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3日 星期日

理論在實證研究中的功能

最近不同的課都共同討論到理論,如果我的瞭解沒錯的話,社會科學博士班與碩士班的課程最大的差別就是對理論的強調程度。在醫管博士班,不僅要上好幾門組織或經濟理論的課,其它每門課也多少都會牽涉到理論。感覺起來在碩士班比較偏重實務現象的瞭解與探討,對理論比較沒有這麼要求或強調。我們系上的博士論文基本上必須是有理論根據或由理論引導(theory-driven)的研究,那理論到底在研究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甚麼呢?

「理論」是一個含意很廣的名詞,不同的學者對理論的定義或瞭解可能也不一樣,甚至對理論的誤解也經常發生。難怪有學者特別在一本相當權威的「行政科學季刊」(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上發表論文去論述「理論不是甚麼」(What theory is not)。這是因為有時候一些學者隨意把自己的想法冠上「xx理論」,以與別的理論互別苗頭,但其實是把理論看得不夠嚴謹。

目前社會科學界對「理論」較普遍接受的定義是「對某些現象或狀況所做有系統且抽象的解釋」。一個理論通常牽涉到好幾個抽象的觀念,但是這些觀念能夠被統整到前後一致的見解體系中,去解釋我們所看這個世界中的某些現象。比如牛頓的力學理論是要去解釋為什麼物體會運動;達爾文的進化論則是在解釋為什麼世界上會有各種不同的生物?組織社會學的體制理論則設法要去解釋為什麼不同的組織會越來越相像。好理論與不好理論的差別在於好理論可以解釋的範圍較廣,所得到的支持證據更多,所提出的因果關係更為明確。不過社會科學中經常是與一個現象有關的影響因素很多,甚至因素之間的互動關係也很複雜,因此不容易找出其真正的因果關係,但是一個好的理論至少必須要能夠說出其中重要因素之間的關係或關連性。

與一般人所想的不同,理論並不是一個完美不破的理想見解或定律,任何理論都是建立在特定的前提或假設上面,或者是在其特定的界限/範圍內設法對某些現象加以解釋[1]。因此理論是無法被證明的,也就是我們無法去證明一個理論的對錯。理論沒有對錯,只有是否能夠解釋我們所好奇或關切的現象?能夠解釋的範圍多廣?這也就是說理論的正當性在於能否獲得或者獲得多少的實證支持,如果越多實證支持某個理論所提出的解釋或關連性,該理論的立足點就越穩固。被各學科所用來做研究根據的理論通常是已經獲得該領域或跨領域廣泛的實證支持,被該學科所普遍接受的理論。

理論除了需要靠研究所得到的證據去支持之外,理論有時候是研究的產物,有時候則是研究的起點。以達爾文的進化論為例,進化論是達爾文研究及觀察許多生物與其環境之後所得到的一個系統性見解,用來解釋生物的多樣性,所以進化論是達爾文研究的一個產物。當進化論被提出來並獲得一些支持之後,它就被生物學家用來解釋自然界的各種相關生物現象,甚至被用來解釋人類社會的種族或機構的變遷,像組織生態理論就是將組織看成一個生物體,並借用進化論的觀點來解釋組織的成立、興起與衰敗,以及組織與環境及組織群體之間的互動關係。在社會科學中,理論經常是透過觀察或質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從眾多的因素與關係中加以歸納出特定的因果或關係模式,而形成理論;當理論被提出之後,必須能夠獲得量性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或實證研究(empirical studies)的證據予以支持。實證研究大多是以某個(些)特定理論為出發點,或以理論為根據,所發展出來的。理論在實證研究中的功能至少有以下幾個:

1. 理論提供我們研究的方向:有不少實證研究就是為了要探討某個理論所闡述的內容是否能夠解釋所關切的現象。通常的方法就是去探討該理論所描述或預測的各種因素之間的互動關係是否存在。另外,有些研究則是在探討某個領域的理論是否能夠被運用到其他的領域上。比如像資源依賴理論(Resource dependence theory)或成本交易理論(Transaction cost theory)本來是用在探討特定的商業機構的行為,後來有些醫務行政的學者就引用這些理論來探討健康照護機構的活動,也就是想了解健康照護機構的現象是否也能夠被這些理論所解釋,或是這些理論在醫務行政領域是否也成立。

2. 理論提供研究的架構:研究本身就是要探討所關切的因素之間的關係模式。比如提高部分負擔能不能降低醫療資源的濫用?醫院的核心價值會不會影響其所提供的服務種類?醫院開辦護理之家的決定因素有哪些?然而任何一種現象當中的相關因素非常多,之間的關係也很模糊或錯綜複雜,我們要從何處著手?這時理論就能夠提供我們重要的關係線索,讓我們化繁為簡,去掌握主要的關係與因素,形成我們的研究架構。每個研究的核心是其研究的架構,也就是該研究所要探討的關係模式,有理論根據的研究架構通常比較能被該領域所認同,也避免研究者走錯方向,或投入很多時間、精力與資源,卻得不到重要的結論。此外,量性研究當中所用到的計量模式,也大多是根據理論所建立起來的。

3. 理論幫助形成研究的假設:實證研究,特別是量性研究,都會把要探討的問題或關係轉變成具體、可以被檢測的研究假設(research hypotheses)。在這些假設當中,原先抽象的觀念或因素已經被可操作的變數所定義,因此能夠實際被比較及分析,去找出變數之間的互動關係。研究者在描述其假設中變數的關係模式時,所根據的就是其所引用的理論。當假設形成之後,研究人員便知道要收集哪些資料以及用哪些工具來檢測這些關係。

4. 研究人員用理論來檢驗研究工具或資料的品質:理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做為我們檢驗我們所運用的研究工具或所收集到的資料的品質。比如在社會科學的研究當中,很多研究是透過問卷或訪查的方式去取得研究資料,這些研究工具及資料的效度[2](validity)與信度[3](reliability)是很重要的問題。在檢測研究工具及資料的效度時,有兩種重要的方法是「準則相關效度」(criterion-related validity)與「構成效度」(construct validity),這兩種方法都可以使用理論所預測所指出的關係與方向做為我們檢驗工具或資料效度的準則或基準,當我們透過某個工具所得到的資料與我們從理論所推論的準則或基準很吻合時,我們對該工具或資料的效度便比較有把握。

5. 理論擴大研究結論的應用性:研究是一個成果不斷累積的過程,因此即使像牛頓這麼偉大的科學家也都謙虛地說:「我之所以能夠看得較遠一點,是因為我站在這些巨人們的肩上。」理論提供我們前人智慧的結晶,我們則是在這些基礎上繼續再探索[4]。當我們根據某個理論再去從事研究工作時,我們的成果可以擴大該理論的應用程度或範圍,或是找出該理論的限制與不足,讓人未來可以繼續去探索。理論提供了一個平台,讓這些成果可以相互累積,成為人類重大的貢獻。

[1] 比如牛頓力學能夠解釋的現象是當物體的運動速度遠小於光速的情況,當物體很微小以及其運動速度接近光速時,就必須用量子力學去解釋了。
[2] 效度是指我們所測量的東西就是我們真正想測量的對象(measure what we want to measure)。
[3] 信度是指我們每次測量的資料都很一致、穩定(measure consistently)。
[4] Research=re(再)+search(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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