以不違背雙方認同的原則/標準尋求彼此互利的解決途徑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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