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利用一些篇幅,將從課程及相關閱讀資料中所瞭解的美國健保制度做一個整理。美國的健保有民營及公營兩大類,民營健保包括非營利性的藍十字(Blue Crosses)和藍盾(Blue Shields)等地區性的健保組織、營利性的商業健保公司、由大型雇主自營,提供給員工的健保、以及由醫院、醫師及私人健保組織所組成的「健康維護組織」(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s , HMOs)。公營的健保有聯邦政府主辦,提供給老人及身障者的Medicare、由聯邦政府與各州政府共同主辦,給窮人健保的Medicaid、以及專門給中低收入家庭的兒童健保的SCHIP。
美國在19世紀時,已經有一些民間自發性的互助社(北美門諾會的社區就相當重視互助社組織,這是源自歐洲德國的傳統),與教會等慈善機構救治窮人的基金,但是都是局部性的,並非很普及與制度化。直到1930年代美國遇到經濟大蕭條,許多病人不是沒錢就醫,就是就醫後繳不出醫藥費,醫院的財務也岌岌可危。有一家在達拉斯的Baylor大學醫院發現欠款的病人當中很明顯的一群是學校老師,於是他們靈機一動,規劃出一種專門提供給當地教育委員會所屬老師的Blue Cross健保,每月每位老師從薪資中扣繳5角美金的保費,住院一年最多可有21天的給付。結果這個方案非常成功,老師獲得住院就醫的基本保障,醫院也得到穩定的財源,皆大歡喜,於是很快地就擴散到全國,十年之內許多大都市、甚至整個州都成立自己的Blue Cross組織。
傳統的Blue Crosses有幾個特色:(1)非營利性;(2)社區內的被保險人繳交相同的保費(community rating);(3)照醫院所申報的直接給付給醫院,且只給付醫院的費用。Blue Cross並非某個特定健保機構的名稱,而是在各地區採取上面三種原則所成立及經營的健保服務都稱為Blue Cross。後來經過一段時間,與Blue Cross類似的Blue Shield也出現了,差別只在Blue Shield是用來給付給醫師醫藥費的健保。有人將Blue Cross及Blue Shield兩個兄弟就稱為Blues(藍家),我覺得Blues的健保理念與架構對美國後來公營健保影響很大,像Medicare的設計與Blues的三個原則都相同,最大的不同只在於Medicare是全國一套相同的制度。在台灣的全民健保上,我們也可以看到與Blues相似之處,如非營利性、社區保率(台灣用的是改良式的,即以收入分級的社區保率)及直接給付給醫院/診所;不過台灣的健保沒有因為要給付給醫師及醫院而分成兩套系統,這是美國開放型醫院系統的特色。
美國商業人壽保險公司原本沒有提供健康保險,1940年代這些公司開始跨入健保,因為在二次大戰期間,美國各行各業的薪資均受到凍結,雇主只能採取為員工買健保做為一種福利誘因,以方便招募或留任員工,因此健保市場的需求大增,成為保險公司眼中的一大商機。
雖然都是民營健保,但商業健保公司的運作機制與Blues非常不一樣:(1)營利性;(2)根據不同群體的經驗風險設定不同保費(experience rating);(3)醫療理賠給保戶,而非直接給付給醫院或醫師。由於上班族群一般而言健康情況都還不錯(相較於退休或無法工作的族群),因此商業健保以經驗風險所訂定的保費要比Blues以社區住民(涵蓋男女老幼)平均風險所定的保費更低,較受到雇主的青睞。在此情況下,由於Blues競爭力較差,商業健保逐漸成為美國民營健保的主流至今。另外由於Blue Crosses (BCs)是源自於幫助醫院生存經營的健保,因此醫院申報多少,BCs就給付多少,導致BCs的成本及保費一直上升,這也是BCs競爭不過商業保險的原因之一。不過替BCs辯護的人認為由於BCs對醫院的給付較寬厚,讓醫院有能力去照顧那些繳不起醫藥費的人(在沒有健保的時代,醫生或醫院本來就會對繳得起醫藥費的人多收一點,對較窮的病人少收一點或義診,已經成為社會所認同的做法)。傳統的Blues 及商業健保(皆採論量計酬FFS的給付或理賠方式)的投保人口在1970年代達到顛峰,但在1973年及1974年美國國會分別通過HMO法案及員工退休收入安全法案(ERISA)之後,提供了HMOs茁壯成長的機會,並且使得大公司雇主可以為員工自辦健保,Blues和傳統的商業健保市場受到很大的影響,因此從1980到1990年代,Blues及健保公司經歷很大的轉型,紛紛朝HMOs的型態發展,同時民營的健保機構、醫院、醫師團體及個別執業醫師之間出現併購、合併、串連、整合的劇烈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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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 我在blue shield做訂價精算 但就我在的州 blues跟營利組織已經沒有差別 給付醫院的程度也與營利保險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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