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0日 星期一

罪、良知與救贖

在復活節的隔天,請容我分享我對基督教信仰中有關「罪」的理解,盼望與大家一起思考生命中重要的課題。

許多人對基督教經常提到「罪」而有所疑惑,甚至反感。因為絕大多數的人都很奉公守法,沒有犯法律上的罪,可是為何基督教卻認為每個人都是「罪人」?這個疑惑,部分原因來自翻譯的問題,從英文來看,基督教所談的罪是sin,並非犯罪的crime,但中文都被翻譯成「罪」。我認為對sin更貼切的翻譯是犯錯(道德或宗教上)。

我覺得使徒保羅講過的一句話很能表達基督信仰對罪的體認。他說:「我竟不明白我所做的;因為我所願意的,我偏不去做;我所恨惡的,我反而去做。」(羅馬書7:15)因此,罪其實是指兩件事:1.我想做的善,我沒有去做;2.我所不願意做的惡,我反而去做。每個人若能安靜下來捫心自問,其實都會發現自己和保羅一樣,被這兩件事所深深苦擾,無法自拔。

犯錯的來源很廣,小至對別人不夠體諒、在能力可及時卻未給人幫助、講點小謊話、趁別人沒注意做出略欠公德的事,大至犯法明顯傷害別人都是。成癮也是一種常見的罪,由於過度依賴某種事物,想要擺脫或改變卻做不到,雖然不一定會犯法,但影響自己的生活甚鉅。

我們之所以會對這兩件事有所苦擾,原因是上帝在我們心中都放入良知,所以我們都知道何為善,何為惡,只是知行無法合一。新約聖經希臘原文的「罪」是"αμαρτία",意思是「偏離靶心」,當我們的意志不足以引導我們的行為去符合良知時,罪就產生了,導致內心感到衝突與張力。因此,我們也可以把罪定義為「違背良知」或人本質上的意志軟弱。

我台南教會的牧師曾到台南監獄與一位槍擊要犯懇談,讓他了解到即使犯下多起重大刑案的人,內心都有良知。這位受刑人表示他很清楚自己所做的是不對的,但是從小為了不讓人看輕,藉逞兇鬥狠來吸引別人的尊重,卻愈陷愈深,無法回頭,非常痛苦。

世界上個人與群體的種種問題與痛苦主要皆因人的軟弱或罪而起,我們要如何面對或處理這個根本問題呢?基督信仰最特別的地方在於認為人無法靠自己的努力勝過罪或完全遵照良知行事,沒有任何人能夠靠自己達到道德上的完美(知行合一)。人心最深層的罪無法透過任何方法勝過,而只能藉由赦免—完全無罪的耶穌基督透過付出自己生命的代價為所有人贖罪,使我們能夠重新開始,在上帝的愛中同時體會到自己的價值與軟弱,與神、自己與別人和好,擁有新生命與新盼望。

耶穌的受難與復活,正顯露祂用犧牲生命寬恕我們的罪與軟弱,帶來新生命與盼望的證據。

「由於基督的死,我們得到自由,罪蒙赦免,這都是出於上帝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1:7)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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